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子方案
重庆市江津区柏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子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31 15:02:28 大 中 小
(2024—2026年)子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镇经信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区经济信息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镇经信行业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制、“两单两卡”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并取得显著实效,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进一步规范。2024年,持续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持续巩固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民爆销售企业标准化达标,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全镇经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提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效能
1.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工作。总结民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加大对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力度,并将《民用爆炸物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行业监管和企业管理重要内容,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质量。
2.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紧盯重点场所和环节,严厉整治“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三违法”(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雷管库内拆箱分零等行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压紧压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加快民爆销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业互联网在民爆销售企业规模化应用,探索5G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新技术在民爆运输、储存过程控制环节的深入应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2025年底前构建一批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
4.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民爆销售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执法检查、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对民爆销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至少6次。按照区经济信息委统一安排,监管人员每年参加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
5.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对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增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民爆销售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持续做好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全面加强城镇燃气油气安全管理
6.持续推进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江津区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江津区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经信系统专项方案》安排和要求,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做好召集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统筹协调,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既整治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更补上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
7.加快建立城镇燃气油气安全长效机制。对“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的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和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再复核,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从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入手,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并推动落实,持续推动城镇燃气油气安全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破解燃气油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加快构建城镇燃气油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8.提升城镇燃气油气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统筹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更新改造老化和有隐患的城市燃气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厂站设施及用户设施。推动燃气安全数字化建设,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油气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监测感知、风险研判、隐患整治等事前预防水平。加大燃气市场整顿整合力度,落实国家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管理,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加强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推动餐饮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强燃气安全知识“五进”,着力提升燃气领域企业和公众安全意识。
(三)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安全管理
9.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责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电动汽车换电、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安全监管,落实好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督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检查步骤和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10.强化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数字化安全监管。推动全区充换电设施接入市级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监测平台”),加强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行监测管理,探索应用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配合市经济信息委完善强化市级监测平台充换电过程监控与报警处理、充换电信息安全防御等功能;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督促公共快充站、换电站等运营企业做到24小时人员值守,开展隐患排查、智能运维等精细化巡检。
11.提升电动汽车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督促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落实成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优化完善企业级充换电设施安全监控系统,开展日常巡检维护,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工作。
(四)提升电力运行安全水平
12.做好电网稳定运行工作。科学制定负荷管理预案,开展节约用电行动,供需两侧发力确保电力供需平衡、电网安全运行。组织开展停电事件应急演练,高效、快速处置电网停电事件,减少损失和影响。
13.落实供电企业电力运行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供电企业完善并落实电力运行安全责任制,完善电力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推动供电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电力运行安全履职,将供电企业主要负责人研究解决电力运行安全重大问题、开展电力运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电力运行重大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电力电煤保供等工作纳入电力运行安全专项检查。推动供电企业加大电力运行安全领域投入,完善考核奖励机制。
14.做好电力运行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全区电力电煤保供形势,适时组织开展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运行安全专项检查,对保供措施落实、燃料供应保障等情况进行督导。
(五)进一步规范其他安全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15.加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源头治理,开展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配合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违规生产企业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指导江津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批发和政府储备盐仓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核准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对新核准的工业项目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根据市经信委统一安排,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已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回头看”工作。
(六)坚持依法严格治理
16.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聚焦城镇燃气、民爆、电力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贯彻执行《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制度,加大推广“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肃事故调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经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镇长任专班组长,分管副镇长任专班副组长,经以办工作人员为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在镇经发办,负责日常镇经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全镇经信行业要积极动员部署,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推动治本攻坚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督促安全监管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开展工作晾晒。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或问题,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内部通报等方式,晾晒工作成绩和曝光隐患问题,强化正面典型引导,促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常态落实与交流互鉴。
(三)推动落实责任。镇经发办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对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强化有关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加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检查力度,推动各级各层抓落实。对因工作推进不力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经信委,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安委会、市商务委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全镇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江津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进一步夯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全镇商贸企业提升安全发展理念和责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健全企业安全责任体系等方面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2024年底前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三进一健全”工作情况,2025年底前切实提升“三进一健全”工作水平,2026年底前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镇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推动安全生产进行业规划
1.通过行业规划引领行业安全发展。开展商务发展、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成品油行业、电子商务等“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促进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在制定出台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时,切实将安全生产要求纳入规划中。指导行业协会在出台相关规划时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引领各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推动安全生产进产业政策
2.将安全生产要求融入产业政策。将“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镇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对安全事项划定“红线”,指导在镇级储备商品承储企业严格遵守安全事项划定“红线”,在创建示范商业街区等相关示范申报中明确安全生产要求。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发布安全生产自律倡议和风险提醒,组织安全生产公益培训讲座,开展安全生产自查,为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更多支撑。
(三)推动安全生产进行政许可
4.通过行政许可规范行业安全发展。严格执行拍卖、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管理水平,将安全合规作为行政许可准入条件。在我区市场化展会活动备案工作中贯彻安全生产要求,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督促属地镇街对审批事项的全流程监督管理,要求活动举办单位严格按照审批要求组织实施,落实安全、卫生等主体责任,保障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现场市容整洁、秩序井然、设施完好。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5.强化各类关键人员责任,筑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商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统筹、重点推进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企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把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作为责任体系建设的核心,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公示、培训和考核奖惩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有条件的企业落实“总工程师”制度,2026年前各重点商务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6.加强标准宣贯工作。在我市出台各类标准后,分层次加强宣贯,确保安全生产理念和要求融入行业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宣贯,指导商务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五)开展商务领域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
7.积极配合监管和执法部门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我委紧紧结合《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按职责积极配合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汽车流通、商场超市(含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贸流通企业)、住宿、展览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江津区境外项目安全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海外利益保护提供数据支撑。督促指导企业强化境外项目安全保障措施、提升合规经营能力。依法依规依职责配合牵头部门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并做好全区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8.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健全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区政府统筹安排,集中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打非治违”,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打非”举报奖励制度,健全“打非”激励机制,鼓励社会民众及舆论大力举报。2024年底前初步建立配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日常联系工作机制,2025年底前经常性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2026年底前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9.集中开展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内商贸流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企业消防管理水平。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拉网式安全综合大检查,列出安全隐患问题清单交办企业,并督促企业主体整改落实。推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建立内部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10.集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加强行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扎实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鼓励企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延伸报废汽车资源化产业链。提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个体安全水平,督促回收企业及个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对照“三有三不”“三要三不”的基本条件认真开展安全自查(“三有三不”:即有营业执照,有岗位规程,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得回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动火作业切割密闭罐、承压罐,不得擅自处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三要三不”:即要设置感烟探测器、要配备消防器材、电气线路要穿管;不得是“三合一”场所,不得违章搭建,不得锁闭出口和通道。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六)开展商务领域重点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11.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各级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培训,对各镇街、工业园发展中心负责行业管理的工作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全覆盖。开展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行业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住宿行业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商场超市、旧货流通、展览行业集中培训,配合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
