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绿化修复工程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绿化修复工程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绿化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新能源【2020】7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绿化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广西省南宁市武鸣区境内
建设规模: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安装单机容量5000kW风力发电机组10台,分南北区各5台,总装机容量50MW。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负责武鸣安凤岭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绿化修复施工,含风电场南北区所有道路、吊装平台、弃土场等上下边坡和土石裸露区域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及地质灾害治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修复区域的土地协调、补赔偿和涉及的相关手续办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质量标准
2.4 计划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2项及以上山体边坡绿化生态恢复施工或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施工业绩(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需体现合同签署日期和施工承包范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近3年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6投标人信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随时在系统中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澄清及变更一经发布则视为投标人收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4.3文件售价:1000元/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 9:00 (北京时间)。
5.2 交易平台: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
联系人:李宁
电话:151*****6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向东 王萌
电话/传真:0311-******** 152*****682
电子邮件:hbctxt68@163.com
开户名称: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帐 号:637*****20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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