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哈双财采投处1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哈双财采投处1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JS[GK]********
二、项目名称:2023年学前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佳再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汇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盟科涵舍2号2楼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鑫弘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一曼街2号52栋1层12号
四、基本情况
一、基本事项 投诉人关于2023年学前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JS[GK]********)包号:第一包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针对我公司的质疑事项1及质疑事项2的质疑事项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代理公司对质疑事项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应由财政部门资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投诉事项2:中标人黑龙江鑫弘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分项报价明细中,其中"台式电脑"的制造商为浪潮(山东)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上计算机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经查询(附截图)本次中标人提供的上述制造商浪潮(山东)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任何产品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应为不合格,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投诉事项3:中标人黑龙江鑫弘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分项报价明细中,其中“台式电脑”的制造商为浪潮(山东)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日录的产品,要想生产制造计算机产品,生产制造加工企业必须取得全国制造行业强制产品CCC认证证书方可生产制造,否则就是违法生产,不能进行生产、销售和进行其他经营活动(投标活动也是一种经营活动),经查询(附截图)本次中标人提供的台式电脑制造商浪潮(山东)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取得任何型号产品的CCC 强制认证证书,故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 (二) 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 (二) 项,予以驳回。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 年 05 月 30 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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