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车招标公告
摆渡车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由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称招标人)下发的相关批复文件批准采购, 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的项目均为民用机场专用机场摆渡车。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01 | 机场摆渡车 | 2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3.1.1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料包括: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名称(全称)、地址及该厂对应的生产能力、生产历史和业绩证明材料。
*3.1.2 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包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1.3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需具有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之内。
*3.1.4 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民航发【2015】22号文件下发的《民航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贯彻落实<民航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5】7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1.5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所在国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人在交货时还需提供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3C认证证书(如适用)。
3.1.6 国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 6月29 日至2016年 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slj********2@foxmail.com进行电子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中国民用航空局为投标设备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6年 6月 29 日至2016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2 日上午 9:00时 地址:(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招标机构:苏州国信集团安信国际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邮编:1013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孙女士
电子邮箱:slj********2@foxmail.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首都机场支行
帐户名称:苏州国信集团安信国际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标签: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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