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资产清查项目购买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资产清查项目购买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规定,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将开展资产清查项目购买服务竞争性比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资产清查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对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包括整合前的昆明市航务管理局和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进行整合后的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报告,并协助完成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2.协助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对整合后资产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进行申报和账务处理等有关工作。
(二)服务要求
按照现行标准要求,对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清查,为切实掌握由原昆明市航务管理局和原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整合后的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家底”、厘清国有资产权属、盘活可利用资产及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供帮助,同时确保完成资产报废处置等管理工作。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期一年。
(四)项目金额
12万元。
三、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资质;
(五)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企业信誉良好;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在资料和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经谈判小组综合评议后,以得分高者为中选单位。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4年5月30日至6月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处报名参与。
六、竞争性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871—********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金星小区金星广场B栋三楼办公室
附件3.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资产清查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30日
标签: 资产清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