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小区消防器材询价公告/

新安小区消防器材询价公告/

新安小区消防器材询价公告

撮镇镇招标中心受撮镇镇大建办的委托,现对“新安小区消防器材”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CZ-CG********

2、项目名称:新安小区消防器材

3、项目内容:新安小区作为回迁小区缺少消防器材,配套消防器材。

4、项目概算:******

5、资金来源:财政

6、项目工期:7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

3、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

4、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5、法人具备属地应急管理局颁发的高处作业证;

6、法人具备属地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电工证;

7、具有自2021年以来器材类单个合同不低于40万的业绩(原件备查);

8、具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业绩(原件备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不发生关系;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队伍能力;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材料与投标报价密封材料分开准备,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中心收取投标报价文件)。

三、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高处作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人电工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自2021年以来器材类单个合同不低于40万的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八)信用信息查询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必须提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投标人必须提供已过限制期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查询时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 网页打印件必须体现查询时间。 ②有不良记录、失信记录须展开后打印。

(九)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 2022年度或 2023 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

2、 投标人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分月查询)的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税务平台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截图);公司成立不足 6 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开标日前,一年内不少于6个月(分月查询)的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清单)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 提供合法经营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二) 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原件;

(十三)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开标现场必须提供满足本章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款的要求, 否则不准参加投标,以上资料要求在报名时间内提供。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元(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不作为项目结算依据)。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此概算即最高投标限价,合理最低价中标。

五、其他要求:

1、资格预审报名资料、报价文件均要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密封处加盖公章;

2、各意向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

3、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货物采购需求,消防货物采购需求见附件一。

六、投标及其要求:

1、本项目采取纸质报价,现场开标,有效最低报价者确定为中标人;

2、投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5:00--17:30),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报名,包括投标人要求中的所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报名地点:撮镇镇招标中心(撮镇镇政府东侧二楼(原物业办));

4、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15:00,投标人需携带密封报价文件至撮镇镇人民政府三楼四号会议室参加现场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按弃权处理。(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及相关报价资料如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5、按同等条件下最低价原则选定中标单位;

6、注意事项:提交报价文件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

7、报价单位必须提交的资料(报价文件的组成)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目录;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书;

(3)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函、报价书; ★报价书(报价表):根据采购需求清单报价,不得减少或增加采购内容;

(5)报价单位服务承诺书,包含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

(6)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和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效资料;

(7)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单位:撮镇镇招标中心

地址:撮镇镇人民政府二楼(原物业办)

电话:0551-********

八、其它: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合肥市政务公开网上发布。

撮镇镇招标中心

2024年5月30日

2 询价公告06(新安小区消防器材).doc

标签: 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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