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路全线水系蜀秀花园北门-真州北路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七星路全线水系蜀秀花园北门-真州北路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七星路全线水系(蜀秀花园北门-真州北路)工程已经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七星路全线水系(蜀秀花园北门-真州北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扬邗行审投〔2024〕86号文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扬州锦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西区新城,南至真州北路、北至蜀秀花园北门、西至七星路,东至铁路围挡。全线水系整治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位于蜀秀河以南,宁启铁路西侧,为控制河道水深,与周边路网相适应,本次工程拟设置保水坝进行分级保水。
本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七星路全线水系(蜀秀花园北门-真州北路)工程施工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QXLTLSX-2024-SG),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开铁路沿线河长2.5km,沿线新建保水坝7座,以及水系治理、河道清淤、护岸、土方整理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投资规模:本工程概算建安投资1874.02万元(含水保和环保工程)。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年7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4年11月27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2月-2024年4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1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年6月21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8号幸福魔方商务楼6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4-********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工、吴工
电话:0514-********、133*****277、150*****398
8. 备注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细则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22分) | 1.1施工总体布置 (2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 (3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2分)。 (2)主要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合理,能满足施工需求(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 (5分) | (1)施工围堰、导流、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2分)。 (2)对沿线现状建筑物、沿线排水口、电力设施及其他管线等的保护措施方案合理可行;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1分)。 (3)临时交通道路、围挡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2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1.4河道工程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7分) | (1)河道开挖、绿化整地等土方工程开挖、平整、土方平衡方案等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弃土弃运等满足环保要求(4分)。 (2)连锁块混凝土砌块等护坡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3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1.5建筑物工程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3分) | (1)滚水坝等工程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2分)。 (2)阀门、拦污栅等金结设备采购、安装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1.6质量保证体系、水保、环保、安全文明、档案资料(2分) |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通病防治措施可行,安全文明生产、水保、环保及扬尘和噪音管控等(1分)。 (2)档案资料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廉政等保证措施方案(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 ||
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投标报价(70分) | 1、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3、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xA+(a1+a2+…+an)/nx (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5、0.70、0.7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8分) | 项目经理资格 (2分) | (1)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9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经理,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否则不得分。 |
项目经理答辩 (4分) | 项目经理答辩采用闭卷,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 答辩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35号4楼1室) 答辩时间:2024年6月21日10时30分 |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2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2月-2024年4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得分。 |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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