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3年度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宜宾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3年度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宜宾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3年度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经费使用

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

本项目共5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宜宾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制作“童享宜宾,同向未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视频,制作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品。

(二)“一路阳光”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关爱服务项目。聘请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师或心理咨询师为中心内受助未成年人及县(区)有需要的特殊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心理疏导服务,开展建档管理、资源衔接、个案分析、知识讲座等服务。

(三)“与爱同行守护成长”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关爱服务项目。以保护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防性侵知识教育为核心,在全市筛选21个村(社区)开展预防性侵犯培训教育性知识讲座活动。

(四)城镇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主题活动项目。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主题党日活动、亲子课堂家庭教育讲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活动、驻地社区欢度双节庆祝活动、敬老爱老献爱心活动。

(五)“同在蓝天下·我们共成长”研学实践夏(冬)令营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强调广大青年要“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精神为指导,围绕“科技发展”、“工业文化”、“历史文化”、“李庄抗战文化”等多个主题开展活动。

项目周期: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

资金额度:2023年8月,《宜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综〔2023〕12号),下达项目资金50万元。

项目负责人:宜宾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副主任蒋虹荣

联系方式:0831-*******

项目完成情况:“一路阳光”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关爱服务项目目前正在推进中,确保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主题活动项目既定目标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结余3.*****万元将继续开展未保主题关爱服务活动,持续扩大项目效益,其余子项目均已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所有流程均在宜宾市民政局机关纪委监督下执行,单位成立了纪律检查小组严格监督项目程序和工作开展情况,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实施督导小组跟进监督推进全过程。其中“同在蓝天下·我们共成长”研学实践夏(冬)令营活动项目和2023年预防不法侵害未成年人主题宣讲服务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公开采购,所有子项目均严格按采购流程和单位采购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执行。

二、项目效果

(一)宜宾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已完成。根据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川未领办[2023]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拍摄制作“童享宜宾.同向未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视频并灌装U盘200个。视频在宜宾召开的全省“明眸皓齿·正心立身”健康工程试点工作总结推广会议上宣传展示。

(二)“一路阳光”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关爱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确保在2024年底按期完成项目。

(三)“与爱同行守护成长”未成年人防性侵关爱服务项目(即预防不法侵害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已验收。已在全市23个点位开展预防不法侵害未成年人主题宣讲活动29场次,超额完成8场次宣讲。目标点位完成率109%,宣讲目标场次完成率138%。未成年人和监护人直接参与受益2155人,未成年人受益家庭人数估计达7000余人。通过预防性侵知识宣传讲座,提高了未成年人防范性侵的意识和正确应对处理知识,提高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防侵害教育和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提高对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的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安全的生活、学习和社会环境。通过宣讲在每个县(区)形成了预防性侵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城镇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主题活动项目已完成。通过五个系列丰富多彩的主题关爱活动的开展,彰显了政府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营造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积极倡导了社会正能量,服务未成年人348人次。

(五)“同在蓝天下·我们共成长”研学实践夏(冬)令营活动已于2023年8月完成,共组织89名三江新区、江安县、长宁县、兴文县困境留守儿童和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儿童,围绕“科技发展”、“工业文化”、“历史文化”、“李庄抗战文化”等多个主题开展活动,参与研学活动的89名儿童亲自体验了科学的奥妙和宜宾的魅力。

图片展示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视频








城镇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主题活动









宣传视频U盘








预防不法侵害宣讲








城镇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主题活动

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

2.《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3.《宜宾市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宜财发〔202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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