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充电站项目第三批自购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充电站项目第三批自购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建电气化局/五公司/电斯基川渝充电站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4-05-21 10:27:13
投标截至时间:2024-06-06 09:30:00
内容: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电斯基川渝充电站项目

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 CRCC-XNY-02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工程名称:电斯基川渝充电站项目工程

1.2工程概况

充电站项目施工范围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建设充电站。工程范围:充电站10kV高压配电的接入、站场的设备安装及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已于2024年1月1日开始,计划2026年12月31日结束。

1.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2、本次谈判采购采取谈判方式选定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供应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供应商应提供2021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供应商和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供应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供应商自谈判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内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供应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且允许代理商参与的包件同一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供应商。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3.4本次谈判物资只涉及一个包件。

3.5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23时59分,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谈判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系统需上传申请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银行账户信息确认函(附件3))、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4.2答疑:潜在供应商在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后,若还有需采购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5月24日12:00前发至铁建云采(www.crccep.com)相关包件处,采购人于2024年5月24日18:00前进行答复。

4.3谈判方式:潜在供应商依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和商务条款进行第一次报价,供需双方就技术、服务、价格进行谈判后潜在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两轮均为公开报价。

4.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现金电汇)。

4.4.1收款单位账户名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9961 0100 1027 0025 2304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

(电汇备注:电斯基川渝充电站箱变包件投标保证金,并将汇款单复印件附在谈判文件中)

5.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5.1此次谈判供应商需制作纸质版响应文件,在指定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5.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09时00分--09时30分。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园N区13栋4楼406室。

5.3同时,电子版响应文件在2024年6月6日09时30分前将报价信息上传至铁建云采。

5.4上传至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与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6. 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6.2谈判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6.3谈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园N区13栋4楼406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

8. 结算方式:付款办理节点、比例及周期如下:

节点1:到货验收合格并取得厂家所开具的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使用“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出票人或背书人的电子商业汇票方式付款至到货款20%;

节点2:该充电站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使用“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出票人或背书人的电子商业汇票方式付款至到货款40%(竣工验收以业主发放竣工证书为准);;

节点3:该充电站工程完成项目试运营期结束后使用“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出票人或背书人的电子商业汇票方式付款至到货款60%(试运营期为6个月,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

节点4:该充电站工程完成项目试运营期结束后3个月后使用“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出票人或背书人的电子商业汇票方式付款至到货款80%;

节点5:该充电站工程完成项目试运营期结束后6个月后使用“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出票人或背书人的电子商业汇票方式付款至到货款95%;

节点6:质保金为到货总额5%,质保期为该充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到期后30日内以网银转账方式支付。

9. 鉴于采购方已全面启用电子印章签订电子合同,投标人同意,在中标(成交)后,通过电子签约平台办理电子印章,并同采购方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因未办理电子印章不能在线签订合同投标人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电子签约平台网址:
https://dzyz.crcebg.com:*****/contract/index.html#/login。

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电斯基川渝充电站项目部

业务联系人:程工187*****210

技术联系人:刘工150*****877

电子邮箱:XNY******@163.com

监督人:公司物资设备部 028-********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物资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XNY-01

箱式变压器

箱式变压器(带环网柜)

SCB14/1250KVA

1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管理部门认可的带有“CMA、CNAS”标志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实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同类或相近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供货合同;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箱式变压器

SCB14/1250KVA

1


说明:1、本清单中的到站价格包含货物到达买方指定运达目的地的包装、运费、保险、装卸、安装、调试以及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含运到双流优品道充电站场地等费用)。

2、本清单中的物资名称仅作为报价项目使用,对其中所含附件及技术标准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3、供货时间和数量以买方供货通知为准。

4、以上所有物资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数量按照实际交付合格数量结算。


附件2:申请表

申请表

申请单位


谈判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谈判编号


谈判联系人


谈判内容


联系电话


法人委托人


传真电话


邮箱


单位地址


申请谈判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银行账户信息确认函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与贵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经济业务往来统一使用以下收款银行账户进行款项结算,如有变更,另向贵公司提交“银行账户信息变更确认函”


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重庆,四川,成都市,青羊区,贵州,云南,重庆,成都,028-8

标签: 自购物资设备 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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