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研楼等18栋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研楼等18栋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教研楼等18栋建筑消防安全评估
品目
采购单位 内蒙古工业大学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19: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 ¥1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亚亮、董燕、张树军
项目联系电话 152*****013
采购单位 内蒙古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2*****495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鑫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芳汀花园写字楼一单元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013
项目概况

教研楼等18栋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S-C-F-******

项目名称:教研楼等18栋建筑消防安全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城校区西苑学生公寓):

合同包预算金额:421,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新城校区西苑学生公寓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21,7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合同包2(新城校区教研楼、后勤综合服务楼、工程训练中心及准格尔校区体育场看台):

合同包预算金额:172,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新城校区教研楼、后勤综合服务楼、工程训练中心及准格尔校区体育场看台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72,3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合同包3(新城校区东区学生公寓):

合同包预算金额:118,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服务 新城校区东区学生公寓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8,8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合同包4(金川校区北苑学生公寓):

合同包预算金额:351,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服务 金川校区北苑学生公寓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51,7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合同包5(金川校区南苑学生A公寓、怡园及后勤综合服务楼):

合同包预算金额:255,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服务 金川校区南苑学生A公寓、怡园及后勤综合服务楼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55,5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校区西苑学生公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公开的消防安全评定机构,需提供入库名单截图,且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需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对联合体的相关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为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等,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项目款由采购人与联合体牵头单位结算。⑦牵头单位必须是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公开的消防安全评定机构。⑧联合体单位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明确双方报价所占比例。

(3)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工作指南(修订)》的通知第五项,第(一)条第2款: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等机构不得承担本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工作;评定机构不得参与评定项目后续整改工程的施工。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合同包2(新城校区教研楼、后勤综合服务楼、工程训练中心及准格尔校区体育场看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公开的消防安全评定机构,需提供入库名单截图,且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需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对联合体的相关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为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等,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项目款由采购人与联合体牵头单位结算。⑦牵头单位必须是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公开的消防安全评定机构。⑧联合体单位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明确双方报价所占比例。

(3)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工作指南(修订)》的通知第五项,第(一)条第2款: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等机构不得承担本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工作;评定机构不得参与评定项目后续整改工程的施工。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合同包3(新城校区东区学生公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公开的消防安全评定机构,需提供入库名单截图,且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需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对联合体的相关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为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等,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项目款由采购人与联合体牵头单位结算。⑦牵头单位必须是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公开的消防安全评定机构。⑧联合体单位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明确双方报价所占比例。

(3)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工作指南(修订)》的通知第五项,第(一)条第2款: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等机构不得承担本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工作;评定机构不得参与评定项目后续整改工程的施工。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合同包4(金川校区北苑学生公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公开的消防安全评定机构,需提供入库名单截图,且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需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对联合体的相关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为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等,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项目款由采购人与联合体牵头单位结算。⑦牵头单位必须是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公开的消防安全评定机构。⑧联合体单位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明确双方报价所占比例。

(3)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工作指南(修订)》的通知第五项,第(一)条第2款: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等机构不得承担本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工作;评定机构不得参与评定项目后续整改工程的施工。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合同包5(金川校区南苑学生A公寓、怡园及后勤综合服务楼)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为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公开的消防安全评定机构,需提供入库名单截图,且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需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对联合体的相关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为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等,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⑥项目款由采购人与联合体牵头单位结算。⑦牵头单位必须是呼和浩特市住建局官网公开的消防安全评定机构。⑧联合体单位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明确双方报价所占比例。

(3)根据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历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定(评估)工作指南(修订)》的通知第五项,第(一)条第2款: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等机构不得承担本项目消防安全评定工作;评定机构不得参与评定项目后续整改工程的施工。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至 2024年06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联系方式:132*****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中鑫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芳汀花园写字楼一单元9楼

联系方式:152*****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亚亮、董燕、张树军

电 话:152*****013

内蒙古中鑫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0日


标签: 教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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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鑫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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