12.多种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按照区安委会、区消安委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形成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宣传特色。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在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扩大社会化宣传和应急科普覆盖面;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安全生产常识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镇长任专班组长,分管副镇长任专班副组长,经以办工作人员为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在镇经发办,负责日常镇经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全镇经信行业要积极动员部署,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推动治本攻坚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督促安全监管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加强部门协同。要积极与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协同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监管执法结果的运用,对监管和执法部门处罚的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拒绝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企业,要坚决进行整治。
(三)强化科技支撑。要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持续加大成品油流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持续配合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重点商业街区餐饮燃气场所“瓶改管”“气改电”,支持有关行业领域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总结推广成熟经验,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四)严格执法推动。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撬动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总基调,对成品油等高危行业以及商场市场、餐饮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要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两式三不”规范,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和“以罚代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应急管理部《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重庆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推动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推进工贸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各类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升基础能力水平
1.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诊断并整改。其他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查。
2.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工艺技术设备,严格执行工贸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目录(第一批、第二批)要求,全面提升工贸行业技术工艺设备水平。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从严管控安全风险
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工贸企业严格执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对企业自查自报并采取有效措施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隐瞒不报或不开展排查整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推动企业建立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全员争做“吹哨人”,鼓励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参与,构建自主排查的常态化机制。
4.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闭环机制。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和高温熔融金属、煤气(燃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及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依托“工贸安全在线”构建重大事故隐患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机制,推动安全隐患共查共治、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5.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督办考评机制。把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督查检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督促整改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全面压实隐患排查整改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属事监管责任。
(三)严格达标考评,务实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6.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化评审“一票否决”。2024年底前全镇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85%以上。2025年底前分行业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在全镇推广先进经验。
7.实施标准化联合激励约束政策。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落实标准化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对达标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符合相关条件的实施工伤保险费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浮、信贷信用等级上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绿色工厂、评先创优等激励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服务机构监督,鼓励技术服务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标准化创建,严厉打击低价中标、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不当牟利等行为。
(四)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实工贸安全的数字化变革
8.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数据采集装置,分析识别企业明停暗开等异常行为,智能研判违规动火、人员超限聚集等异常情况,探索实现高风险作业场所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2025年底前全镇涉粉作业企业100%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大力推广工贸安全在线系统,2026年底前实现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的数字化管理。
9.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在全镇工贸企业积极推广“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应用,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行“无人工厂”,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推进粉尘涉爆企业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有限空间作业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扫码进入、过程监控、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技术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五)开展全员培训,推动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
10.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三年内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2026年年底前对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实现培训全覆盖。
11.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督促指导工贸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把重大安全风险辨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外委外包等人员的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全员安全教训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班前会”制度,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事故预防的第一道“防火墙”。把“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作业人员纳入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管理,针对性开展岗前教育,加强实操培训,切实减少因人的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12.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及时发布事故警示教育片,建立共享视频库并动态更新,定期向有关企业推送。凡是国内发生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均向全镇工贸企业特别是行业相同、设备相似、工艺相近的企业发布警示信息。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实施警示提醒、帮扶指导等措施,对发生生产安全安全亡人事故,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认真剖析事故原因,将“四不放过”原则落到实处。
13.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响应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推动工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企业每半年开展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六)执法与服务并重,推动工贸安全治理体系变革
14.构建工贸行业安全治理格局。针对产业集中发展区等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工贸企业,建立安全互助联盟,制度化开展安全检查、学习交流,通过安全管理的互助、共享,构建自治的工作格局。持续举办工贸安全“百家讲坛”,邀请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分享安全管理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区工贸行业学习交流搭建平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四涉一有限一使用”等重点工贸企业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向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教育培训、排查整治、应急演练等事故预防服务。
15.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帮扶。对突出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查不出”“零报告”“零处罚”,而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针对性开展帮扶工作,督促增强发现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持续对重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提供安全咨询,帮助提升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大督促推进力度。配齐配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强化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支撑,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工贸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化工贸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既通过集中治理攻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又通过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补齐工贸安全短板,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强化舆论宣传。建立工贸行业治本攻坚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定期发布一批机制办法、管理创新、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定期曝光一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四)推动群防群治。结合工贸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完善安全治理社会化机制,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利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或微信小程序等渠道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发挥镇街、平台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用,共同做好非重点企业一般性检查、安全宣传等工作,推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重庆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江津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我镇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民政领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施工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全面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全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质量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1.完善机构定期自查整改机制。推动民政服务机构持续落实安全生产“日周月”排查制度,督促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加强常态化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未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突出安全隐患。
2.完善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镇民政各领域责任各岗位分兵把口,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提高我镇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
3.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适时联合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岗、规划建设岗、消防安全岗等有关岗位,每年开展2次联合执法检查,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无法完成整改的,视情报告镇党委政府,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关停。
4.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依托“八张问题清单”,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社事办要及时报请镇党委、政府予以解决;需市、区级层面解决的,积极与市民政局、区民政局相关处室(科室)汇报,及时做好相关事宜。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机制,畅通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或报告渠道,依托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与民政部门公开电话,补充采取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
(二)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重点安全风险治理行动
5.推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落实《江津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参照“免除审验、简化审验、联合认定、转型关停”等4种破解策略,明确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分类处置排查出的遗留问题项目,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6.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中养老机构(DB50/T 867.16-2021)、儿童福利机构(DB50/T 867.44-2023)、殡葬服务机构(DB50/T 867.11-2019)、残疾人服务机构(DB50/T 867.34-2022)等重庆市地方标准的推广应用。坚决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督促养老机构学标准、用标准,积极推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标准化水平。
