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4年3月26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540.00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80.00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项目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抚松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含所辖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露水河税务分局、泉阳税务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4

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5

项目实施地点

1.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 (抚松镇小南街140号)

2.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松江河镇松江河大街727号)

3.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露水河税务分局(露水河镇红卫街)

4.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泉阳税务所(泉阳镇沿河街)

6

项目实施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详见项目需求)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

验收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2024年3月18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1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

意见反馈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地 址: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小南街140号;项目联系人:高月源、张京龙;

联系方式:0439-*******/*******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为满足全局干部职工就餐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抚松县税务局(含所辖吉林抚松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露水河税务分局、泉阳税务所)职工食堂提供餐饮服务。

2.项目内容

——食材供应:为满足餐食制作需求,供应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食材;

——餐食制作:制作供应早餐、午餐、晚餐;

——环境卫生:完成职工食堂环境保洁服务,提供整洁、卫生、安全、美观的就餐环境;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负责食堂公共实施设备的日常清洁、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及时报修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职工食堂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食品安全保障: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食品安全。

——特约服务:完成采购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

二、投标/响应要求

1.已经通过国家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颁发的相关体系认证;

2.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应为良好;

3.投标人在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技术及人员配置方面符合项目需求;

4.投标人需提供具体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食堂餐饮服务特点、难点分析,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及奖惩办法等服务方案及相关制度措施;

5.投标人需具有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或长期合作的法律事务所,能够及时有效处理服务期内发生的劳资纠纷;

6.投标人需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合理、实质性的增值服务,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说明。

三、项目需求

(一)餐饮制作服务要求

菜品制作需保证膳食结构合理,丰富多样,营养均衡,荤素搭配,中标人需提按月提供科学、健康、多样化菜单,经采购人审核后执行。

1.早餐

就餐时间为工作日7:20-8:20。

(1)菜类:热菜2道,凉菜4道(以营养健康为准,不做荤素要求)。

(2)主食类:面食3种(包括但不限于饼、馒头、油条、蒸饺、锅烙等)。

(3)汤粥类:粥2种,羹类1种(豆腐脑、鸡蛋羹等)。

(4)饮品类:牛奶、咖啡等2种。

(5)其他:煮蛋,加工鸡蛋1种(煎蛋或茶叶蛋)。

2.午餐

就餐时间为工作日11:30-12:30。

(1)菜类:热菜4道(2荤菜2素菜),凉菜6道。

(2)主食类:米饭,面食3种(包括但不限于饼、馒头、油条、蒸饺、锅烙等)。

(3)汤粥类:粥1种,汤1种。

(4)饮品类:牛奶、咖啡、奶茶、夏季需提供冷饮。

(5)其他:水果2种。

3.晚餐

就餐时间为工作日17:00-18:00,晚餐仅在抚松县税务局职工食堂供应(就餐人数约20人)。

(1)菜类:热菜2道(1荤菜1素菜),凉菜2道。

(2)主食类:米饭,面食1种(包括但不限于饼、馒头、油条、蒸饺、锅烙等)。

(3)汤粥类:粥1种。

4.临时性工作用餐

采购人因临时性工作,需要在以上范围以外用餐时,中标人须按照工作日餐食标准提供餐饮服务。

(二)食材供应质量要求

1.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2.肉类

(1)鲜(猪、牛)肉应为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牛肉为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有“动手检疫合格证明”的新鲜牛肉;同时猪肉应符合《猪肉等级规格》GB/T9959.2-2008规定;猪、牛皮上检验检疫章(红色)和肉品品质检验章(蓝色)清晰可见;牛肉符合GB/T *****-2008规定。检验检疫合格票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票随货同行,货票一致。严禁提供注水、注胶、病、死、公、母等肉,须采用冷藏车或冷链车配送。

规格要求:为去骨、头颈部、四肢、尾巴、板油、生殖器、内脏、三腺(甲状腺、肾片腺、病变淋巴腺)的鲜猪、牛肉。猪胴体(去头、去脏腑,即干边)重量为170斤至200斤,背脊肥膘2.5cm至3.5cm;猪龄(出生日起计算)为180日至360日;前、后腿带皮肉的肥膘厚度为2.2cm至2.7cm,三线肉厚度约为4cm;

感官要求(优先判定):

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无霉点,无瘀血、毛孔清晰、无红白相间穿插性交织模糊不清状态。

弹性(组织状态):肉质新鲜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

气味:具有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无异味。

理化检测要求:

