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4日作出(2024)粤03破申165号《决定书》,决定对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洪涛集团”或“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洪涛集团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为加快推进洪涛集团预重整工作进程,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拟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特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洪涛集团的基本情况

洪涛集团成立于1985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刘年新,注册资本为******.864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集团于2009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洪涛集团具有重整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全牌照建设类资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全牌照建设类资质(建筑设计甲级、房建总承包一级及十余项专业设计甲级和施工一级资质),能够在“规划-设计-工业化智造-装配式安装-数字化交付-智能运维”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2. 行业著名品牌:公司是高端建筑装饰行业的持续领跑者,拥有鲁班奖近40项,稳居国内同行三甲;连续多年位居中国建筑装饰百强前三位;在高端装饰细分市场拥有良好的口碑,被誉为“大剧院专业户”、“国宾馆专业户”、“五星级酒店专家”和“大堂王”等,公司是深圳的“老字号”品牌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国家驰名商标。

3. 地标工程众多:公司地标工程遍布全国各地,包括人民大会堂国宴厅、钓鱼台国宾馆、杭州G20峰会、博鳌亚洲论坛、广州大剧院、无锡灵山梵宫、南京牛首山、深圳T3航站楼、深圳新会展中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厦等著名、标志性建筑;是唯一参加过四大盛会(奥运会鸟巢、世博会主题馆、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主场馆的装饰企业,拥有上千项标志性、著名工程。

4. 多处固定资产:公司在深圳龙华、云浮、天津等地拥有45万平方米产业用地;在深圳罗湖、福田、南山及其他地区拥有70多处物业超26万平方米不动产,资产重估价值极高。

5. 集聚众多行业人才:凭借“设计是龙头”的理念,洪涛集团一直是创意设计的“黄埔军校”,通过控股子公司中装新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唯一官网、装饰行业唯一垂直门户网站)和筑龙科技(建工行业最大的个人门户网站)集聚行业的顶级人才,具备强大的产业链整合能力。

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为洪涛集团引入投资人,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化解公司的流动性困难和债务危机,全面优化洪涛集团的资产和债务结构,切实保障职工、债权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整合重整投资人的产业资源,协助洪涛集团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在公司传统主业、新基建、城市更新、智慧家居和数智化装饰行业大模型等方面提供赋能,最终助力洪涛集团成为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并焕发新质生产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三、报名条件

(一)主体资格

1.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分支机构)。

2.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其他规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4.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遴选,联合体成员均需符合上述1-3项的要求。

(二)资金实力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出具不低于其就本次重整投资拟投资总额度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行业背景

本次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与洪涛集团同行业或上下游行业或者与洪涛集团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募和遴选流程

(一)报名资料

1. 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 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联合体成员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3. 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同时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投资人的定位、投资金额、出资期限及资金用途、偿债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其他与重整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重整投资方案还应针对如何保证债权人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做出说明。如为联合投资人,需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各自拟投入的资金金额、占全部投资金额的比例及资金投入期限。

5. 承诺函(见附件3)。

上述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为联合投资人,每位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应按前述要求在报名材料上签名盖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临时管理人联系,并于2024年6月30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应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 报名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3楼。

3. 联系人:戴先生、邓女士;联系电话:132*****103131*****387;电子邮箱:gdjnj4@gdjnj.com。

(三)遴选

1. 资料审查: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成为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果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告要求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须在接到临时管理人补正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补交。按要求如期补正报名材料的,成为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要求如期补正的,视为不合格,不具有参与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2. 意向重整投资人经审查成为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后,应在接到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要求缴纳100万元报名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重整投资人资格。

3. 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如有多家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的,将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洪涛集团预重整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择优确定重整投资人。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与各方签订书面投资协议,以投资协议为基础制定预重整方案。

4. 对于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确定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对于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转化为重整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并另行追加4900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可转为投资价款。

五、其他事项

1. 在本次公开招募及遴选意向重整投资人工作中,不单独安排尽职调查及组织尽职调查工作,意向重整投资人可根据公开信息自行查询洪涛集团相关情况。

2. 经过本次公开招募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如无特殊情况,洪涛集团后续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将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

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洪涛预重整: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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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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