7.持续开展自建房隐患整治行动。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配合规划资源岗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加强自建房安全鉴定和定期排查工作,动态更新自建房隐患台账,及时将新增隐患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民政服务机构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备案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8.开展养老领域无证无照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各岗位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摸清辖区内未经登记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活动场所情况,梳理场所位置、使用房屋性质、收住老人数量、收费价格、工作人员等信息,分析其在消防、食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处置建议方案,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处置。依法打击未经登记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活动行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9.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重点聚焦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业务领域,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抄告、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有关部门、岗位、行业组织、机构负责人,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积极引导养老机构入驻“重庆阳光食品”APP智慧管理。
10.强化儿童福利机构安全建设。加强对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特别是新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消防、食品、医疗、服务安全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检查、维护和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针对儿童福利机构内病残儿童比例高和人员密集的实际,制定符合本机构特点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1.强化殡葬服务机构安全建设。在清明节、春节等重要节日前,检查和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改进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优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人员安全培训,严格殡葬场所安全管控,严防安全问题发生。
12.强化福彩销售站点安全建设。以直营福彩站点为重点,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规定,重点加强消防、资金、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划区包片方式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全面守住安全生产“零事故”底线,确保福彩事业长期安全稳定发展。
13.加强民政领域在建工程安全监管。以“委托外包、检修维修、有限空间、动火动焊”四大作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小工程、小装修、小维修、小场所等作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
(三)持续实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行动
14.提升全员安全责任制建设质量。针对不同民政服务机构的危险性、管理水平、岗位风险的差异性,紧盯重点场所、关键部位、薄弱环节,不断丰富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压实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严格奖惩等方式,使民政服务机构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两单两卡”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15.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落实。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社会事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和“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宣传解读工作。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训,进一步细化判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民政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
16.加大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等多种资金投入,指导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进了“互联网+监管”,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7.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积极构建民政系统四级教育培训体系。一是加强“一把手”教育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分管负责人教育培训,提升民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教育培训,镇社事办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推动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形成常态化机制,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镇民生服务板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镇长任专班组长,分管领导任专班副组长,经办工作人员为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在镇社事办,负责日常镇民生服务安全板块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认真推动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严格执行消防、燃气、建筑、电力等各专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督促指导服务机构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四)加强督导检查。镇民生事务岗常态化开展检查督导,深入民政服务机构一线检查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治本攻坚行动要求,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镇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区安委会《江津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结合我镇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区两级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除险固安”工作导向,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在管理、培训、规划、检查、整治、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全镇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
2024年底前,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一线岗位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简称“两单两卡”)制度,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2025年底前,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2026年底前,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全镇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重大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1.严格医疗机构规划设计和审批、备案、准入。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认申请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符合法定条件,确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诊疗科目、医师执业范围相匹配。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坚持“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实行一线岗位人员每日排查、科室负责人每周督查、分管负责人每月带队检查。每年通过交叉互查、联合多部门监督执法检查或第三方检查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镇卫生健康岗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跟踪督促镇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针对行业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电力、燃气、危化品、建设、有限空间、动火动焊等专项整治。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安全薄弱环节和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等新业态,联合区级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加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三)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镇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制,镇党委会至少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推动《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规章制度落地落实,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培训、严格奖惩等,确保一线岗位人员对自身岗位安全职责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在医疗机构继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单位。
(四)开展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6.开展集中培训。定期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培训首要内容,重点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操作等。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同时积极争取将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纳入消防、应急等部门培训计划。
7.落实岗位培训。加强岗前培训,新上岗和新转岗人员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要接受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要开展经常性岗位安全培训,结合“两单两卡”制度落实,重点培训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8.强化应急演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提升每个岗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并保持在高水平。
9.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面加强紧急医学救援、中毒事件处置、传染病防控三支队伍标准化建设和背囊化卫生应急快速反应小分队(含心理救援背囊化卫生应急快速反应小分队);加强应急物资贮备,在全镇范围内实现“3分钟出动院前急救单元、30分钟内出动背囊化队伍、2小时内出动区级队伍”的目标,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应对处置。
10.加强职业健康建设。强化职业病监测预警,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止治理企业超标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持续完善“三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疑似职业病诊断,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质量,规范做好个案报告和就诊登记。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项目,实行精细化绩效评估。加强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关注全职业人群健康指标。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质效,做优做实职业健康管家服务,逐步提升服务覆盖率。加强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实现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质量控制全覆盖。强化职业健康数字赋能,按照市级要求上线运行“职业病一件事一次办”,持续完善场景应用,实现惠民有感。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11.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强力推动各内设机构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要时间节点等,通过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推动重大隐患整改。镇卫生健康岗在镇政府领导下,建立与应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和岗位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及时将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执法范围的安全问题隐患,通报移交同级有关责任部门,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
12.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切实做好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依法查办举报线索,兑现举报奖励,切实提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3.强化安全结果运用。在医院等级评审、科研管理等创建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与相关达标评比或者绩效评价挂钩,推动各类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开展数字整体智治能力提升行动
14.加强智慧安防消防建设。强化数字赋能,引导医疗机构优化整合视频监控、后勤设备监测、消防报警等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打造安消一体化系统。开展智慧消防医院创建,突出数字智能、多跨协同、实战实效。
(七)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15.整治突出安全隐患。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和废弃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设备设施管理等,关注设备设施定期保养检修情况、功能状态、场地改造、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运行机制调整优化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6.强力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知识宣传“进机关、进医院、进家庭”活动,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聚焦行业重点,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治技术服务支撑和诊疗康复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氛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工作统筹,加大推动力度。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安全投入。镇党委政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前形势任务需要,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三)强化正向激励。镇党委政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加大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四)强化考核巡查。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工作建议等手段运用。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加强明查暗访、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进一步配合上级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在优化空间布局和设施安排方面发挥建议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督导检查,有效遏制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国土整治和耕地恢复工作安全、强化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力保障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源头准入。
(二)持续深化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健全完善区级统筹部署、镇街属地负责、矿业权人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监管体系,实地核查应查尽查,要及时发现非法违法采矿线索、做到非法采矿行为100%制止、非法采矿行为100%查处、督促矿业权人限期整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矿种盗采矿产资源监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健康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三)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督促全镇、项目业主及各施工单位或个人,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及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避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定期开展在建项目现场检查,在建项目全覆盖。在汛前、汛期、岁末年初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包监管,保质、按时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确保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