理化检测:挥发性盐基氮≦6mg/100g判定为新鲜,挥发性盐基氮>6mg/100g判定为不新鲜。

(2)鲜羊、兔肉质量标准参照“鲜(猪、牛)肉”标准执行;

(3)鲜鸡、鸭、鹅质量标准: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口腔及宰刀口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

(4)鲜活鱼,规格重量符合商品描述之重量,完整无损伤,无鱼鳞脱落,鱼鳞无片状红鳞,较光滑,肉质坚挺结实,眼睛突出,眼眶丰满、发亮,对外界刺激较为敏感,鱼身无畸形、皮下出血现象,放入水中无迟缓、慌乱、狂游、反肚现象。

(5)冷冻肉类:须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完好、无异味、无杂质。感官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3.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①大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②大米、油: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2)执行标准(如有最新的标准,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18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GB1354-2018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17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T 1534-2017

大豆油:GB/T 1535-2017

葵花籽油:GB/T *****-2017

棉籽油:GB/T 1537-2019

油茶籽油:GB/T *****-2018

玉米油:GB/T *****-2017

米糠油:GB/T *****-2003

(3)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4.副食、干货、调味品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副食、调味品由正规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并提供贴有生产许可验收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

5.由采购人建立的食材抽查小组定期(每周一次)或不定期对食堂采买的食材进行质量检验,并建立食材抽查台账。

(三)人员及环境卫生要求

1.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制定人力资源配置,为保证餐饮服务质量,需配备以下岗位工作人员,其中:食堂管理人员1人;厨师4人;面点师2人;服务员;杂工;洗碗工;保洁员等。

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有效健康证明,服从用人单位统一管理,统一着装,爱岗敬业,文明服务。

(1)食堂管理人员(1人):具有餐饮管理经历,年龄为55岁以下(男)、50岁以下(女)。工作认真踏实,态度端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科学的制定各项餐饮计划,合理的安排工作,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撰写业务报告的能力,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采买食材质量监督管理、出入库管理,入库前进行验收,作好验收核对斤数、数量记录,做好出入库台账记录,掌握好实际库存和在途物料情况。

(2)厨师(4人):具有餐饮岗位经历,熟练掌握常见菜品烹饪技能,年龄为55岁以下(男)、50岁以下(女)。主要负责食品的成品率,根据不同菜品进行切配,根据卫生标准严格操作安全生产,保证食品质量,掌握遵守每个工作流程,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烹饪技术,设施设备维护,食品营养卫生等餐饮专业知识要求有从事相同工作的履历, 熟练制作各式菜肴、各种菜谱的编写。

(3)面点师(2人):具有餐饮岗位经历,年龄为55岁以下(男)、50岁以下(女)。熟练掌握20种以上面食制作方法,能够完成上级安排的生产任务,保证产品质量,按规定食谱精心加工,熟练制作各种中、西式面点。

(4)服务员:具有服务员岗位从业经历,年龄为55岁以下(男)、50岁以下(女)。品貌端正,吃苦耐劳,能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保证产品质量,熟练掌握服务流程及服务细节

(5)杂工:具有餐饮服务业岗位经历,年龄为55岁以下(男)、50岁以下(女)。工作态度端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根据不同菜品进行清洗、切配以及清洁后厨卫生等,根据卫生标准严格操作,保证食品质量,避免浪费,熟练掌握服务流程及服务细节。

(6)洗碗工:具有餐饮服务业岗位经历,年龄为55岁以下(男)、50岁以下(女)。对工作认真踏实,工作态度端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要求每餐后彻底清洁餐盘、筷子、碗等,并按规定清洁后高温消毒。保证碗筷等用餐工具干净整洁,保证碗筷等用餐工具干净整洁,每日进行全方位消毒,严格遵守卫生安全要求。

(7)保洁员:具有餐饮服务业岗位经历,年龄为55岁以下(男)、50岁以下(女)。对工作认真踏实,工作态度端正,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仪表端正,熟练掌握保洁流程及保洁细节,要求工作日每日打扫、酒精擦拭、84消毒,桌面、地面、地砖无灰尘、洁净光亮。玻璃、天花板各处无污渍、积灰,表面整洁。

2.环境卫生要求

(1)中标人应制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服务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范流程等。

(2)中标人应制定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定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

(3)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4)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g。

(5)餐用具卫生要求

①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固定位置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③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消毒用品的有效浓度。

④消毒后餐具应符合 GB*****《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⑤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⑥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6)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①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

②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③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 1 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④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毒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及地面。

⑤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⑥食品加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处理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四、考核细则

