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来文旅地产有限公司等12项资产的处置公告

关于天来文旅地产有限公司等12项资产的处置公告

关于天来文旅地产有限公司等12项资产的处置公告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代表自身及相关委托方(委托方详见下表债权人/权利人信息,以下合称“转让方”)拟通过单户处置或组包处置的方式公开处置以下资产: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截至2024年2月29日):

序号

债权人名称

债务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余额(万元)

利息、违约金(万元)

债权余额(万元)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TIANLAI CULTURAL TOURISM PROPERTY LIMITED (天来文旅地产有限公司)

开曼群岛

人民币

19,182.49

6,888.65

26,071.14

保证担保:NUMEROUS GOOD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百好环球投资有限公司)、GOLDEN SPRING GLOBAL DEVELOPMENT LIMITED(金沣环球发展有限公司)、UPWARD WEALTH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向裕环球投资有限公司)、METRO TALENT DEVELOPMENT LIMITED(智敏发展有限公司)、EXCELLENT DAYS GROUP LIMITED(景泰集团有限公司)、(PERFECT GOOD DEVELOPMENT LIMITED)柏亨发展有限公司、安晋辰

停业

2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森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

人民币

20,000.00

15,891.89

35,891.89

北京森润以红廷别墅项目名下可办理抵押登记的在建工程提供第二顺位抵押;大连可佳九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森润70%股权质押

正常经营

3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贵阳可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

人民币

17,000.00

16,686.94

33,686.94

贵阳可佳将其持有的大连可佳60%股权设立财产权信托,我司为信托受益人

正常经营

合计

56,182.49

39,467.48

95,649.97

注:天来文旅地产有限公司债权原币为港币,表中数据用基准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表二:实物资产

序号

资产名称

权利人

所在地

抵债金额(万元)

数量

单位

当前资产状况

4

位于合肥市南二环路、庐州大道交口大摩商业广场商铺共52套

上海盛实乐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

38,459.05

*****.51

平方米

在运营;未办理产权过户

5

位于合肥市南二环路、庐州大道交口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海盛实乐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

1,810.52

5419.90

平方米

待开发;土地使用权未办理产权过户

6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禾仓村木壳岭六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

26,406.11

121,348

平方米

待开发;土地使用权未办理产权过户。

7

位于合肥市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交口北侧建设用地使用权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合肥

65,543.66

*****.76

平方米

待开发;土地使用权未办理产权过户

8

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富林东路88号十方电子商务中心1栋、2栋的620套房产及其所有地下空间地下三层

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

67,552.33

******.43

平方米

开发中,在建工程,未办理产权过户

9

位于中山市古镇镇新兴大道东161号2层之二

东方弘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中山

27,759.28

*****.94

平方米

在运营;未办理产权过户

10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的宝能城市广场办公A共938处、办公B共288处不动产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南宁

58,776.69

*****.78

平方米

已开发;未办理产权过户

表三:股权资产

序号

权利人

资产名称

资产形态

资产所在地

币种

金额

(万元)

行 业

当前资产

状 况

1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新加坡大信商业信托REITs份额

6.6%的份额以及附属权利等相关权益

新加坡

新加坡币

*****.1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正常经营

12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贵州可佳艺术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19.8588%股权

贵阳

人民币

80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正常经营

注:新加坡大信商业信托REITs份额原币为新加坡币,表中数据用基准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各项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资金实力、财务状况条件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转让方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转让方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向转让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转让方本次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件:zhouyifan@coamci.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42层4-6号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010-********(转让方信访举报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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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处置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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