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公告

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公告



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公告

时间:2024-05-30


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成立于2022年7月,由原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组建而成,是一家以工业民用建筑施工、路桥市政建设施工、水利水电水务水运港口码头建设施工、房地产、工程建筑勘察设计咨询等为主业的大型千亿级国有企业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A,位居2023中国企业500强第164位、2023湖南企业100强第3位,为湖南省第一家获评“省长质量奖”的省属建筑企业,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等荣誉。

为提升外聘律师事务所服务质量,集团拟建立非诉业务外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有意愿入库的律所和专业律师踊跃参加。

一、外聘律所库简介根据入库申请,集团通过公开方式遴选优秀律所纳入外聘律所备选库,为集团提供非诉业务法律服务。纳入外聘律所备选库仅为意向性入选,并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报集团审批决策事项相关的非诉法律服务采购,需在外聘律所备选库中选择相应业务类别的法律服务提供方,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履行采购程序后聘用。集团对外聘律所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集中更新一次。在三年服务期内,集团有权根据入库律所的服务质量,对不合格律所作退库处理,并根据需要适时增补合格律所入库。

二、入库律所服务领域和数量

根据业务类别,将非诉业务法律服务划分为5个领域,并确定入库律所数量,遴选具有相应业务专长和业绩的律所



三、申请入库相关要求

(一)入库律所基本资格要求

1.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执业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成立时间应在3年(含)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

3.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人数(不含实习律师)不少于20人,其中6人(含)以上执业律师具有8年(含)以上执业经历。

4.有服务大中型企业的相关经验,在入库律所服务领域某一个或以上专业领域拥有较强的律师团队,有相关的法律服务经验和丰富的业绩积累,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若必须)。

5.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有为大中型企业提供过同类型法律服务。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律所及承办律师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律师协会或业务监管部门的处罚、训诫或者其他监管措施。

7.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书在年检有效期内。

8.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下同)内有骗取中标行为的;

(4)近三年内存在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导致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近三年内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6)近三年内律所或其负责人、拟委任的服务团队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有利益冲突,可能损害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整体利益。

(二)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基本资格要求

1.团队负责人执业时间不少于8年,团队成员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

2.在备选库入库律所服务领域某一个或以上专业领域具有业务专长,有相关的法律服务经验和丰富的业绩积累,能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委托人要求的服务,最大程度满足委托人的委托预期,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最短时间内按委托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能够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4.近三年内,团队成员没有受到相关司法部门处罚,未被本地行业协会通报批评,未发生重大负面影响事件。

5.团队负责人对所提供服务进行质量把控,承诺能够保障项目负责人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保证在具体项目合同期内未经集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

(三)其他要求

1.同一家律所至多申请2个服务领域。

2.律所存在总分所情形的,总分所可以分别申报,也可以互相使用对方业绩申报,但总分所须择一主体进行入库申请。总分所一起至多申请2个服务领域,且不能同时申请同一个服务领域。

3.入库的律所须在湖南省内有总所或分所(申请参与“合规管理及境外业务”服务领域的律所不受此限制)。

4.申报时需提供承办律师团队,后续具体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律师须在申报的律师范围内选聘。

四、报名要求

1.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律所,按照集团《外聘律所备选库入库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要求,制作报名材料。申请2个服务领域的,应当分别制作报名材料。因材料制作不符要求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由律所自行承担。

2.报名律所应当在2024年6月15日前,将一式五份胶装纸质版(1份正本、4份副本,正本材料应当加盖公章)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至集团指定收件人处(长沙市内律所需现场提交、长沙市外律所可EMS寄送)。报名材料邮寄后,请将快递单号及寄件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1)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熊先生(137*****592

(2)邮寄收件人及地址:刘女士(173*****039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788号建工新城综合楼1606室

(3)电子邮箱地址:*********@qq.com

五、其他说明

1.集团外聘律所备选库建立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接收报名材料、资格初审、评审及发布律所入库公告。律所入库公告将于7月上旬在集团官网及公众号发布。

2.本公告并不产生具体项目的邀标效力。

3.集团对律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予以保密,仅用于本次外聘律所备选库建立工作。报名律所无论是否入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4.报名律所自行承担因申请加入集团外聘律所备选库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集团对外聘律所备选库建立工作及相关文件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


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9日


标签: 备选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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