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海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度海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通知
海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海双随机联席办〔2024〕1号
关于印发《海安市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有力有序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海安市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各部门要规范高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省、南通市抽查计划基础上,制定的本级年度抽查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确保“无计划不检查”;省、南通市抽查计划未能抽取到本地区检查对象的,可参照上级计划,实施抽查检查;根据上级要求拟开展的专项检查计划,需报备并对外公示后实施;检查对象为企业的,原则上根据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或行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 A 类企业应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对信用风险一般的 B 类企业按照计划抽查比例抽取,对信用风险较高的 C 类、D 类企业应适当提高相应抽查比例),检查对象为非企业的,可以依据行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行使用双随机监管APP,所有任务均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内按期规范实施,确保检查按时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 100%,检查问题闭环率 100%;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切实降低涉企检查频次,减少对企非必要干扰,有效解决重复监管、多头执法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提升营商环境。
附件:1.省单部门计划
2.省跨部门计划
3.南通市单部门、跨部门计划
4.海安市2024年度抽查检查计划
海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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