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腈SAN装置使用导热油招标公告

高腈SAN装置使用导热油招标公告

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高腈SAN装置使用导热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16-06-006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高腈SAN装置使用导热油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化工三厂高腈SAN装置,主要工艺是以苯乙烯和丙烯腈作为原料,在釜式反应器中进行连续本体反应,生成苯乙烯和丙烯腈的二元共聚产品-SAN树脂。反应过程中所需要的热量由加热后的导热油提供。导热油用于高腈SAN装置聚合反应系统、真空系统等。导热油是在闭式系统、液相条件下使用。

2)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卧里屯仓库。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交货期:代储协议签订生效后根据买方通知时间数量交货。交货时,交付产品的生产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给予退货。

5)付款方式:无其他违约情况下,货到验收合格出库后付货款60%,装置投用六个月内见使用合格报告后付货款的30%,余10%作为质保金待使用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款。按买方财务制度规定。

6)签订合同方式: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签订买卖合同。

7)质保期:在干燥、阴凉的保存条件下保质期至少3年。

8)最高限价:95万元。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9)出现问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10)使用单位: 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 业务主管部门  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

11)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联系人: 刘 薇 联系方式:  ****-*******  

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导热油

见附件一:《高腈SAN装置导热油技术要求》

50

打出协议签订生效后根据买方通知时间、数量交货

2)技术要求

1)导热油规格及标准要求导热油产品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23971《有机热载体》; GB24747《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

2) 导热油产品满足以下检测项目要求同时,还需满足卖方企业标准的要求。

序号

项目

质量指标要求

试验方法

1

最高允许使用温度/℃

≥310

GB/T 23800-2009

2

外观

无色清澈透明,无悬浮物

目测

3

自燃点/℃

≥310

SH/T 0642-1997

4

闪点(闭口)/℃

≥200

GB/T 261-2008

5

硫含量(质量分数)/%

≤0.01

SH/ 0689-2000

6

氯含量/mg/kg

≤1

GB 23971-2009附录B

7

酸值(以KOH计)/mg/g

≤0.05

GB/T 7304-2014

8

水分/mg/kg

≤0.05

GB/T 11133

9

水溶性酸碱

GB/T 0259

10

倾点/℃

≤-12

GB/T 3535-2006

11

密度(20℃)/(kg/)

报告

SH/T 0604-2000

12

残碳(质量分数)/%

≤0.05

GB/T 17144-1997

13

运动粘度(40℃)/(m㎡/s)

≤40

GB/T 265-1988

14

馏程

初馏点/℃

报告

SH/T 0558-1993

2%/℃

报告

GB/T 6536-2010

15

热稳定性

试验温度/℃

≥310

GB/T 23800-2009

试验时间/h

≥720

外观

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

变质率/%

≤10

注:卖方须提供经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上述指标,如还有其他检测,还必须满足其指标要求。详见《高腈SAN装置导热油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

(1)制造商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b.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c.税务登记证明;

d.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e.银行开户证明;

(2)代理商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

b.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c.税务登记证明;

d.银行开户证明;

e.制造商授权代理证书;

f. 代理商所代理的国内制造商的相关资质,具体按照上述第(1)条执行;国外制造商在国内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的授权代理证书,还需出具隶属关系证明。

g. 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不能同时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业绩要求:

卖方供货的产品要求在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内,同类SAN装置成功使用2年及以上。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用户评价报告(盖公章)及对应用户的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使用单位、装置名称及规模、使用时间、使用效果等。

3、卖方须提供经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2016年7月5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10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标书费购买凭证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招标资料费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3、购买标书的资料费发票将在开标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统一发放。未参加开标人员,请在项目开标后联系本项目负责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14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后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科(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212房间)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每一个项目递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仅限本项目使用。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14时0分;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刘薇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刘进军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liujj01@petrochina.com.cn

标书资料费与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0018

2016-06-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导热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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