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公告
辽河石化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HSH-*******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4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改造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1套,详见询价文件。
使用功能:见询价文件。
技术标准:见询价文件。
质量要求:A、气体分析仪、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采样探头要求为进口品牌,与中石油联网数采仪型号为:W5100HB-III(7)-ZSYBJ,与板块联网数采仪型号为:TDG-477,与市环保局联网数采仪型号为:ZC-WDC;B、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油炼化【2010】142号文件要求;C、必须得到盘锦市环保局的认可;D、无不良好业绩。
服务:见询价文件。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方案已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标的物的业绩不少于 3 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四. 资格预审方法
合格制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6-30 09:00:00.0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7-07 14:00:00.0
1、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0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07 月 0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河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7月 13 日 8 时 40 分,地点为辽河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招标办。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开标
招标人: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07-13 08:40:00.0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储运公司院内 邮编: 124010
联系人: 翟大军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zdjun@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新工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账号: ****************752
标签: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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