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勘探事业部年度油基泥浆废弃物处置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塔里木油田勘探事业部年度油基泥浆废弃物处置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勘探事业部2024-2025年度油基泥浆

废弃物处置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 ZY24-XJT13-FK09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在库车山前、塔河南及塔西南等地区从事钻井作业。该地区具有目的层埋藏深、地层压力系数高、井底温度高等特点,并常伴有异常高压盐水层。针对上述情况,为减少钻井事故和复杂,提高钻井速度,在该地区钻井普遍采用油基泥浆,会产生相应的油基泥浆废弃物。油基泥浆废弃物(含携带岩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危险废物,须进行处置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2 招标范围:

对勘探事业部约1.2万吨油基泥浆废弃物(油基泥浆废弃物比重2.0g/cm3)进行环保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1.油基泥浆废弃物的处理:油基泥浆废弃物站内卸车、储存、站内转运、达标处理等。

2.油基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后固体产物(还原土)的检测及处置:油基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后所产生还原土的检测、站内转运、装卸车和综合利用等。

3.油基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后液体产物的处置:油基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后所产生水、柴油、轻质油基泥浆等的储存、站内转运、装卸车、处理等。

4.油基泥浆废弃物的计重过磅,并承担过磅费用。

5.油基泥浆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日常性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并对控制指标进行检测、化验,同时保留相关记录,确保各类产生物符合相关标准。

6.自行利用油基泥浆废弃物环保处理产生的固废残渣、柴油或轻质油基钻井液等所有产物,并自行负责相应车辆机具的组织。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4.施工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内勘探事业部所辖探区中标人环保处理站。

2.5 标段划分:否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 场站及设备要求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油基泥浆废弃物处理场站已建成并投用至少1座暂存池(池体积不低于1万方)。

资料提供形式:(1)现场照片;(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或备案文件扫描件。

●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油基泥浆废弃物处置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应包含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时间、处置废弃物类型等);(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 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组成要求: / 。

●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1-2024)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

●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

● 其他要求 :未按照《中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5月31日08:00至2024年06月05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时45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09。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平瑞铭

电 话:0996-*******

邮 箱:pingrm-tlm@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河南,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0996-

标签: 置服务框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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