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邳州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邳州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JSZC-******-XZEZ-X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ZEZ-X2024-0007
项目名称:邳州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47.24万元
采购需求:
邳州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将采购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非生产厂家的报价单位应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证明,另须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扫描件)。
2.所投肥料产品必须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登记指标在本项目技术参数范围内),且在登记有效期内(提供登记证扫描件),同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江苏省内权威部门出具的试验报告。
时间:
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06-1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第二开标室(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王曼 联系电话:0516-********
地址:邳州市解放路78号(大唐街工商银行对面供销干校院内)
(二)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询价
终止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等。
1.采购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曼
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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