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阿纳库勒乡2024年1.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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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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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阿纳库勒乡2024年1.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楚县阿纳库勒乡2024年1.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以喀地农建【2024】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耿德一,招标人为巴楚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巴楚县阿纳库勒乡的5个村,分别为:阿拉格尔且克(1)村、库木博古孜(4)村、结然塔拉(6)村、 胡木旦贝希(13)村、塔拉硝尔(14)村。
2.项目规模:( 一)新建面积(耕地面积1497亩)1.田块整治:实施土地平整645亩。2.灌溉与排水:实施滴灌面积1497亩,项目区划分为3个滴灌系统,均为单系统,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砖混结构系统首部泵房1座,配套自动反冲洗网式过滤器2台、离心泵2套,配套变频柜2套。3.农田输配电:架设变压器1套,10kv高压线1.0km。4.田间道路:项目区及周边田间道满足通达率100%的要求,本次设计无新增的规划田间道路。5.农田防护林:项目区周边均有防护林,本次设计不对防护林进行规划。6.培肥地力:项目区耕地面积1497亩,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主要有深耕、深松、施肥等措施,由农民、大户播种前完成,不纳入工程概算。7.农业科技与示范;8.建后管护。(二)改造提升面积(耕地面积9011亩)1.田块整治:实施土地平整5762亩。2.灌溉与排水:实施滴灌面积9011亩,项目区耕地划分为12个滴灌系统,其中双系统4个,单系统4个,改造利用沉砂池10座,改造利用泵房10座;配套自动反冲洗网式 过滤器12台、离心泵12套,配套变频柜12套。配套首部连接渠3.372km, 配套渠系建筑物18座。3.农田输配电:架设变压器8套。4.田间道路:项目区及周边田间道满足通达率100%的要求,本次设计无新增的规划田间道路。5.农田防护林:项目区周边均有防护林,本次设计不对防护林进行规划。6.培肥地力:项目区耕地面积9011亩,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主要有深耕、深松、施肥等措施,由农民、大户播种前完成,不纳入工程概算。7.农业科技与示范;8.建后管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巴楚县阿纳库勒乡2024年1.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95
2089.79
(一)新建面积(耕地面积1497亩)1.田块整治:实施土地平整645亩。2.灌溉与排水:实施滴灌面积1497亩,项目区划分为3个滴灌系统,均为单系统,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砖混结构系统首部泵房1座,配套自动反冲洗网式过滤器2台、离心泵2套,配套变频柜2套。3.农田输配电:架设变压器1套,10kv高压线1.0km。4.田间道路:项目区及周边田间道满足通达率100%的要求,本次设计无新增的规划田间道路。5.农田防护林:项目区周边均有防护林,本次设计不对防护林进行规划。6.培肥地力:项目区耕地面积1497亩,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主要有深耕、深松、施肥等措施,由农民、大户播种前完成,不纳入工程概算。7.农业科技与示范:建设数字农业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及配套设施,由项目所在乡镇配套实施,不纳入工程概算。8.建后管护: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监督管护职责。村民委员会承担工程设施建后管护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本辖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工程设施建后的具体管护工作,结合实际直接承担或者委托农民用水户协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管护职责,建立管护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管护主体应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二)改造提升面积(耕地面积9011亩)1.田块整治:实施土地平整5762亩。2.灌溉与排水:实施滴灌面积9011亩,项目区耕地划分为12个滴灌系统,其中双系统4个,单系统4个,改造利用沉砂池10座,改造利用泵房10座;配套自动反冲洗网式过滤器12台、离心泵12套,配套变频柜12套。配套首部连接渠0.33km,配套渠系建筑物18座。3.农田输配电:架设变压器8套。4.田间道路:项目区及周边田间道满足通达率100%的要求,本次设计无新增的规划田间道路。5.农田防护林:项目区周边均有防护林,本次设计不对防护林进行规划。6.培肥地力:项目区耕地面积9011亩,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主要有深耕、深松、施肥等措施,由农民、大户播种前完成,不纳入工程概算。7.农业科技与示范:建设数字农业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及配套设施,由项目所在乡镇配套实施,不纳入工程概算。8.建后管护: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监督管护职责。村民委员会承担工程设施建后管护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本辖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工程设施建后的具体管护工作,结合实际直接承担或者委托农民用水户协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管护职责,建立管护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管护主体应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取得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与领取招标文件时系统中选择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如不一致,做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5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启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 唐维维 联 系 人: 齐雪杰 联系人: 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电 话: 199*****510 电 话: 157*****118 电 话: 0998-*******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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