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南木林县“幸福湘巴·悦享生活”消费促进活动代理机构的公告
公开比选南木林县“幸福湘巴·悦享生活”消费促进活动代理机构的公告
南木林县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1家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第三方来负责南木林县“幸福湘巴·悦享生活”消费促进活动代理工作,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前来参与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木林县“幸福湘巴·悦享生活”消费促进活动
(二)项目地点:南木林县
(三)活动内容及资金规模:以“6·2民族团结日”与“6·10端午节”为契机,开展以“幸福湘巴·悦享生活”为主题的促销活动。针对我县餐饮、商超类的市场主体制作电子消费券,并向群众发放,刺激消费,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
(四)工作要求: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南木林县“幸福湘巴·悦享生活”消费促进活动之零售消费券活动方案》规定活动方式开展消费促进相关工作,并确保系统平台安全可靠,保障资金兑付安全,防止套利,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五)服务项目总投资:最终以活动资金规模比例为准。
(六)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合法合规和专业要求的代理资质,能够保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3、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4、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为准,提供信用查询截图;5、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七)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服务约定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一)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网等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时间较近的信用查询截图。
(四)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4日前,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全天在岗)递交比选资料,在南木林县商务局(政府大楼210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人员相关有效证书原件等。
(五)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工作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和财务报表;
(六)相关比选文件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七)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18:30,地点为:政府大楼210室商务局综合办公室。
三、比选方式
将参照南木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木林县工程建设领域技术服务企业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评分,以综合评分第一确定为本项目的代理机构。
四、联系方式
座机:0892—*******
地 址:南木林县商务局304室。
南木林县商务局
2024年5月30日
标签: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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