(四)配合做好全镇燃气专项整治。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开展深入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并联审批制度和技术规范要求,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责任。在研究完善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相关政策时,支持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五)加强耕地保护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各村社区和各施工单位或个人在国土整治和耕地恢复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安全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现场安全施工等为重点,开展国土整治和耕地恢复工作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落实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制度。利用网络、广播、短信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六)规范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监管。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发现自然资源违法问题迅速调查核实,依法果断处置,严格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充分利用卫片监测和在线巡查等技术手段,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专项工作,以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执法监督手段,对违法占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七)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开展规划资源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自然资源部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区局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对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划资源岗分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判当前形势,部署下步工作。规划资源岗负责人要及时动员部署,及时研究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统一行动,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投入保障。规划资源岗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聚焦制约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加强激励追责。规划资源岗要及时收集本岗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优秀经验,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通报表扬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视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或约谈等,严肃责任追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江津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协同推进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更加扎实开展,推动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防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1.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衔接。在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过程中,充分结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强化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的,积极征求应急管理等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在排污许可、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地监管、环境监测、应急处置、执法检查等监管过程中,发现污染防治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及时提醒企业并将线索移交应急管理等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与镇应急办共同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开展检查执法,互相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等隐患问题。
(二)防控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
4.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重要时段,全面深入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及时将隐患问题录入“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并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努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5.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信息灵、反应快、措施准、工作到位”的要求,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及时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研判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妥善应对,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坚决守住辖区环境安全底线。同时,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环境应急数字化建设和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与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序组织实施。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定期、专项检查,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及时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清单管理并闭环整改销号,提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成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进各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群众身边安全风险得以有效管控和消除;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杜绝较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成立建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李 浩
副组长:镇 长 李锡云
成 员:机关各办公室、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建办。
三、重点任务
1.强化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按照《江津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等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支撑保障、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2.压实建设负责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专职安全员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建设负责人依法履职,加强对农村工匠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巡查。全面推广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施工现场“定格、定人、定责、定时”管理。
3.强化监管服务。以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导向,定期围绕“两重两新”(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影响安全的新情况、新变化)和“两重大、一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研究镇内安全生产形势,及时预警提示、落实防范措施,并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集中开展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并在项目常态化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基础上,每月带队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5.强化重要作业、重点时段管理。加强高温汛期、雨雪冰冻、突发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等其他一般易发事故预防治理,严格落实防治标准及《生命线图集》《“十项措施”》《安全技术要点》等规范文件,全力降低一般事故总量。
6.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通过知识竞赛、观摩学习、宣传视频、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集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人证合一”专项检查。
7.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紧盯隐患整治质量,认真查漏补缺、消除存疑、整治到位,整治信息同步记录完备。统筹推动其他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隐患房屋及时处置整治。2024年,基本完成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2025年,力争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8.加强城市危旧房改造。扎实开展“城市危旧房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危旧房改造全过程闭环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130”工作目标(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攻坚,确保到2024年底完成“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中D级危房居住人员全面搬离;3年左右时间分类处置,确保到2026年底实现“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中存量危房全面完成解危整治;建立健全城市危旧房改造长效机制,实现动态清零)。
9.加强农房安全管理。加强住房安全情况动态监测,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在全面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农房安全隐患。
10.加强房屋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检维修、危化品管理、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加强廉租房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直管公房消防安全检查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和工作目标;要强化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办)报告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其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有序,扎实推进
按照全区“2024年集中整治、2025年初步改善、2026年整体提升”要求,自收到通知起即刻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首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村(居)应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首轮全覆盖检查,并持续加强巡查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对2023年以来发生相关事故险情的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结合实际增加检查次数,综合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方式,坚决查出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三)落实责任,加强调度和信息报送
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办)对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区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江津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区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和四次全会等精神,坚持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守“发展决不能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属事责任,着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构建,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进一步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构筑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使水利岗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改(扩)建的小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二)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评价,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继续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持续健全完善区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三)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分年度组织实施,推动全镇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全覆盖。
(五)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并推进整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
(六)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动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要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要编制灾害天气、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担当作为,抓好组织实施。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保障安全投入。积极争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农业农村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相关部署,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重难点问题,全面实现农业安全生产“遏较大、防一般、减总量”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全区涉农领域安全发展理念,压实部门属事监管、镇街属地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农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和行业监督整改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数字赋能水平,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屏障,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低于控制数,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稳定向好发展态势。
2024年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主要目标是:基本消除2024年之前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全面推进有关农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初步建立双重预防机制。
2025年为农业安全水平提升年。主要目标是: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026年为安全生产机制固化年。主要目标是: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动态化排查清零机制,固化有关农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树牢农业安全发展理念
1.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培训。聚焦农机、渔业、农(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畜禽屠宰、农村沼气和畜禽粪污、高标准农田建设、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野外农事安全用火等重点领域开展培训,持续提高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性和主动性。
2.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3.开展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高素质农民等培训内容,提升广大农民安全生产生活意识和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二)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春耕和“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前开展安全检查检修。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等农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在开工、复工前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在施工中落实安全管理专人负责、监理巡视旁站制度,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形成隐患排查、安全监管、整改治理闭环管理。督促畜禽养殖场或农民加强畜禽粪污处理池、农村户用沼气和沼气设施安全管理。督促乡村休闲旅游(非A级景区,且以农业生产为主体)业主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对不开展排查、明显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企业或生产经营主体,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明缘由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切实加强事故隐患研判预警工作。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定期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明确重点防范部位(岗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持续抓好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配合交通等有关部门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防范涉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对农村户用沼气和沼气设施、畜禽粪污处理池等受限空间,做好安全提示,防火防燃爆;维修清掏作业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6.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送。根据上级的指导指示将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含企业自查上报、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情况,及时规范录入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信息系统。
7.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紧盯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农事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严查农机安全技术状态、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畜禽屠宰、乡村休闲旅游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开展农村沼气、畜禽粪污处理池等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重点关注委托外包、检修维修、动火动焊等薄弱环节。加强屠宰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进展缓慢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综合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倒逼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8.协同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农村道路交通方面,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查处力度。农田建设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等项目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加强田间道路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设置路障、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标志等,禁止非施工车辆驶入生产路、机耕路;项目交付后,要督促项目所在地镇街将田间道路纳入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范围。农村消防方面,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消防设施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专项整治,对重点单位的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协同相关部门依法禁止单位和个人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持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燃气管理方面,加强单位内部食堂、实验室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全面提升农业整体安全水平