采购人每月按照食堂餐饮服务指标及考评表对中标人进行监管考评,根据考评分支付费用,扣分和评分不及格处罚按考评办法执行。

(一)事故过错责任。事故过错责任是指因中标人存在管理责任,发生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事故过错责任分三个等级:a、一般事故过错责任,指中标人存在管理责任,但没有发生人身损害,仅出现财产损失,且损失金额达人民币2万元的情形;b、较大事故过错责任,指中标人存在管理责任,出现人身伤害(低于10级伤残等级鉴定,即没有鉴定法定等级)或财产损失达人民币5万元的情形:c、重大事故过错责任,指中标人存在管理责任,出现人身伤害(伤残等级10级以上,含10级)或财产损失达人民币10万元的情形。

(二)出现前款事故过错责任的,中标人除赔偿采购人或第三人损失外,采购人还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违约金,其计算基数均为当月的费用。一般事故过错的扣罚比例幅度为5%;较大事故过错的扣罚比例幅度为15%;重大事故过错的扣罚比例幅度为25%。

(三)上述服务费的扣罚涉及的投诉类型、过错大小、事故性质、有效性有分歧异议的,以采购人的意见为准。

(四)采购人将参照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委托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确定考核内容及标准,对中标人服务事项进行日常考核,采购人将在合同期执行的每月末根据本月的菜品质量、环境卫生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支付当期费用。

(五)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

90分(含)以上为优秀,支付当期合同价款;

90分以下至85分(含)为良,支付当期95%的合同价款;

85分以下至80分(含)为中,支付当期90%的合同价款;

80分以下至75分(含)为一般,支付当期85%的合同价款;

75分以下至70分(含)为较差,支付当期80%的合同价款;

70分以下为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考核规则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1

人员配备

食堂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服务员、杂工、洗碗工、保洁员,数量、岗位、标准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每出现1人(次)不符合扣2分。

10

2

菜品质量

随机抽查食材、调料产品质量,卫生要求不达标的,按次扣2分;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按次扣5分。

10

3

按要求提供菜品、主食。供应种类不足或供应量过少不能满足就餐需要的,每缺少1类扣1分。

5

4

严格把控菜品质量,供应菜品色泽鲜亮,口味丰富。菜品存在异味的,每发现一次(处)扣1分;菜品中存在异物的,每发现一次(处)扣2分;发生食物中毒的,此项不得分。

10

5

问卷调查用餐人员对菜品的评价,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和“不满意”,对“不满意”按人次扣0.2分。

5

6

环境卫生

食堂、餐厅(含卫生间、走廊、楼梯等)每日打扫、消毒,桌面、地面无浮尘,地砖洁净光亮,各处无污渍、积灰,餐具摆放整齐有序。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扣1分。

5

7

厨余垃圾及时处置,防止污染食品,产生异味或有害气体。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扣1分。

5

8

餐具清洁消毒,表面光洁明亮。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扣1分。

5

9

定期检查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明情况,无健康证明的,每人扣5分。

5

10

问卷调查用餐人员对环境卫生的评价,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和“不满意”,对“不满意”按人次扣0.2分。

5

11

服务质量

及时应答用餐人员合理需求,产生投诉的,每件(次)扣2分。

10

12

问卷调查用餐人员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和“不满意”,对“不满意”按人次扣0.2分。

5

13

其他

建立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无预案或为进行应急培训演练的,扣3分并限期整改。

5

14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配合采购人开展节水、节电等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扣1分。

5

15

加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设施破坏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并按次扣2分。

5

16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食品安全。未建立食品安全制度扣1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此项不得分。

5

总计



100

采购人检查人员做好工作检查记录和投诉记录,检查中发现或受理投诉不符合服务标准及细则的,按照考核标准确定扣分,向餐饮服务公司发出书面整改及扣分通知书,餐饮服务负责人签字认可并整理保存。支付服务费时,统计扣分累计数,对照考评办法评定是否合格,不合格的进行处罚扣款。

(六)中标人承担的责任:

1.因餐饮服务人员在服务范围内从事违法活动导致的相关责任;

2.因工作失误或失职导致服务范围内财产被盗责任;

3.因工作方法不当、失误而伤害员工引发的事故责任;

4.因操作不当造成餐饮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损坏的责任;

5.因在管理内容或职责范围内未有效排除险情(自然灾害除外)或未及时反馈给采购人造成人员工伤残责任;

6.因管理松散,未按采购人规定浪费资源,视情节轻重扣减餐饮服务费;

7.因未达到餐饮服务管理质量量化考核标准,考核结果按评分细则进行奖惩,严重者解除合同;

