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木兰溪北洋河网排涝泵站工程—周敦河河道整治工程
莆田市涵江区木兰溪北洋河网排涝泵站工程—周敦河河道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涵江区木兰溪北洋河网排涝泵站工程—周敦河河道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嘉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莆田市涵江区嘉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奥达建设(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正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鹭港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建设规模:周敦河河道整治,新开挖河道94米,新修机耕桥一座,桥宽7.5米,共两跨,总长32米,投资约395万;
3)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
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10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 (专
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 目经理 6 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自 2024 年 05 月 30 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第三方平台) 采发布邀请公告。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4年05 月30日起至2024年06月11日止,投标人直接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06 月 12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嘉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陆万伍仟元整 (¥*****元)。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现场缴交)或保函(提供凭证)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若采用现金形式,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则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单低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http://fujian.etrading.cn/)(第三方平台) 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 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一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
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 号),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涵江区嘉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
电话:0594-******* ,
联系人:郑先生 ;
传真: /;
邮编: /;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 151*****544 ;
联系人: 陈女士 。
传真: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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