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采中质函

哈采中质函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哈采中质函[2024]041)

黑龙江林园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对我单位组织的哈尔滨芭蕾舞团人才用房配套家具家电及办公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TP]********)第2包提出的《质疑函》收悉,于2024年5月23日受理。我单位于2024年5月30日组织原谈判小组针对质疑事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复审查证,现将质疑处理结论告知你公司:

一、质疑事项

1.成交供应商大庆森淼羽翼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不具备制造商资格,涉嫌虚假应标。

2.成交供应商大庆森淼羽翼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大庆市仁豪铁艺装饰有限公司不具备制造商资格,涉嫌虚假应标。

3.成交供应商大庆森淼羽翼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不具备水龙头的节能证书,涉嫌虚假应标。

二、质疑事项核实情况

1.经复查,成交供应商大庆森淼羽翼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质疑事项1、2不成立。

2.经复查,成交供应商大庆森淼羽翼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的商用不锈钢 3 眼水槽技术参数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质疑事项3不成立。

三、质疑处理结论

综上所述,原谈判小组认定质疑事项1、2、3均不成立。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哈尔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质疑经办人:董泽 联系电话:0451-********

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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