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延吉机场分公司场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5-DL-2024079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延吉机场分公司场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采购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吉机场分公司场区基础设施零显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吉机场分公司场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
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而具备相应的施工维修
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具备还在有效期之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颂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
(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锁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施工业绩,(须同时提
供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的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5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
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计算,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6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获取截至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
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attp:/红xgk.court..Ov.cn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m.g5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上述网站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
3.7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比选。联合体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9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
经查实取清其参选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号楼307室(弹细地址)或邮寄
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x05@163.com进行比选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延吉机场分公司场区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项日(项目名称)已由古林省民航机场集
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实施,项目业主和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DFA-BS05-DL-20240795
2,2项目范围:延吉机场消防教援部维修、配餐部维修项目、动力能源部维修项目、飞行区
管理部维修项目、空港服务部维修项目、航空物流部维修项目、航站区管理部维修项目等。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IS09000的要
求
2.5最高控制价:¥1,177,872.98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剧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施工维修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具备还在有效期之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颜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施工业绩,(领同时提
供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的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钠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3.5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
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计算),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6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获取截至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
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Gttp:/2xgk.court..go.cn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cm)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上述网站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
3.7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比选。联合体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9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
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
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将
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0m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土题格式必须为:Xx项
目-xx单位报名资料,郎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
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
上资料须盖公章)。
4.2比速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
后2日内寄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3日9时00分,地
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棱306室,(供应商可以将参选文件邮寄至代
理机构处,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檬止时间前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mw.cebpubservice..ccm人元博
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n.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77785229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因翼中心11号楼3层
星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89496149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用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张号:532907032510706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
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
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
必究。
只有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
表”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89496149
电子邮件:dfzx05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招标专用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