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新场院区物业、保安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新场院区物业、保安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新场院区)物业、保安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新场院区)物业、保安服务
预算编号: 1524-********, 15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包2-*******.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新场院区)物业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新场院区)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运送服务、工程维修、绿化消杀服务、司梯、导医服务、配电房值班等内容。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新场院区)物业、保安服务属于物业管理。
包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新场院区)保安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新场院区)保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出入口门岗执勤、区域治安巡逻、秩序维护、停车场管理、消控室值班、消防巡查等内容。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新场院区)物业、保安服务属于物业管理。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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