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小学二部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一期

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小学二部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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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小学二部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一期)
(招标编号:FJYZ-GLGM24022700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小学二部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40万元,招标人为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代建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实施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变配电设施的土建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吊装、安装调试、设备第三
方检测、实验、装表、送电、验收、办理相关外部市政破路申请及供电接入电网手续,移交
相关接受管理单位、售后服务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含编
制说明)及设计施工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小学二部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小学二部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
级输变电工程(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
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买
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入
承装(修武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其余详见招标之
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15时00分到2024年06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凭单位介绍信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
七、其他
受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
司(实施单位)委托,对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小学二部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一期)进
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YZ-GLGM240227004
2,项目名称: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小学二部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一期)
3.招标范围内容、数量及相关要求本工程变配电设施的土建施工、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吊
装、安装调试、设备第三方检测、实验、装表、送电、验收、办理相关外部市政破路申请及
供电接入电网手续,移交相关接受管理单位、售后服务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具
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及设计施工图纸
4.资金来源:市财政
5,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
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
审申请。
6,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6,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输变
电工程(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额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6,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一430
在下述地址购买。(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0元。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下述地址,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
1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十日之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
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接受电汇、转账、年度投标保证金、银
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
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保函手线投标保函应注明项目名称,保函额
度等信息,保函额度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帐户资料如下:开户
单位: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厦禾支行帐号:129360100100
077715
1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m.cebpubservice..coa/)、“”(m.chinabidding..cn)上发

15.招标人:
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1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5层01单元
联系人:邓工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实施单位)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21号
联系人:洪宏:电话:0592-2265182
16。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邮编:361004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92-5072969
电子邮箱:fjyzzb0163.com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服务要求)主要内容质量等级质量缺陷责任期施
工期(含送电)
一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小学二部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一期)
一项详见招标
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电力工程施工合格2年90日历天
注: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应对所有项目作出响应,不允许拆分投标。
2、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需按照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规范进行报价,不得缺项。
3、工期:由投标人提供最短工期,施工期不得超过90日历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
供电公司(实施单位)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1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5层01
单元1厦门市湖滨南路21号
联系人:邓工八洪宏
电话:0592-22651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2-5072969
电子邮件:fjyz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203109

标签: 校区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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