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二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二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二)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防护防暴装备 |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葫芦岛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31日 13: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2: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 ||
预算金额 | ¥37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婷婷、时刚、张玲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转8510、8508、8515 |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昌宇04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婷婷、时刚024-********转8510、8508 | ||
附件: | |||
附件1 | TXJ-024-*******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二)附件1.doc | ||
附件2 | TXJ-024-*******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二)附件2.doc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XJ-024-*******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二)
预算金额:3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合同履行期限:001包:签订合同后90日内供货;002包:签订合同后90日内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至 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2: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详见附件2-1)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电子邮件领取: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Lntxj@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要在电汇单据“摘要”“用途”栏次内,填写“TXJ-024-*******葫芦岛前突项目(二)+包号”。邮件主题“获取XXXXX项目第XX包的招标文件”,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2.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4.汇款信息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6号
联系方式:黄昌宇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孙婷婷、时刚024-********转8510、8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婷婷、时刚、张玲玲
电 话: 024-********转8510、8508、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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