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

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近期拟对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2户债权总额合计17,226.66万元。其中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贷款本金4,748.87万元、利息2,236.54万元(截至2024年5月30日,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债权总额6,985.41万元;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补足款4,181.63万元、收益2,524.84万元及违约金3,534.78万元(截至2024年5月30日,收益及违约金按每年24%标准计算,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债权总额10,241.25万元。债权分布在阜新地区,各户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务企业名称: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

所在地: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13-6-8门

债权总额:6,985.41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债权总额6,985.41万元,其中贷款本金4,748.87万元、利息2,236.54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质押。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质押。保证人为阜新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阜新超懿羊毛工业有限公司、陈化民、张宝坤、陈化杰、张春红、陈玉莲、高忠涛。抵(质)押人为阜新宏大热电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供热管网、换热站,质押物为供热收费权。

(二)债务人情况

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7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13-6-8门企业经营范围为供热、蒸汽供应,企业注册资本11,729.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彤。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情况

1.阜新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阜新杰超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注册地址为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31号,企业经营范围为供热、供气、发电,企业注册资本7,307.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化杰。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阜新超懿羊毛工业有限公司

阜新超懿羊毛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注册地址为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东水泉村,企业经营范围为羊毛加工、销售,羊皮、牛皮收购、加工、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玉芝。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3.陈化民,男,汉族,1952年11月27日生,住阜新市海州区建设路。

4.张宝坤,女,汉族,1954年10月26日生,住阜新市海州区建设路。

5.陈化杰,男,汉族,1968年10月2日生,住阜新市太平区人民大街。

6.张春红,女,汉族,1971年2月17日生,住阜新市太平区人民大街。

7.陈玉莲,女,汉族,1963年12月12日生,住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

8.高忠涛,男,汉族,1964年2月25日生,住阜新市太平区红树路。

(四)抵(质)押人情况

阜新宏大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6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注册地址为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31号企业经营范围为发电、供热,企业注册资本3,108.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化杰。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五)抵押物概况

1.阜新宏大热电有限公司名下抵押房产土地

抵押土地使用权为阜新宏大热电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31号的两宗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面积合计39,342.3平方米。抵押房产为阜新宏大热电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31号的5套房产,房产面积合计766.30平方米。

2.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名下抵押设备

宏大供热所有的41台(套)机器设备、供热管网、换热站等固定资产,上述抵押资产均已办理抵押登记。

(六)质押物情况

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阜新市特定资产供热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了质押登记。

(七)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经入执行程序。目前法院已将保证人名下相关房产查封。

二、债务企业名称: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所在地:阜新市细河区商贸城B中南106

债权总额:10,241.25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总额10,241.25万元(截至2024年5月30日,收益及违约金按每年24%标准计算,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其中:补足款4,181.63万元、收益2,524.84万元及违约金3,534.78万元。贷款方式为质押和保证。质押物为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67户金额为22,248.16万元的应收账款,辽宁超懿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刘爱新、高晨、董占久分别持有的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资数额分别为9,800.00万元、2,000.00万元、2,000.00万元、600.00万元的股权。保证人为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阜新超懿羊毛工业有限公司、辽宁超懿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陈化民、张宝坤、陈宏超、张晶晶、卜庆惠。

(二)债务企业概况
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9年8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化民;注册地址为阜新市细河区商贸城B中南106;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小额贷款和银行资金融入业务;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其中:辽宁超懿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98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本债权质押物);高晨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本债权质押物);刘爱新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本债权质押物);蔺新生认缴出资额为1600万元,持股比例为8%;李双奇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张继红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王宏伟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高秀云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持股比例为3%;董占久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持股比例为3%(本债权质押物);刘贤云认缴出资额为200万元,持股比例为1%;王义华认缴出资额为100万元,持股比例为0.5%;崔淑丽认缴出资额为100万元,持股比例为0.5%。

(三)质押物情况

1.质押物为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67户金额为*****.16万元的应收账款(初始登记编号为039*****000*********,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动产权属进行变更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039*****000*********)。

2.质押物为辽宁超懿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资数额为9800万元的股权;刘爱新持有的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资数额为2000万元的股权;高晨持有的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资数额为2000万元的股权;董占久持有的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资数额为600万元的股权。

(四)保证人情况
1.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4年2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彤;注册地址为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13-6-8门;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供热、蒸汽供应;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注册资本为11,729.00万元人民币,阜新宏大热电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1,729.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

2.阜新超懿羊毛工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3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陈玉芝;注册地址为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东水泉村;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羊毛加工、销售,羊皮、牛皮收购、加工、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注册资本为900万元人民币,其中:阜新新益达农工科贸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465万元,持股比例为51.67%;陈玉莲认缴出资额为415万元,持股比例为46.11%;高忠涛认缴出资额为20万元,持股比例为2.22%。

3.辽宁超懿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1年4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陈玉芝;注册地址为阜新市太平区高孙路58号;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建筑材料(不含胶漆、木材)、钢材、矿山器材批发零售,煤炭批发,纺纱,织布,羊毛衫、服装制造,羊毛收购、加工、销售,羊毛、纺织品进出口,工艺品加工,羊皮、牛皮收购、加工、销售,帽子、服装配饰及配件生产及销售;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注册资本为17,000.00万元人民币,陈玉芝认缴出资额为17,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

4.陈化民为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阜新企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阜新中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阜新澳美畜牧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5.张宝坤,为陈化民的妻子、阜新澳美畜牧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6.陈宏超,为陈化民的儿子、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的监事、阜新宏银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北京瑞意欧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7.张晶晶,为陈化民的儿媳。

8.卜庆惠,为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

(五)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经取得法院胜诉判决,我公司对质押的应收账款和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已将债务、保证人名下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查封。

交易对象

窗体顶端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户数如减少、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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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债权 处置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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