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关于2024年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产品质量全省联动抽查工作的通知》(皖市监质监函〔2024〕10号)要求和市局工作部署,拟委托检验检测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就2024年燃气器具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的抽样检验服务。现对可提供该项目服务的机构进行询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欢迎符合本函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询价项目名称
2024年燃气器具产品质量抽检服务。
二、项目内容
在蚌埠市生产、流通领域内抽样检验燃气器具(含燃气灶具、燃气用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燃气紧急切断阀)20批次。
三、询价单位: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服务的要求及地点
(一)服务期限:8月10日前,完成全部抽样;9月 15日前,完成所有检验;10月 1日前,完成异议处理,10月10日前,完成所有抽检结果向社会发布工作。
(二)服务地点:蚌埠市。
五、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须具备CMA资质,认证项目目录中应包含本项目规定的抽检商品及项目检验方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询价要求
参与燃气器具(含燃气灶具、燃气用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燃气紧急切断阀)询价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要对照《安徽省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安徽省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安徽省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安徽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安徽省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版)》、《安徽省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对所承担抽检的产品种类、检测项目、计划抽检批次进行分项报价(以上均含抽样、购样费用)。
七、公开询价报价
本次采购是一次性报价,不接受递交报价文件后对报价的修改。
八、询价评审
(一)评审小组:由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
(二)评审办法:评审小组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和签署情况,按照有效报价最低者作为候选单位。
在询价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 询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
3.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4. 未满足投标人须知的其它要求的。
九、合同签订及付款
成交投标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十、投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9: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联系方式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蚌埠市安民路100号)
联系人:喻静 电 话:0552-******* 邮 箱:sjjdc@126.com
附件:1.投标人须知附件1.doc
2.投标报价单附件2.doc
3.燃气器具产品实施细则燃气器具产品实施细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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