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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康监狱(一〇九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
告
(采购编号:DFA-BFSX-DL-20240810)
山西新康监狱(一〇九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
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新康监狱(一〇九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省新康监狱(山西省一〇九医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山西新康监狱(一〇九医院)污水处理规模约350m³/d。采用“污水+格
栅+调节池+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工艺。现对山西新康监狱(一〇九医院)污水运营管理
服务进行采购,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 预算金额:27.5万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污水站日常运营管理及维护。
2.2 服务期限:一年。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预处理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
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类
似的服务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在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119号(公元时代城)1幢A座9层获取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3 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近六个月供应商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
(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2022年或2023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业绩证明材料;
(6)“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截图;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5:00;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19号(公元时代城)1幢A座9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新康监狱(山西省一〇九医院)
采购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联系人:古先生
电话:15333425506
采购代理: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19号(公元时代城)1幢A座9层
联 系 人:李先生、赵女士
电 话:18636929986、18535118003
邮 箱:396940524@qq.com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