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蘑引渠东二路-S115沿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第八师石河子市蘑引渠东二路-S115沿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第八师石河子市蘑引渠(东二路-S115)沿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代建单位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第八师石河子市蘑引渠(东二路-S115)沿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代建单位(招标项目编号: E660*****022*****)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发改投资发 [2024] 23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1)道路工程:透水混凝土路面 2605 平方米,宽 1.5 米至 1.8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AC-13C)1039 平方米,宽度 3 米;场地铺装面积 856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2)园林工程:绿化种植面积 ***** 平方米;新建浆砌卵石跌水 260 米;清除两岸部分路段垃圾 6000 立方米;拆除现有围墙 1500 米;新建围墙 960 米;彩绘围墙、管道美化及发光字 860 米;渠底回填石头 4600 立方米,及附属设施。(3)电气工程:新增 50KVA、30KVA箱变各一台;高压电缆 350 米;低压电缆 3600米。(4)建筑工程:新建公厕建筑面积 86. 13 平方米,新建泵房 28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第八师石河子市蘑引渠(东二路-S115)沿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代建单位
1、本代建项目采取建设实施代建,自初步设计的组织实施开始至项目保修期终结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按照师市《八师石河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履行代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负责以项目法人单位的名义办理本代建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本代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环保、信息等工作的管理和控制。 4、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竣工结算、协助财政局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等工作; 6、负责所有工程缺陷期内、保修期内的修复管理工作。
39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有固定的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 2.投标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至少满足3.2条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代建经验的企业。 3.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8时00分至 2024年06月05日 00时00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30日 18:00:00 时至 2024 年06月05日00:00:00时(北京时间),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6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6时00分
2.开标地点: 第八师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开发区党政服务中心西附楼*****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57小区左岸阳光1栋4单元8楼
联 系 人:
池子程
联 系 人:
李艳辉、王俊龙
电 话:
0993-*******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标签: 改造提升 项目代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