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大道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提升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大道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提升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大道重要节点绿化景观提升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提升节点包括通港大道路口、创业路路口、圳美绿道路口、创发路路口、产业路路口、创富路路口、创元路路口、创文路路口、鲘门高铁站九个景观节点,总面积约*****㎡。主要施工内容为:在保留原有长势良好的草皮、乔木基础上,梳理地被,根据现有地形组团,增设地被、花卉、乔木等,局部点缀景石形成多彩花境,营造出景观氛围。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76万元,总投资估算约198万元。
2、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预算控制价:1.6万元以内。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根据甲方使用需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招标文件、预算、进度款审核、变更审核、结算、决算等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2.服务要求:按甲方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工程招标清单、控制价;
(2)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
(3)工程结算编制及审核;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l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工程量计算书及计算模型;
l 提供主要材料、设备的询价报告,核对材料设备技术要求;
l 协助项目招采工作,协助编制及审核费用测算,协助编制招采文件,采购控制价等,复核中标候选人商务标,并提出详细的分析报告;
l 根据工程需要,查看工程现场,获取造价咨询工作的有关信息,根据甲方安排到工地现场,参与解决工程造价有关事宜;
l 审核工程变更、索赔或签证费用,并协助向审计等部门报备,参与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l 审核甲方支付给其他合同主体的进度款;
l 施工阶段全过程成本控制,主动、及时的发现并向招标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造价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纠偏措施;
l 协助办理决算有关工作等;
l 委托人要求配合的关于本项目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
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保质、按时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甲方及第三人提出与本工程成本控制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要求进行核对时,咨询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或核对。
3.服务成果:
按甲方要求的份数提供招标清单、工程预算书、工程量计算底稿、计算模型、工程量清单、招采文件审核成果、进度款审核成果、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应附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参考价格)清单、主要设备数量及价格(参考价格)清单、经济技术指标对比表;工程变更预算审查报告、工程结算书、委托方要求的其他资料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在收到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后3天内完成招标清单编制,在收到施工单位申报进度款资料5天内完成审核提交甲方,在收到甲方完整竣工资料后15天内完成结算工作,在收到甲方认可的施工过程产生设计变更及签证的3天内完成价格核算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造价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规定,并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做到文件清晰整齐、数据详实可靠,签字及盖章符合要求。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造价工程师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并提供不少于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请各供应商单位报价时统一邮件资料名称,格式标准为:XX项目+XX公司+报价金额XX万元。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赖工
联系方式: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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