9.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屠宰场和畜禽养殖企业配备硫化氢、氨气等有害气体检测设备,防范中毒事件发生。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攻坚,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清零目标。持续组织实施农机“亮尾工程”,提升夜间行驶、作业安全性能,防范追尾事故。推进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水平。推动提升农机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提高在用农机产品安全可靠性。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加快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老旧农机。加强废弃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屠宰场点资格审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10.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渝农发〔2022〕61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长期抓标准化建设、日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重点抓“一线责任制”“两单两卡”、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建立与落实。有计划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严格落实企业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重大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履职要求。
11.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围绕“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要求,建立并落实“两单两卡”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促使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两单两卡”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12.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值守,建立完善农业机械、农村沼气等重点行业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原则上每年应至少针对1个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建立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急逃生能力。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及时规范报送信息。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专家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服务。
(四)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13.宣传贯彻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氯化苦、磷化铝限用管理措施。
14.严格执行地方条例和标准。根据上级制定的《重庆市畜禽屠宰条例》《重庆市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抓好落实。做好《废弃农村户用沼气设施安全拆除技术规程》《废弃沼气工程设施安全拆除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的推广应用。
15.加强农机监管基层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动建立健全镇街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社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夯实管理基础。
16.加强关键环节监管执法。在春耕、“三夏”“三秋”和捕捞作前后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建立购销台账,加强溯源管理。对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17.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赋能执法,加大“慧执法”平台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性不足、执法能力不强等问题。深化与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共管共治工作合力。
18.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惩危险作业行为。
19.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继续推行“长江十年禁渔”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农机、农药、畜牧、兽医生态等行业建立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举报工作落地见效,及时获取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线索。
20.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典型事故挂牌督办。规范信息报送,严查瞒报、谎报等行为。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明确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存在明显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不严格、排查整治不力、“只检查不处罚”“零处罚”等执法宽松软的,要通报约谈或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服务中心分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判当前形势,部署下步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要及时动员部署,及时研究规划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统一行动,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加大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教育引导农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督查督办。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涉农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和督查督办。对典型事故灾害,及时开展警示约谈和复盘,分析原因、“回溯”责任,倒逼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游民宿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一件事”推动有力有效,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阶段性目标
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标准化开展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评定复核,优化旅游景区评定管理。务实推进“两单两卡”制度、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初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推进旅游景区(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重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动态调整安全风险等级。
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巩固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一)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履职能力提升。每年组织全镇文化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积极组织全镇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每年开展的全国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全覆盖组织开展面向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次。
2.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一线从业人员隐患查找、应急疏散、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推动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3.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在文化和旅游部制订完善的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基础上,结合我镇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和任务。组织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加大重点检查事项宣贯力度。及时将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核查等各渠道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上报区文化旅游委、区安委会,并积极推进整改。
2.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一线岗位日排查、部门负责人周排查、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强化一线员工作业前对环境、工具设备和安全防护情况的隐患排查。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与企业诚信管理挂钩,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责任追究。
3.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将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清单化管理,实行晾晒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管理。每年对全镇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扎实开展服务质量等级创建,务实推进民俗、旅游景区(点)等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14、15、21、22部分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培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
2.推进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文旅发〔2023〕193号)要求,认真推进文化旅游领域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全镇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进行严格的等级初评和等级动态管理,并依据等级管理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和安全督查。
3.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强化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量化和履职评估,以一线岗位人员为基础、部门负责人为重点,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督促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纳入常态化检查重要内容。
4.持续落实“两单两卡”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围绕“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两单两卡”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促使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两单两卡”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四)开展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行动
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规范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优化旅游景区评定管理,加强玻璃栈道类、浮桥吊桥类、大型游乐设施及水滑道、旱滑道、“步步惊心”等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审查,核实项目是否依法依规取得经营许可、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规定不得推荐申报为A级旅游景区。
2.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指导旅游经营单位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游单位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派出所、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游大巴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在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机制下,指导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3.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聚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两会”、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派出所、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燃气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派出所、经济、交通运输、应急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4.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畅通文化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要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5.加大专业技术支撑保障力度。积极建立文化旅游领域安全专家库,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专家对口开展公益性安全生产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文化办工作人员为专班成员。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定期研究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分管领导要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细化督导职责。要细化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辖区、本单位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三)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及时收集本岗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优秀经验,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通报表扬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彰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严格按照技术示范和有关要求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文物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文物局《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精准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阶段性目标
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文物安全责任
1.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大文物安全投入,健全、保障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和力量。
2.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文物部门要积极协调会同消防救援机构,认真研判、分析评估本区域内文物火灾风险,安排部署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查督办文物火灾事故,督导整改文物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强化文物安全队伍管理,组织做好文物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总体水平。
3.全面夯实单位直接责任。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有关要求和文物安全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排查各级各类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特别是重点排查大型古建筑群、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
2.重点整治。整治文物单位生活用火、生产活动用火、宗教场所用火、电气安全故障,以及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占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3.精心组织。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确定检查的具体文物,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列出突出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逐单位逐项督促整改。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对发现的文物、博物馆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开列清单,进行挂牌督办,照单整改。
4.自查自改。依照本方案,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力量,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排查检查,开列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切实增强管理和应急能力
1.实施精准化管理。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评估、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规范、细化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和环节,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2.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严格实施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巡查人员及其职责,科学设定检查巡查内容、频次和路线,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和档案。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对账整改,不整改不销账。
3.健全消防专业队伍。按照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配备好消防器材装备。加强训练和严格管理,打造具有防火灭火实战技能的专业消防力量。
4.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制订专门预案,采取专项措施。按照实战实操要求,定期组织本单位所有消防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四)大力开展教育培训
