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护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居家养护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居家养护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居家养护服务
预算编号: 1524-********, 1524-********, 1524-********, 1524-********, 1524-********, 15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60元,包2-********.40元,包3-********.80元,包4-********.60元,包5-********.80元,包6-********.2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为周家渡、周浦、康桥、航头、新场、宣桥等6个街镇1066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包名称:为洋泾、金杨、沪东、浦兴、金桥、曹路、唐镇、合庆等8个街镇830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包名称:为高桥等7个街镇1024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包名称:为张江、川沙、北蔡、祝桥等4个街镇1172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包名称:为惠南、大团、老港、万祥等4个街镇1430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包名称:为陆家嘴等7个街镇984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91370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07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合法经营、机构营业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齐全;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中瑞岳华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中瑞岳华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包含6个包件,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对全部包件或任意部分包件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至多中标其所投包件中的2个。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 )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专栏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3、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6弄29号
联系方式:021-586006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21-55699898-8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也
电 话:021-55699898-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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