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要求
★一、购买医疗服务工作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参加邪教活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够严格遵守监狱各项规章制度和传染病防控相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仅限男性(监狱服刑人员均为男性,故仅限男性)。
2、医师要求:
(1)具有一定的医师专业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从事工作岗位相应的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
(3)年龄为70周岁以下(包括70周岁)。
(4)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了解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能够按照患者病情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3、护士要求:
(1)具有一定的护士专业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包括40周岁)。
(3)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已经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体格健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监狱工作模式。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5)持有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6)能够配合医生做好病人的治疗工作。
(7)能够按照护理工作流程、标准、操作规范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8)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护理文书及记录的书写。
(9)能够做好与医生、病人的沟通工作。
(10)能够配合医生完成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11)能够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能够适应倒班。
★二、购买医疗服务工作人员,具有下列任何一条均不予使用。
1、本人及近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不能适应监狱工作模式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监狱医院医疗工作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或不适合从事监狱护士工作的情形。
★三、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临床医生工作要求
投标人须为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门诊及住院处合计7个科室(门诊:门诊内一科、门诊内二科、口腔科;住院处:综合病区、传染病区、精神病区;医学影像科)的服刑人员提供临床诊疗工作,包括肺结核、肝炎等传染病、精神疾病、口腔疾病、其它综合性疾病,每个科室均需配备有临床医生(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需注册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并为医学影像科配医疗辅助人员,确保各科室随时能够开展诊疗工作,保证病人能够得到及时诊治。
门诊医生工作时间:门诊为24小时(工作)+36小时(休息),均需要进入监内,能够参加节假日及夜班急诊值班或急检备勤。
住院处医生工作时间:住院处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八小时,均需要进入监内,能够参加节假日及夜班急诊值班或急检备勤。
医学影像科医生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八小时,均需要进入监内,能够参加节假日及夜班急诊值班或急检备勤。
门诊及住院处医生具体工作:
对所管病人的诊疗工作全面负责,制定科学准确的诊治方案及合理用药。能够熟练掌握心肺复苏、胸腔闭式引流、腰穿等技术操作,熟悉心电监护、除颤仪等重要仪器的使用及操作常规。能够熟练掌握大咯血、气胸、心梗、脑卒中等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及诊治手段。能够按要求完成病例书写,入院记录或转科记录,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在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病程记录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字迹清晰、语言通顺,准确反应出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与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死亡、转科、病人会诊,交接班以及出院病人,都要有完整的病历记录。能够自觉遵守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无菌操作,做好隔离消毒工作。
医学影像科医生具体工作:
全狱服刑人员及新入监服刑人员体检及年度体检、及日常诊疗需要的DR片及CT拍摄工作,并能做出科学准确的检查报告。
主要检查项目有:胸部DR,全身骨关节DR,头部CT,胸、腹部CT等。
(二)检验人员工作要求
监狱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中标后持证上岗)。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八小时,需要进入监内。能够参加节假日及夜班急诊检查或急检备勤。
主要工作内容为: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检验试剂耗材的管理工作。全狱服刑人员、新入监服刑人员的体检及年度体检及日常诊疗需要的检验工作。
主要检验项目有: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肾功、乙丙肝、梅毒、艾滋病等的检验及肺结核相关的一些痰标本检验和痰培养。
(三)护士工作内容
投标人须为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门诊及住院处分别配备有护理人员(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需注册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确保各科室随时能够开展诊疗工作,保证病人能够得到及时诊治。
投标人为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服刑人员提供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值班:工作时间是上7白7晚,休息14天或上2白1晚休息1白2晚,节假日正常倒班。
2.日常工作:书写各项护理文书,根据病情,严密观察服刑人员的生命体征,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血糖等,并根据医嘱进行相应护理处置,如采血、导尿、灌肠、鼻饲、做心电图等。
3.输液:根据医嘱配置药液,在监狱警察陪同下,每日一至两次为服刑人员输液,输液后应注意观察其反应和效果,并做好记录。输液后,在监狱警察陪同下将废弃输液器、注射器、针头等医疗利器回收,做好记录,由监狱警察各护士分别签字。
4.发药:医疗监区服刑人员全员口服药物,根据医嘱将药品配至发药盒,在监狱警察陪同下,每天三次常规发药,必须监督服刑人员服药,应当做到发药到手,服药到口,喝水咽下,张口检查,说句话再走,防止服刑人员私藏药物,用药后注意观察其反应和效果,并做好服药记录,由护士和服刑人员分别签字。
5.突发情况处置:护士应熟练掌握服刑人员常见急症的抢救流程,如肺结核大咯血、心肌梗死、脑卒中等,当服刑人员急症需要抢救时,护士应全力配合医生做好抢救工作,认真执行医嘱,抢救后做好记录并签字。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5年3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项目地点:招标人监院内指定地点。
(三)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