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购买医疗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购买医疗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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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购买医疗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5-31 至 2024-06-06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皋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购买医疗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购买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购买医疗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86,000.00
最高限价(元):886,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一、购买医疗服务工作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参加邪教活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够严格遵守监狱各项规章制度和传染病防控相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仅限男性(监狱服刑人员均为男性,故仅限男性)。

2、医师要求:

(1)具有一定的医师专业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从事工作岗位相应的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

(3)年龄为70周岁以下(包括70周岁)。

(4)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了解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能够按照患者病情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3、护士要求:

(1)具有一定的护士专业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包括40周岁)。

(3)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已经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体格健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监狱工作模式。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5)持有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6)能够配合医生做好病人的治疗工作。

(7)能够按照护理工作流程、标准、操作规范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8)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护理文书及记录的书写。

(9)能够做好与医生、病人的沟通工作。

(10)能够配合医生完成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11)能够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能够适应倒班。

★二、购买医疗服务工作人员,具有下列任何一条均不予使用。

1、本人及近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不能适应监狱工作模式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监狱医院医疗工作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或不适合从事监狱护士工作的情形。

★三、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临床医生工作要求

投标人须为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门诊及住院处合计7个科室(门诊:门诊内一科、门诊内二科、口腔科;住院处:综合病区、传染病区、精神病区;医学影像科)的服刑人员提供临床诊疗工作,包括肺结核、肝炎等传染病、精神疾病、口腔疾病、其它综合性疾病,每个科室均需配备有临床医生(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需注册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并为医学影像科配医疗辅助人员,确保各科室随时能够开展诊疗工作,保证病人能够得到及时诊治。

门诊医生工作时间:门诊为24小时(工作)+36小时(休息),均需要进入监内,能够参加节假日及夜班急诊值班或急检备勤。

住院处医生工作时间:住院处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八小时,均需要进入监内,能够参加节假日及夜班急诊值班或急检备勤。

医学影像科医生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八小时,均需要进入监内,能够参加节假日及夜班急诊值班或急检备勤。

门诊及住院处医生具体工作:

对所管病人的诊疗工作全面负责,制定科学准确的诊治方案及合理用药。能够熟练掌握心肺复苏、胸腔闭式引流、腰穿等技术操作,熟悉心电监护、除颤仪等重要仪器的使用及操作常规。能够熟练掌握大咯血、气胸、心梗、脑卒中等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及诊治手段。能够按要求完成病例书写,入院记录或转科记录,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在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病程记录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字迹清晰、语言通顺,准确反应出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与上级医师的查房意见,死亡、转科、病人会诊,交接班以及出院病人,都要有完整的病历记录。能够自觉遵守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无菌操作,做好隔离消毒工作。

医学影像科医生具体工作:

全狱服刑人员及新入监服刑人员体检及年度体检、及日常诊疗需要的DR片及CT拍摄工作,并能做出科学准确的检查报告。

主要检查项目有:胸部DR,全身骨关节DR,头部CT,胸、腹部CT等。

(二)检验人员工作要求

监狱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中标后持证上岗)。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八小时,需要进入监内。能够参加节假日及夜班急诊检查或急检备勤。

主要工作内容为: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检验试剂耗材的管理工作。全狱服刑人员、新入监服刑人员的体检及年度体检及日常诊疗需要的检验工作。

主要检验项目有: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肾功、乙丙肝、梅毒、艾滋病等的检验及肺结核相关的一些痰标本检验和痰培养。

(三)护士工作内容

投标人须为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门诊及住院处分别配备有护理人员(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需注册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确保各科室随时能够开展诊疗工作,保证病人能够得到及时诊治。

投标人为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服刑人员提供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值班:工作时间是上7白7晚,休息14天或上2白1晚休息1白2晚,节假日正常倒班。

2.日常工作:书写各项护理文书,根据病情,严密观察服刑人员的生命体征,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血糖等,并根据医嘱进行相应护理处置,如采血、导尿、灌肠、鼻饲、做心电图等。

3.输液:根据医嘱配置药液,在监狱警察陪同下,每日一至两次为服刑人员输液,输液后应注意观察其反应和效果,并做好记录。输液后,在监狱警察陪同下将废弃输液器、注射器、针头等医疗利器回收,做好记录,由监狱警察各护士分别签字。

4.发药:医疗监区服刑人员全员口服药物,根据医嘱将药品配至发药盒,在监狱警察陪同下,每天三次常规发药,必须监督服刑人员服药,应当做到发药到手,服药到口,喝水咽下,张口检查,说句话再走,防止服刑人员私藏药物,用药后注意观察其反应和效果,并做好服药记录,由护士和服刑人员分别签字。

5.突发情况处置:护士应熟练掌握服刑人员常见急症的抢救流程,如肺结核大咯血、心肌梗死、脑卒中等,当服刑人员急症需要抢救时,护士应全力配合医生做好抢救工作,认真执行医嘱,抢救后做好记录并签字。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5年3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项目地点:招标人监院内指定地点。

(三)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5年3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第三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cht_01@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封皓
电 话: 024-********

标签: 医疗服务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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