1.开展宣传警示教育。认真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法规宣贯、消防常识普及和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通过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发放安全警示资料、进行音像广播等方式,增强周边社区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消防工作。
2.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消防系统操控人员持证上岗,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体育行政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规范有序,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体育场馆及设备设施符合标准规范,安全基础不断牢固;持续开展体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动态清零,实行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保持体育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健全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我镇文化站负责统筹做好辖区体育行业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体育领域有关监管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方法、行政检查执法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素质。
(二)强化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以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为基点,做好赛前安全风险精细化评估,构建包括安全风险应对机制、安全风险应急方案和风险熔断机制等流程化、科学化的安全风险防控链条,加强对赛事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与管理,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安全监管,严格许可条件及程序,做好宣贯培训。
(三)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安全。开展体育场地开放服务提升行动,推动体育场地建立健全场地开放运营安全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地硬件设施,加强对体育场地设施的安全运营监管,每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辖区体育器材设施安全监督检查。
(四)强化体育场地运营安全风险防范。配合做好用作体育活动场所的建筑的安全管理,以及消防和燃气安全整治。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体育场地运营风险的预警和研判,果断采取暂停、延期、闭馆等措施,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对场地开放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场地开放中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和疏散系统等情况。
(五)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督办制度。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每月至少一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前必须开展),完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六)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知识宣传。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体育行业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体育行业安全宣传。督促指导辖区体育场地紧密结合硬件设置和人员特点完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应急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镇主要领导带头研究,分管负责人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式方法,约谈相关负责人,提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强化检查督导。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定期、专项检查,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涉及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开展督促指导和检查调研,确保体育行业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消防安全子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当前制约辖区消防安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规范消防安全监管,强化消防力量建设,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贯彻《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安全机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火灾风险闭环管控、定期调度火灾防控工作机制;落实《重庆市江津区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渝津防发〔2019〕14号),强化对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的约谈警示,对造成人员死亡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检查评估整改措施和处理情况。
2.落实基层管理责任。加强消防力量建设,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的指导意见》,将消防工作深度融入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体系,落实消防管理(救援)岗位,制定岗位工作任务清单,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做到“有岗位、有人员、有职责、有考核”。落实消防监管机制,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执行“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消防行政执法新模式;融合运用“执法+监督”一体化系统,规范消防委托(赋权)执法行为,持续开展执法“清零”行动。
3.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公示承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消防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4.强化风险研判。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组织针对性治理,适时发布预警提示,不断改进和提升行业火灾防控能力。
5.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和人员密集场所,持续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紧盯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
6.组织全面排查。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并要求场所责任人或委托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组织专职消防队、社区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办、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对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上报上级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查处;2024年基本摸清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7.严格执法查处。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紧盯易导致火灾发生、致人伤亡以及造成火灾危害蔓延扩大的问题隐患,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大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罚款、关停等手段,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坚决惩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
(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8.深化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治理。紧盯火灾易发多发、风险隐患突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和冷链库房、邮件快件处理场所等重点对象,建立基础台账、问题清单,“一企一策”进行整治;同步开展大培训、大执法、大督查、示范创建、数字赋能五大行动,着力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瓶颈性问题,切实提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9.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聚焦建筑内、外“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畅通顺利。针对建筑内,重点解决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针对建筑外,常态化开展消防车通道全面排查和精准执法,对居民小区加强夜间错时执法;“一小区一图”明确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管辖权限,所有消防车通道实现标识标线施划全覆盖。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0.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易地搬迁、传统村落改造和“电改、灶改、水改”等项目,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指导,补齐消防安全短板。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11.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可燃易燃厂房仓库、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五)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2.普及消防常识。持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常态化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提升逃生能力。
13.加强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定期剖析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利用新媒体、户外大屏等平台广泛发布播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定期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研判分析,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定期调度推进,加强工作统筹,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路图,有序组织实施。将此次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江津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注重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辖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重庆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辖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辖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新进展,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管,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计划,将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融入日常监管执法。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025年底前实现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同类隐患屡查屡犯等情形,实施精准执法。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刑事责任。
(二)实施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将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等作业安全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必查项,集中处理、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承诺公告,根据承诺公告情况对特殊作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安全风险防控。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健全完善高危细分领域“2+X”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每年对油气储存企业开展检查。落实《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新建储罐区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液化烃储罐区、常压储罐实施改造提升。
(四)推进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改造、退出,未完成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2024年底前,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部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应用不到位问题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2025年底前全部整改销号,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
(五)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对批发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推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条件达标提升和建设并应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强化烟花爆竹经营打非治违,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分公司”、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治本攻坚情况汇报,加强治本攻坚行动中重大问题报告和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治本攻坚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协调有关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加强示范引领。充分利用广播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庆市林业局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配合上级做好林业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林业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排查能力及整改能力,不断完善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起适应林业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体系,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力林业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林业安全生产理念。参与森林防火、林业安全生产等相关业务培训,每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宣传《重庆市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林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开展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健全完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三)开展风险管控力提升行动。完成森林防火检查站、防火公路的建设,维护已建成的森林防火消防水池,积极向上级争取森林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提升林木采伐安全监督指导能力,压紧压实林木采伐监管责任,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为小组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通过安全生产季度例会不定期调度、通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林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投入保障。聚焦本镇制约林业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统筹规划,落实重点任务保障资金,全面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确保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重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财政支持鼓励发展林业保险,提升风险保障水平。
(三)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林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林业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严肃责任追究。压紧压实本镇的属地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履职不到位引发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市政环卫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场镇卫生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市政基础设施良好平稳运行,提升居民爱护环境意识。在保障市政基础设施良好平稳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市政零星维修、场镇改造升级等,完善场镇路灯、公厕、消防、绿化等设施,强化场镇垃圾收运、清扫保洁,改善人居环境;利用赶场天、院坝会、入户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节约用水知识,提升居民环保意识;配合综合执法办开展场镇市场规范,持续开展市政巡查。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力保障市政环卫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加快构建“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配套、人居环境宜居”的城乡融合乡村基础设施体系。总结汲取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经验,充分做好市政零星维修、场镇设施提档升级,加强辖区内公共厕所、消防设施、市政设施、市政绿化日常巡查,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落实巡查整改制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力争消除市政设施老破旧现象。
(二)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果长期有效机制,常态开展“马路办公”、场镇保洁、垃圾清运等,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总结创卫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场镇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工作,形成良好合作氛围,落实清扫保洁月度考核,以罚促改,确保场镇清扫、垃圾清运及时有序进行,不断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建设干净美丽柏林。
