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 交易编号 GSXHZC2024-0528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南海军 联系电话 138*****616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31 08: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6-01 1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6-02 08: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6-02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采购项目001 GSXHZC2024-0528 货物类 ******.0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的委托,对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邀请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XHZC2024-0528

    2、项目名称: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数据采集站8台,5G执法记录仪33部,普通执法记录仪19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00元

    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 本次招标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关证明材料);

    4.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

    7. 供应商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 本项目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1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1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所有上传资料须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竞价时间:2024年6月2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2日18时00分

    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2024年6月3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石油东路9号

    联 系 人:南海军

    联系电话:138*****61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弘能家园8-602

    联系人:黄芸芸

    电 话:152*****066

    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30日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7)进行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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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甘肃旭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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