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肉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环评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永春县肉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环评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永春县肉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采购公告


永春县肉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春县城区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委托,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肉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永春县肉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

2.项目编号:DHZB*******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预算价

投标保证金

1

永春县肉食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

1项

******

0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服务业为商务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17:30点。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获取文件期限,则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获取文件期限内,请各潜在供应商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开元路85号),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188 7637 7936】进行购买,本次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

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下午3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8.谈判时间:2024年6月7日下午3 时

9.谈判地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开元路85号】开标室

10. 采购人:永春县城区牲畜屠宰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永春县东平镇东山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158 6058 3125

11.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188 7637 7936

标签: 冷链物流 食品加工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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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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