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科创战略中心)
招标人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239号R4创新大楼B309
招标人联系方式:0755-
******** 李工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国家能源局颁发的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对科创战略中心所属三栋大楼进行高压配电设施设备检测,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三栋大楼分别为:位于南山区高新南四道239号R4创新大楼、粤兴三道2号院校产业化综合大楼、粤兴二道1号重点实验室平台大楼。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及时间:
1、现场领取: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9号虚拟大学园大楼B309,投标人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4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领取招标文件。
2、网站下载:
网站:www.szvup.com;
五、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可在5月31日上午9:00-11:30到现场勘查核实工程量,不在此时间段来的,视为放弃现场勘察的权利。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0755-
********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解释: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视为无效标书,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七、投标报价:
1、报价不得超过7万,本项目报价按项目总服务费进行报价,综合评标法,中标费用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施工安全保障费等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按照甲方要求附方案及内容报价。
八、价格扣除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C1的扣除(C1的取值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组成联合体(如允许)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中文文字。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函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
2.4、投标报价书
2.5、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
2.6、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2.7、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伍份。
3.2、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九、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递交
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简称技术标)和其余投标文件(简称商务标)可装订在一起。
2、投标文件的密封最外层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文件名称、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若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6月5日17:30,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9号虚拟大学园大楼B309。
十、开标、评标和中标
1、在符合开标条件的前提下由招标方确定开标时间,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
2、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无需通知所有投标人;
3、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来签订合同,如过时不签视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十、检测内容及要求
(一)试验细则
1、目的
用于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定期、大修、必要时)。
2、范围
电压等级为10kV 及以下的电力设备。
3、责任和权限
(1)负责试验技术的主管施工员应在试验工作前负责编写试验技术方案:并依据经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试验;负责对试验报告中数据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对试验数据中的疑点进行复核;必要时,通知该项试验人员重新复试。对试验报告中的试验项目、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负责。
(2)参加试验的人员应该熟知试验工作内容、标准规范;依据试验方案中确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认真填写试验记录:维护试验仪器设备。对试验结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依据标准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2021
(二)检测项目清单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数量 |
R4创新大楼 |
1 | 变压器(1000KVA、800KVA) | 台 | 2 |
2 | 高压柜 | 台 | 2 |
3 | 高压电力电缆 | 条 | 2 |
4 | 低压柜 | 台 | 11 |
5 | 母线槽 | 段 | 3 |
6 | 配电房接地电阻 | 项 | 2 |
7 | 人工台班 | 项 | 1 |
8 | 辅助材料 | 项 | 1 |
院校产业化综合大楼 |
1 | 变压器(1000KVA、1000KVA) | 台 | 2 |
2 | 高压柜 | 台 | 5 |
3 | 高压电力电缆 | 条 | 2 |
4 | 低压柜 | 台 | 14 |
5 | 母线槽 | 段 | 3 |
6 | 配电房接地电阻 | 项 | 2 |
7 | 人工台班 | 项 | 1 |
8 | 辅助材料 | 项 | 1 |
重点实验室平台大楼 |
1 | 变压器(1600KVA、1600KVA) | 台 | 2 |
2 | 高压柜 | 台 | 7 |
3 | 高压电力电缆 | 条 | 2 |
4 | 低压柜 | 台 | 19 |
5 | 母线槽 | 段 | 3 |
6 | 配电房接地电阻 | 项 | 2 |
7 | 人工台班 | 项 | 1 |
8 | 辅助材料 | 项 | 1 |
十一、项目评分方法
各项资料所占分值及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商 务 评 分 | 服务方案 | 20 | 服务方案科学完善,内容详细、科学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得20分; 服务方案较为科学完善,内容较详细、科学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0分; 服务方案简单,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分; 未能完全提供服务方案,或制定的方案不能符合项目要求的,得0分 |
突发情况处理措施及应急方案 | 15 | 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15分; 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较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0分; 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操作性一般,得5分; 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操作性差或方案缺失,得0分 |
检测案例 | 15 | 提供检测报告案例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份得3分,最多提供5份 |
价格评分 | 项目报价 | 50 | 以最低总报价为基准值,价格得分=最低总报价得50分 |
得分合计 | 100 |
注:采购人依据本项目评分表对项目供应商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遴选为项目供应商。
十二、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二)服务地点:深圳。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按项目总服务费进行报价,总服务费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全部费用。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乙方完成所有检测服务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等付款所需资料并在满足付款的条件下支付全部款项。
(五)履约担保金:无。
(六)违约责任: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项目相关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我中心有权拒收,供应商须向我中心退还已收服务费用,并支付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
2.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0.5‰的数额向我中心支付违约金;逾期七日以上的,我中心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应当退还已收服务费用,并承担由此给我中心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未经我中心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合同服务转包或分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或分包,则供应商应支付给我中心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其他:无。
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2024年 5月30日
附件: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和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2.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3.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9.我单位保证,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10.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否则,我单位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1.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2.我单位承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非法转包、分包。
13.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
14.我单位响应的服务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格式及内容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落款处“投标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格式不全,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 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的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项目采购标的清单”的“采购(或服务)内容”一栏为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项目采购标的清单”的“所属行业”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个服务需求(标的)由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个服务需求(标的)。
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按要求出具及完整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可能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提供)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投标人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附件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