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鉴——宁波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展”布展服务采购项目

“镜·鉴——宁波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展”布展服务采购项目

“镜·鉴——宁波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展”布展服务采购项目

一、 采购人名称: 余姚市监察委员会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镜·鉴——宁波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展”布展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JCW-*******

四、 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用好警示教育案例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知敬畏、守底线,拟在本市布置“镜·鉴——宁波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展”,并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观学习。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违约及不良记录。有类似案例承接经验。
2.服务要求:
(1)根据展览场馆实际进行合理布局,观展动线设计科学顺畅;
(2)展示主要节点包括展览主题墙、前言、各篇章展标、结束语等主要部分,要求展示主题突出,内容层次分明;
(3)根据展示内容,设计制作图文展板,要求图文清晰,展板易于安装拆卸;
(4)布展过程中对场馆现有设施做到有效保护,如确需对原设施进行改建,需征得同意并在展览完成后复原(如墙面修补、原软膜墙面展后复原);
(5)展示内容支持,电子设备布线、指引牌配套等。
3.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4日。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31日。
2.服务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所有成本、税费和利润等,由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总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中选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响应;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5万;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响应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4.付款方式:完工验收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
5.履约担保金:无
6.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执行。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延期履行超过3天或明确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视为单方解除本合同。

五、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余姚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人: 芦锦心

联系电话: 0574-********

地址: 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

(二)监督机构名称: 余姚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室

联系人: 黄建友

联系电话: 0574-********

地址: 余姚市北兰江路1号







标签: 布展服务 违法 党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