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项目711、613及719子项建筑工程及其室外工程门窗工程分包采购采购公告

202.50项目711、613及719子项建筑工程及其室外工程门窗工程分包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202.50项目711、613及719子项建筑工程及其室外工程门窗工程分包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50项目711、613及719子项建筑工程及其室外工程门窗工程分包采购
  2. 项目编号:24EC-GC-GKJT-24-0644
  3.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工期暂定总日历天数为: 60 天。具体开工日期及施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通知为准。
  4. 交货/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5. 供货范围:属于采购人与业主签订的《202.50项目711、613及719子项建筑工程及其室外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对该工程承包(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规范、技术说明、施工方案)范围内的所有门窗工程(含图纸的多次深化设计及费用、门窗封堵、暂估价材料门、感应门电动装置、自动感应玻璃门(含制安)等)。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及配件(包括玻璃、合页、执手、胶条、毛条、小五金、锁等)的制作、供货、运输、安装测试、管理清洁、产品维护、保修及服务及施工过程中业主或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图纸会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本采购文件(含补遗、答疑、采购控制价)等相关资料中涉及上述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范围的全部内容。
  6. 应答人负责本工程材料取样、样品制作、委托单填写,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施工资料的编制,负责分包工程资料编制、整理和移交(涉及上一道移交工序文件乙方签字认可后甲方视为乙方认可前期工程质量,如后期乙方提出质量不合格,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维修等,应答人技术及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报采购人归档。
  7.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他:
  8. (1)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9. (2)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10. (3)工程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及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图纸、标准图集的规定。
  11. (4)配合做好采购人的考核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完善上报相关技术资料,大面积施工前,报价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编制样板工序施工计划,报采购人及监理公司审核确认后实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资金能力满足本次采购任务;

(3)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有从事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4)信誉要求:凡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应答。应答人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或项目经理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4)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与采购人有法律诉讼(包括曾经发生及正在进行的诉讼纠纷)、被采购人纳入不良供方名册或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5)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核建下属成员单位的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组成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拟派安全员安全专业证书。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每套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 贰佰元(小写:¥ 200 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采购单位收款银行名称: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账 号:5100 1658 9910 5900 0263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包头项目门窗制作及安装工程 ”。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若因投标方失误导致多缴纳金额 ,概不退换。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6月02日 2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202.50项目711、613及719子项建筑工程及其室外工程门窗工程分包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5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路11号

邮编:

联系人:夏亭

电话:198*****247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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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门窗工程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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