(三)促进爱卫氛围提升。多措并举,协同发力。不断提升居民爱护环境卫生意识,营造全民爱卫生氛围。利用赶场天、院坝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提升群众环境保护、节约用水、垃圾分类等意识。深化“五进”重点宣传,结合镇环境卫生问题常态巡查检查、社区“双报到”、主题党日、垃圾处理费征收等活动,开展环境卫生相关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全民环保意识,着力营造环境卫生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四)推动市场规范运营。持续加强占道经营、违规停放车辆、乱堆物堆料等问题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开展文明治理,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作风,主动上门服务指导辖区内市场经营主体规范经营,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办开展市场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市场运营持续向好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环卫岗要及时动员部署,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协调各村社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统一行动,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投入保障。强化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统筹规划,落实各项资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持续推进“完善基础、巩固制度、提升意识”等治本之策。聚焦制约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聚焦常态长效。日常工作有序开展,马路办公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逐项落实、日常巡查常规进行,及时收集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优秀经验,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通报表扬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
(2024—2026年)子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镇经信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区经济信息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镇经信行业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制、“两单两卡”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并取得显著实效,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进一步规范。2024年,持续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持续巩固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民爆销售企业标准化达标,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全镇经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提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效能
1.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工作。总结民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加大对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力度,并将《民用爆炸物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行业监管和企业管理重要内容,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质量。
2.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紧盯重点场所和环节,严厉整治“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三违法”(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雷管库内拆箱分零等行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压紧压实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加快民爆销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业互联网在民爆销售企业规模化应用,探索5G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新技术在民爆运输、储存过程控制环节的深入应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2025年底前构建一批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
4.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民爆销售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执法检查、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对民爆销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至少6次。按照区经济信息委统一安排,监管人员每年参加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
5.提升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对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增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民爆销售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持续做好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全面加强城镇燃气油气安全管理
6.持续推进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江津区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江津区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经信系统专项方案》安排和要求,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做好召集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统筹协调,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既整治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更补上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
7.加快建立城镇燃气油气安全长效机制。对“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的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和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再复核,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从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入手,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并推动落实,持续推动城镇燃气油气安全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破解燃气油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加快构建城镇燃气油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8.提升城镇燃气油气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统筹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更新改造老化和有隐患的城市燃气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厂站设施及用户设施。推动燃气安全数字化建设,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油气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监测感知、风险研判、隐患整治等事前预防水平。加大燃气市场整顿整合力度,落实国家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管理,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加强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推动餐饮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加强燃气安全知识“五进”,着力提升燃气领域企业和公众安全意识。
(三)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安全管理
9.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责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电动汽车换电、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安全监管,落实好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督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检查步骤和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10.强化电动汽车充换电行业数字化安全监管。推动全区充换电设施接入市级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以下简称“市级监测平台”),加强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行监测管理,探索应用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配合市经济信息委完善强化市级监测平台充换电过程监控与报警处理、充换电信息安全防御等功能;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督促公共快充站、换电站等运营企业做到24小时人员值守,开展隐患排查、智能运维等精细化巡检。
11.提升电动汽车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督促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落实成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优化完善企业级充换电设施安全监控系统,开展日常巡检维护,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工作。
(四)提升电力运行安全水平
12.做好电网稳定运行工作。科学制定负荷管理预案,开展节约用电行动,供需两侧发力确保电力供需平衡、电网安全运行。组织开展停电事件应急演练,高效、快速处置电网停电事件,减少损失和影响。
13.落实供电企业电力运行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供电企业完善并落实电力运行安全责任制,完善电力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推动供电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电力运行安全履职,将供电企业主要负责人研究解决电力运行安全重大问题、开展电力运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电力运行重大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电力电煤保供等工作纳入电力运行安全专项检查。推动供电企业加大电力运行安全领域投入,完善考核奖励机制。
14.做好电力运行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全区电力电煤保供形势,适时组织开展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运行安全专项检查,对保供措施落实、燃料供应保障等情况进行督导。
(五)进一步规范其他安全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15.加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源头治理,开展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配合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违规生产企业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指导江津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盐批发和政府储备盐仓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核准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对新核准的工业项目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根据市经信委统一安排,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已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回头看”工作。
(六)坚持依法严格治理
16.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聚焦城镇燃气、民爆、电力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贯彻执行《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制度,加大推广“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肃事故调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经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镇长任专班组长,分管副镇长任专班副组长,经以办工作人员为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在镇经发办,负责日常镇经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全镇经信行业要积极动员部署,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推动治本攻坚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督促安全监管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开展工作晾晒。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或问题,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内部通报等方式,晾晒工作成绩和曝光隐患问题,强化正面典型引导,促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常态落实与交流互鉴。
(三)推动落实责任。镇经发办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对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强化有关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加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检查力度,推动各级各层抓落实。对因工作推进不力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经信委,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安委会、市商务委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全镇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江津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进一步夯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全镇商贸企业提升安全发展理念和责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健全企业安全责任体系等方面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2024年底前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三进一健全”工作情况,2025年底前切实提升“三进一健全”工作水平,2026年底前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镇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推动安全生产进行业规划
1.通过行业规划引领行业安全发展。开展商务发展、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成品油行业、电子商务等“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促进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在制定出台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时,切实将安全生产要求纳入规划中。指导行业协会在出台相关规划时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引领各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推动安全生产进产业政策
2.将安全生产要求融入产业政策。将“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镇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对安全事项划定“红线”,指导在镇级储备商品承储企业严格遵守安全事项划定“红线”,在创建示范商业街区等相关示范申报中明确安全生产要求。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发布安全生产自律倡议和风险提醒,组织安全生产公益培训讲座,开展安全生产自查,为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更多支撑。
(三)推动安全生产进行政许可
4.通过行政许可规范行业安全发展。严格执行拍卖、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管理水平,将安全合规作为行政许可准入条件。在我区市场化展会活动备案工作中贯彻安全生产要求,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督促属地镇街对审批事项的全流程监督管理,要求活动举办单位严格按照审批要求组织实施,落实安全、卫生等主体责任,保障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现场市容整洁、秩序井然、设施完好。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5.强化各类关键人员责任,筑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商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统筹、重点推进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企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把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作为责任体系建设的核心,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公示、培训和考核奖惩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有条件的企业落实“总工程师”制度,2026年前各重点商务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6.加强标准宣贯工作。在我市出台各类标准后,分层次加强宣贯,确保安全生产理念和要求融入行业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宣贯,指导商务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五)开展商务领域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
