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培训班竞争性磋商公示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培训班竞争性磋商公示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
审查培训班竞争性磋商公示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拟举办2024年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审查培训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审查培训
2.培训人数:约180人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0万元(人民币)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培训时间和地点安排
培训时间总计1天(含报到时间),培训地点为省政府协议范围内,能提供相应培训条件的酒店。
2.参训人员
海南省省级区域伦理审查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约180名。
3.培训课程设计
围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基本概念及审查要求,强化“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科技伦理原则等方面培训课程,旨在进一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格尊严,尊重和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健康发展,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使专家库成员具备医学伦理审查专业知识与技能,推进医学伦理审查人员培训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客观审慎评估医学科技活动伦理风险,依规开展审查。
4.授课师资
须提供3名(含)以上国内高等院校或医疗机构正高级职称或同等条件的知名专家师资名单。
5.供应商须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全程严密组织培训,严格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6.本项目预算支出严格按照《海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评审原则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二)评审方法和程序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法定家数。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评分表
供应商及服务 | ||||
序号 | 类别 | 评比项目 | 评比标准 | 得分 |
1 | 技术部分 |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医学类、教育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得10分; 具有医学类、教育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得5分; 具有医学类、教育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证明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10 |
2、其他主要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医学类、教育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4分。 证明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注: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 | 4 | |||
3、师资力量(10分): 投入的授课教师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专家学者或近5年来复旦大学医学管理研究所发布的全国医院综合实力排名前50的国内知名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专家,每配备1人得4分,本项满分16分。 证明材料:提供授课师资名单及简介 | 16 | |||
履约能力评价 |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业绩合同的,每个得5分,满分15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 15 |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投标人提供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承诺以下全部内容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1)承诺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 (2)承诺项目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交一份项目教学质量评估报告; (3)承诺项目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交一份资料汇编;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类似案例证明加盖公章。 | 15 | ||
1.项目实施计划(10分) 对本项目内容理解深刻,项目实施计划内容全面、实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 项目实施计划包含了基本内容、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6分; 项目实施计划内容缺失、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得3分; 未提供项目实施计划不得分。 | 15 | |||
2.培训教学计划(15分) 培训教学计划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考虑问题周全的得15分; 培训教学计划良好,整体可适用,思路基本清晰,内容基本全面,考虑问题基本到位的得11分。 培训教学计划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7分。 培训教学计划欠妥、可行性较差的得3分。 未提供培训教学计划不得分。 | 15 | |||
2 | 价格部份 | 报价得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值×100,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10 |
3 | 评比总得分(100分) | 100 |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除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外,另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2供应商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果供应商出现在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则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17:0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六、其他事宜
1.收到响应文件后,将通知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具体磋商时间及地点。
2.确认竞争性磋商商家后,即与商家签订合同并约定服务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袁芳
电话:0898-********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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