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研究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学生研究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兹有学生(研究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报价。项目的采购基本情况、质量、服务需求和供应商报价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 项目名称:学生(研究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二、 采购编号:分散[2024]032号

三、 采购预算:*****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 研究生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

2、 项目工期/交货期:签定合同后---- 分批在7月1日起及10月11日起两个时间段7 个日历天内完成;

3、 交货地点:---- 东莞理工学院 ,由供应商送货上门并承担运费;

4、 采购内容清单: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备注
1研究生意外伤害保险12001、保障项目:意外身故、伤残给付,每人保险金额30万元人民币。 2、监护人责任,每人保险金额¥30,000.00元。 3、意外门诊急诊费用补偿,每人保险金额¥10,000.00元。 4、住院费用补偿,每人保险金额¥60,000.00。5、重大疾病给付,每人保险金额¥20,000.00。6、意外住院津贴,每人保险金额¥21,600.00元。 5、附加学生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及附加学生住院医疗保险责任,新参保人员的等待期不得超过30天。? 6、附加学生意外伤害门诊急诊医疗保险责任,要求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0元后按100%比例给付。 7、附加意外伤害门诊、急诊医疗自费费用,每人保险金额¥1000.00元。? 8、意外伤害门诊、急症医疗首次就诊不限医院级别。9、附加学生住院医疗保险责任,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0元后,须按如下累进比例赔付:?《住院医疗费用分级累进给付比例表》住院医疗费用支出 对应部分给付比例0-6000元部分75%,6001元-*****元部分85%,*****元以上部分90%。? 9、住院医疗先在社保报销的,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的差额部分,按以上第5条的分级累进比例每一级再增加5%给付保险金。? 10、定点评残医院:出险后如需评残,伤者在通知保险人后,与保险人共同委托指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1、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评定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标准。? 12、本保单附加个人第三者责任,适用个人责任保险条款,每人保险金额¥30,000.00元。该责任第三者财产损失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元,第三者人身伤亡不设免赔。本保单中的被保险人都视为保险人认可的被监护人,不受年龄限制。? 13、本保单增加被保险人不超过原保单被保险人人数的20%,不增加保费。当被保险人清单与东莞理工学院最新登记在册学生名单有差异时,以东莞理工学院最新登记在册学生名单为准,并由东莞理工学院提供相关说明。 14、本保单保障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或被保险人首次接受符合下列定义的手术: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双目失明、瘫痪、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严重脑损伤、严重川度烧伤、脊髓灰质炎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病、深度昏迷、双耳失聪、语言能力丧失。 15、本保单附加扩展超龄条款,扩展承保东莞理工学院最新登记在册学生名单中的40周岁(含)以上的学生。? 16、本保单扩展承保研究生意外住院津贴保险责任,其中每人每天给付金额为120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0天,且每次事故以90天为限,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针对意外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部分,不区分有无医保,每次事故个人缴费部分在500元及以下,按照100%赔付。 17、理赔服务流程。理赔报案操作流程分为线下线上多渠道报案,并在各服务?点设?专?专岗接报案服务热线,24 ?时接受被保险?直接报案或转报案,为客户提供全天候的咨询服务、受理报案、投诉举报,并有专?接听记录、受理。接到报案后,系统?即?成报案号分派查勘任务到就近查勘员处,即时通知报案?后续?作安排。 包括微信?程序理赔报案等。 18、理赔查勘。 ①接报案后在24?时内进?现场/远程查勘。 ②对于重?事故?即启动应急预案,与当地投保?沟通,配合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护?作,第?时间给予保险补偿,确保伤者能够充分得到赔偿;③查勘?作结束后,公司将在1个?作?内完成现场查勘报告,查勘报告对事故的基本情况,标的受损情况及保险责任等提出初步意?,报投保?审阅。 19、理赔资料提交。简化理赔流程:对于索赔?额 5000 元以下涉及?伤的案件,被保险??需向保险公司提供纸质索赔资料,由专职?员负责收集电?索赔资料。在接到被保险?的索赔申请以及相关单证后 1 个?作?内审查核实,若索赔证明材料与保险协议要求的单证不符,?即以书?或?头?式通知被保险?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资料。 20、理赔定损。①保险责任核定。在收到资料后3个?作?内做出相应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以书?形式通知投保?、被保险?或者受益?。 ②理赔特?服务。(1)预付赔款?付。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遇意外死亡的事故,在取得被保险?死亡证明材料、受益?关系证明后可以先?预付 50%赔款给受益?。预付部分赔偿后,甲?双?应积极合作,继续取证、鉴定等?作,?旦双?对最终赔偿?额达成?致,??应在收到甲??全的索赔单证后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限内?付其余赔款。针对赔款?付,在甲?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经甲?和??协商?致,根据双?的协商结果进?处理。 (2)全国通赔服务。 被保险?不论在哪?出险,都可以得到及时的理赔服务,可在出险地或者客户认为?便的地?进?理赔,并且?付赔款不受地区的限制。 21、理赔赔款?付。按约定的时效,向投保?或者伤者安排保险赔款?付。 22、理赔服务时效承诺: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审核,并在 3个?作?内向投保?反馈是否?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案的, 出具正式的书?意?。对索赔材料?全的案件,?案(赔付?额 3000 元以内)5 个?作?、中案(赔付?额 3000 元?2万元)7个?作?、?案(赔付?额2万元? 10万元)10个?作?内,重?案 件(赔付?额 10万元以上)15个?作?内开具赔款通知书。 23、理赔回访。客户回访制度,通过电话或现场回访等?式,对理赔?作质量进?监督和 检验。回访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理赔公示、赔款发放时限、赔款发放真实性等环节?作质量。

