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鼻窦镜、通用手术器械等一批手术器械院内谈判的公告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鼻窦镜、通用手术器械等一批手术器械院内谈判的公告
根据临床科室需求,近期我院拟采购一批手术器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厂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用手术器械需求如下:
项目一:
申购科室:耳鼻喉科 产品名称:鼻窦镜 预算限价:6.8万元
项目二:
申购科室:介入导管室、延寿区手术室、梅峰区手术室 产品名称:通用手术器械 预算限价:2.2万元
详见附件一《手术器械需求清单》
二、报价方式
按需求清单各类物品单项报价(货物单价包括运输费、税费及人工费)及总价。
三、服务方式
按医院实际购买货物的数量,以单价进行结算。
四、服务标准
清单内的物品相关采购量为参考采购量,最终按医院的采购量为准,结算时均按中标单价结算。
五、采购期限
采购期限:1年,按实际用量结算。如遇国家、省市集中采购等政策调整,采购的实施以新政策为准。
六、递交材料必须含有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附件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器械报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不参与投标,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法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及厂家的三证
4、产品的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5、生产厂家的授权(逐级授权需提供全部提供)
6、每个产品需各提供样品或者彩页
7、价格佐证材料(提供省内至少三家三甲医院的发票复印件及科室签收的送货单)
8、进口品牌产品必须提供进口授权和报关单
9、所有的材料需要用档案袋密封,且密封处需盖公章
七、各投标方须提供最佳供货方案和到货承诺书,各投标方须对承诺书负责。
八、本次采购将在谈判之后签订合同,投标方须保证在合同签订之后,将合同所涉及的物资,按规定交付医院使用。
九、中标人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须保证货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规定,若有不实之处,将列入医院供货黑名单。
十、本次采购报价会现场将有二次报价,请各潜在投标人携带公章以便现场报价,最终由谈判采购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公告时间: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4日
十二、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6月4日(下午2:30 -下午3:00)
递交材料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七楼设备科
谈判时间:2024年6月4日 下午3:00
谈判开标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4-*******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4年5月30日
标签: 鼻窦镜、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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