设计国家会展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智宏道莘学路-鑫海路工程-招标公告

设计国家会展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智宏道莘学路-鑫海路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52010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津南设计[2024]050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家会展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智宏道(莘学路-鑫海路)工程已由 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南发改投资【2024】3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2576.81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级财政统筹及已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576.81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45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家会展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智宏道(莘学路-鑫海路)工程,建设规模为145米,新建道路,全长145米,规划红线宽16米,设计车速30km/h,规划为城市支路,总用地面积2976平方米。随项目同步实施排水、照明、给水、再生水、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并对项目范围内的部分现状管线进行迁改保护。,总投资额2576.8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津南区辛庄镇,西起规划莘学路,东至规划鑫海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国家会展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智宏道(莘学路-鑫海路)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智宏道(莘学路-鑫海路)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其中道路工程长度145米,红线面积约2320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雨水工程涉及最大管径d2600mm;污水工程涉及最大管径d800mm,给水工程涉及最大管径DN300mm,再生水工程涉及最大管径DN300mm,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总投资额55.4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 至 2024年06月05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现场或网络报名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韩富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3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腾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伟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霞光道翠泉别墅2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陈莹、段艳丽、王兴 电话:022-********-8008
传  真:022-********
日期:2024年05月3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腾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3号

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樊珍珍、杨庆楠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nqzjw11@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5号(津南住建委院内后二楼)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基础设施配套 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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