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乐泉小学学生配餐供应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的遴选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乐泉小学学生配餐供应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的遴选公告

为保障学生配餐供应,满足学生需求,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加强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市监〔2023〕60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花都区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供餐服务及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现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公司负责学生配餐供应的招标代理工作,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手续,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发布招标公告,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和接受申请资料,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发布中标公告及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并移交归档文件等招标相关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公司参与遴选,具体如下:


一、材料要求


资料要求1份正本,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企业介绍、资质文件、业绩、人员、服务费报价等资料,上述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遴选资料递交时应密封。


二、递交时间及地点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 5月 28日至2024年 5月 31 日。

2.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 5月 31 日17:00前。

3.递交材料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永发路4号门口保安处。

备注:请有意向参与的企业在上述时间内来学校递交上述材料,逾期送达不予受理。若参与遴选且符合资质的代理机构不足两个,则不需组织遴选,直接选定其为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必须在国家、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注册(提供网页截图)。

3.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及联合体形式参加。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在递交材料时间截止后,由学校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预中选单位,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评审细则详见附件一《综合评审表》。


五、采购人的有关信息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乐泉小学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永发路4号

联系人: 骆老师

联系电话:020-********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乐泉小学

2024年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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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配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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