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公开招标公告儿科病房改造项目

院内公开招标公告儿科病房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儿科病房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时间内至宣城市中心医院采购办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指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J01

项目名称:儿科病房改造工程

项目控制价:7.2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1、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3、工程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二、采购需求及采购要求

1、项目概况、内容:宣城市中心医院儿科病房改造工程包括:轻钢龙骨病房搭建、医用气体(呼叫、吸引)管道引入及病床设备带安装、空调复合风管开风口、增加照明和呼叫系统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现场。

要求:响应人在开标前应自行实地勘察,并结合项目特点自行报价并附装修效果图;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内容与实际情况可能有误差,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因素。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实际工作量以审计为准。

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4、质保金:审计结算后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周后无息退还。

5、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壹年。

6、满足使用科室需求,符合消防、院感要求。

7、施工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和损伤项目里其它一切设施以及环境卫生污染由施工方承担。如果施工现场出现自身安全问题和造成别人安全事故,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装饰装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所投货物的供货及服务能力,且须提供本项目产品的品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4 年 5月 30日至2024 年 6月5 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宣城市中心医院采购办

方 式:现场领取

报名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暂定6月12日下午14: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 点:宣城市中心医院第二会议室(五楼司法鉴定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签《承诺书》一份

2、如发现恶意的诋毁、诽谤、围标、串标等恶性竞争行为,经查询一旦证实,将纳入我院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不再允许参加我院的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报名后到采购办下载电子版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拟定投标文件,必要时需投标人提供5分钟产品介绍,口头或PPT模式

4、供应商(投标人)收到开标时间通知前1-2天如放弃投标,应电话通知采购办,否则采购方将视情况给予6个月-1年不接受其他项目报名的处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中心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佟公路117号

联系方式:056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幸玲、许海兰

电 话:0563-*******

附件:宣城市中心医院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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