5、 售后服务要求

(1)理赔定损。①保险责任核定。在收到资料后3个?作?内做出相应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以书?形式通知投保?、被保险?或者受益?。 ②预付赔款?付。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遇意外死亡的事故,在取得被保险?死亡证明材料、受益?关系证明后可以先?预付 50%赔款给受益?。预付部分赔偿后,甲?双?应积极合作,继续取证、鉴定等?作,?旦双?对最终赔偿?额达成?致,??应在收到甲??全的索赔单证后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限内?付其余赔款。针对赔款?付,在甲?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经甲?和??协商?致,根据双?的协商结果进?处理。 ③ 全国通赔服务。 被保险?不论在哪?出险,都可以得到及时的理赔服务,可在出险地或者客户认为?便的地?进?理赔,并且?付赔款不受地区的限制。 21、理赔赔款?付。按约定的时效,向投保?或者伤者安排保险赔款?付。 22、理赔服务时效承诺: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审核,并在 3个?作?内向投保?反馈是否?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案的, 出具正式的书?意?。对索赔材料?全的案件,?案(赔付?额 3000 元以内)5 个?作?、中案(赔付?额 3000 元?2万元)7个?作?、?案(赔付?额2万元? 10万元)10个?作?内,重?案 件(赔付?额 10万元以上)15个?作?内开具赔款通知书。

(2) 理赔服务时效承诺: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审核,并在 3个?作?内向投保?反馈是否?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案的, 出具正式的书?意?。对索赔材料?全的案件,?案(赔付?额 3000 元以内)5 个?作?、中案(赔付?额 3000 元?2万元)7个?作?、?案(赔付?额2万元? 10万元)10个?作?内,重?案 件(赔付?额 10万元以上)15个?作?内开具赔款通知书。

6、 款项支付方式

保险合同分批签订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款项。

7、 验收方式

由项目使用部门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六、 定标方式

供应商完整提交第九条款规定的资料,经审核符合资质要求的入围供应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相等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超过预算限价作无效处理。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4 年 5 月 31 日 至 2024 年 6 月 7 日)

八、 报价等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提交时间:

2024 年 6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分至17:00。

2、提交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769- ********

九、 供应商须提交资料

注意:以下第1项资料复印件和第2-6项资料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表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日期等。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提供证照原件备查。

1、营业证照、资格证明等材料:

①营业执照证书;

②税务登记证书;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期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法人提交资料,则本项不需提交);

4、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4);

6、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5);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声明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报价表;

研究生院

2024年05月30日

标签: 意外伤害保险 研究生 学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