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桥街道通星路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次网上竞采公告

通桥街道通星路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次网上竞采公告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通桥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对通桥街道通星路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692,065.14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692,065.14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692,065.14 1(件) ¥692,065.14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6-05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05 15:3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竞采文件

五、商务条款
  • (一)工程工期:

    90日历天


  • (二)报价要求:

    详见竞采文件

  • (三)付款方式 :

    工程进度款:以承包人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支付方式按进度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工程完工后且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以审计结算为准)的97%,剩余3%(工程质保金,不计息)在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5536.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lhjs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通桥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
    刘老师
  • 联系电话:
********.pdf" target="_blank">附件:通桥街道通星路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pdf

标签: 市政设施 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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