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JSZC-******-WYKJ-G2024-00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WYKJ-G2024-0020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2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新建的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采用一体化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建设。一体化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简称微型水站)主要由水质分析单元、采水单元、预处理及配水单元、数据采集控制传输单元、辅助单元和微型站房(一体式机柜站房)等组成,以及1年全托管运维。本项目用于自动监测水体中的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常规五参数(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9项水质参数,自动进行数据采集、处理和存储,并通过光纤专网或5G网络将监测数据上传至数据管理平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系统所有建设内容。中标单位需提供一年的运行维护服务,服务期从水站完成整体验收工作后开始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函
9.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1-12:01,下午12:01-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06-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线上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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