8.因合同期内提供的服务与承诺相差较大或因管理问题而发生重大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要求整改或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

9.因合同期内中标人无故单方解除终止合同,除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外,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七)餐饮服务前期交接工作的要求:

1.中标人对餐饮服务前期交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中标人须提前做好进场准备工作,服务开始前一周所有工作人员、设备全部准备到位;

3.中标人必须参加餐饮服务项目的全部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履行交接手续后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五、项目验收要求

采购人以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相关内容为验收标准组织验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

(一)验收条件

中标人按照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相关内容完成全部服务,并通过采购人每个服务周期(1个月为一个服务周期)的考核。

(二)验收方式及标准

每期结算前,采购人依据本项目管理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打分。具体打分见考核表,总分100分。中标人违反餐饮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的,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中标人得分在 90(含)-100分之间的,要严格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中标人得分在80(含)-90(不含)分之间的,要逐项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措施,同时对不达标服务项目进行整改;中标人得分在80(不含)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一年内中标人有2次(含)以上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中标人当期任何费用。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当期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补足。因中标人工作人员的工作不认真造成的采购人物品、器具、设备、设施等的损坏由中标人按原价进行赔偿。

(三)验收流程

在符合项目验收条件后,中标人可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的合格的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流程如下:

1.中标人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2.中标人整理提交项目验收相关的管理和技术文档,由采购人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正直至审核通过。中标人应提交的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每个服务周期的考核情况及整改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应交回采购人历次移交的资料清单、应移交属于采购人的物资清单、拟移走的中标人物资清单。

3.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议,根据项目验收内容及相关要求,对中标人提交的项目过程文档进行验收评审;

4.验收评审通过后,由验收小组出具项目验收意见。项目验收结束后,中标人配合采购人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资料归档。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次月,采购人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七、其他要求

(一)中标人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并达到质量标准。

(二)中标人必须完成采购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252号),2024年采购金额为*****元。第二年、第三年金额以财政部具体要求为准。

(三)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规定,并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做未达到标准的工作。

(四)中标人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并确保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环境,办公秩序及安全。

(五)建立安全责任制,中标人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工作安全,中标人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设施、配件损坏及人员受伤、死亡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赔偿。凡是中标人管理不善、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负责。

(六)严格实行食堂操作间、储存间、分餐间封闭管理,非食堂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未经允许和登记严禁进入。食堂应设置合理、标准的安全通道,配备符合标准的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应配置齐全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运行正常;做好日常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完善食堂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中标人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贮存散装食品,应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柜存放。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人物品和杂物。

(八)中标人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与留存食品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及食品加工制作等信息。

(九)中标人应组建食品安全、食品加工、餐用具洗消、材料出入库管理、数据统计、营养搭配及环境卫生等各方面人员齐备的管理团队。

(十)中标人必须按要求配备强干食堂服务队伍,食堂服务工作人员须身体健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能上岗。

(十一)中标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牢固树立为采购人服务的思想意识。

(十二)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各项保险及伤亡,严格执行《劳动法》、《民法典》相关规定。中标人应为餐饮服务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如发生意外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在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人应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的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或用工人员致他人意外伤害等事故涉及的责任和赔偿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就此向采购人主张任何权利。凡提供服务人员出现任何事故和伤害,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包括人身伤害事故)。

(十四)中标人不得拖欠餐饮服务人员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导致的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重大延误,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履行。

(十五)采购人对中标人不尽职责的员工有辞退的建议权。因中标人工作失误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不利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给予经济赔偿并消除影响。

(十六)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生活用水、用电、办公场所以及应当由采购人提供的设备的维修所用材料等。

(十七)食堂所配备的所有资产包括热水器、食堂蒸煮器械、炊事器械、冰箱冰柜、桌椅板凳、餐具等全部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要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范,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向中标人报修。

(十八)采购人提供中标人使用的全部资产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出售或转让。

(十九)食堂日常使用的纸巾类、清洁类等杂品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日杂用品管理,做好领用记录台账,保证不造成资源浪费。

(二十)中标人在服务期内严禁出现预制菜,如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十一)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协助采购人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十二)中标人因故无法正常工作时,应报采购人同意。

(二十三)中标人严格保守采购人的工作机密。

(二十四)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按时交付,能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供应商将酌情优先选择:

1.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的相关服务供应案例;

2.提供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3.提供ISO*****: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4.提供ISO*****: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5.根据投标人明确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工作年限及经验,相关资质、专业程度等情况合理,与项目需求匹配程度高的,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或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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