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甘东西部协作武清·平凉名优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奖补项目

津甘东西部协作武清·平凉名优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奖补项目

津甘东西部协作(武清·平凉)名优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津甘东西部协作(武清·平凉)名优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奖补项目公开采购建设运营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H********

项目名称:津甘东西部协作(武清·平凉)名优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奖补项目

预算金额:0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拓展我县农特产品销售渠道,提升“陇上泾川”农特产品品牌效应,根据中共泾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泾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泾农领办发〔2024〕8号)要求,拟在天津市武清区建设津甘东西部协作(武清·平凉)名优农副产品展销中心一处。

建设内容:由企业或个人全额投资,在天津市武清区建成津甘东西部协作(武清·平凉)名优农副产品展销中心一处,总面积360平米以上,拟分上下两层,一层建成农副产品展示区、销售区、储存区、电商直播区,二层建成地方特色美食体验中心;同时自建10吨级保鲜库、冷冻库各一座,由企业或个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资金补助:采取先建设后奖补的办法,展销中心建成运营后,由县商务局组织,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建设要求验收达标后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28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农产品经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免税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上资料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www.ygzcpt.cn)。

(3)方式;网上获取 (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 > 【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 登录】->【我的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4) 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投标人) 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

(5)

标签: 建设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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