7.积极配合监管和执法部门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我委紧紧结合《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按职责积极配合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拆解、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汽车流通、商场超市(含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贸流通企业)、住宿、展览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江津区境外项目安全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海外利益保护提供数据支撑。督促指导企业强化境外项目安全保障措施、提升合规经营能力。依法依规依职责配合牵头部门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并做好全区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8.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健全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区政府统筹安排,集中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打非治违”,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打非”举报奖励制度,健全“打非”激励机制,鼓励社会民众及舆论大力举报。2024年底前初步建立配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日常联系工作机制,2025年底前经常性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2026年底前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9.集中开展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内商贸流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企业消防管理水平。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拉网式安全综合大检查,列出安全隐患问题清单交办企业,并督促企业主体整改落实。推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建立内部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10.集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加强行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扎实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鼓励企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延伸报废汽车资源化产业链。提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个体安全水平,督促回收企业及个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对照“三有三不”“三要三不”的基本条件认真开展安全自查(“三有三不”:即有营业执照,有岗位规程,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得回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动火作业切割密闭罐、承压罐,不得擅自处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三要三不”:即要设置感烟探测器、要配备消防器材、电气线路要穿管;不得是“三合一”场所,不得违章搭建,不得锁闭出口和通道。对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六)开展商务领域重点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11.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各级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培训,对各镇街、工业园发展中心负责行业管理的工作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全覆盖。开展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行业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住宿行业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商场超市、旧货流通、展览行业集中培训,配合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
12.多种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按照区安委会、区消安委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形成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宣传特色。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在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扩大社会化宣传和应急科普覆盖面;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安全生产常识和典型案例宣传,引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镇长任专班组长,分管副镇长任专班副组长,经以办工作人员为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在镇经发办,负责日常镇经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全镇经信行业要积极动员部署,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推动治本攻坚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督促安全监管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各项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加强部门协同。要积极与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协同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监管执法结果的运用,对监管和执法部门处罚的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拒绝整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企业,要坚决进行整治。
(三)强化科技支撑。要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持续加大成品油流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持续配合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重点商业街区餐饮燃气场所“瓶改管”“气改电”,支持有关行业领域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总结推广成熟经验,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四)严格执法推动。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撬动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总基调,对成品油等高危行业以及商场市场、餐饮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开展执法量提升行动,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要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两式三不”规范,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和“以罚代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应急管理部《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重庆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推动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推进工贸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各类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升基础能力水平
1.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诊断并整改。其他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查。
2.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工艺技术设备,严格执行工贸行业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目录(第一批、第二批)要求,全面提升工贸行业技术工艺设备水平。
(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从严管控安全风险
3.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工贸企业严格执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对企业自查自报并采取有效措施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隐瞒不报或不开展排查整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推动企业建立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全员争做“吹哨人”,鼓励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参与,构建自主排查的常态化机制。
4.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闭环机制。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和高温熔融金属、煤气(燃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及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依托“工贸安全在线”构建重大事故隐患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机制,推动安全隐患共查共治、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5.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督办考评机制。把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督查检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督促整改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全面压实隐患排查整改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属事监管责任。
(三)严格达标考评,务实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6.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质量。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严格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化评审“一票否决”。2024年底前全镇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85%以上。2025年底前分行业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在全镇推广先进经验。
7.实施标准化联合激励约束政策。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落实标准化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对达标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符合相关条件的实施工伤保险费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浮、信贷信用等级上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绿色工厂、评先创优等激励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服务机构监督,鼓励技术服务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标准化创建,严厉打击低价中标、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不当牟利等行为。
(四)强化科技赋能,推动实工贸安全的数字化变革
8.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数据采集装置,分析识别企业明停暗开等异常行为,智能研判违规动火、人员超限聚集等异常情况,探索实现高风险作业场所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2025年底前全镇涉粉作业企业100%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大力推广工贸安全在线系统,2026年底前实现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的数字化管理。
9.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在全镇工贸企业积极推广“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应用,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行“无人工厂”,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推进粉尘涉爆企业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有限空间作业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扫码进入、过程监控、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技术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五)开展全员培训,推动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
10.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三年内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2026年年底前对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实现培训全覆盖。
11.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督促指导工贸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把重大安全风险辨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外委外包等人员的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全员安全教训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班前会”制度,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事故预防的第一道“防火墙”。把“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作业人员纳入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管理,针对性开展岗前教育,加强实操培训,切实减少因人的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12.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及时发布事故警示教育片,建立共享视频库并动态更新,定期向有关企业推送。凡是国内发生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均向全镇工贸企业特别是行业相同、设备相似、工艺相近的企业发布警示信息。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实施警示提醒、帮扶指导等措施,对发生生产安全安全亡人事故,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认真剖析事故原因,将“四不放过”原则落到实处。
13.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响应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推动工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企业每半年开展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六)执法与服务并重,推动工贸安全治理体系变革
14.构建工贸行业安全治理格局。针对产业集中发展区等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工贸企业,建立安全互助联盟,制度化开展安全检查、学习交流,通过安全管理的互助、共享,构建自治的工作格局。持续举办工贸安全“百家讲坛”,邀请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分享安全管理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区工贸行业学习交流搭建平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四涉一有限一使用”等重点工贸企业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向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教育培训、排查整治、应急演练等事故预防服务。
15.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帮扶。对突出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查不出”“零报告”“零处罚”,而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针对性开展帮扶工作,督促增强发现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持续对重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提供安全咨询,帮助提升企业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本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加大督促推进力度。配齐配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强化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支撑,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工贸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化工贸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既通过集中治理攻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又通过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补齐工贸安全短板,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强化舆论宣传。建立工贸行业治本攻坚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定期发布一批机制办法、管理创新、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实践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定期曝光一批涉及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四)推动群防群治。结合工贸企业量大面广的实际情况,完善安全治理社会化机制,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利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或微信小程序等渠道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发挥镇街、平台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用,共同做好非重点企业一般性检查、安全宣传等工作,推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重庆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江津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我镇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民政领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施工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全面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全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质量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1.完善机构定期自查整改机制。推动民政服务机构持续落实安全生产“日周月”排查制度,督促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加强常态化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未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突出安全隐患。
2.完善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镇民政各领域责任各岗位分兵把口,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提高我镇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
3.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适时联合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岗、规划建设岗、消防安全岗等有关岗位,每年开展2次联合执法检查,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无法完成整改的,视情报告镇党委政府,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关停。
4.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依托“八张问题清单”,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社事办要及时报请镇党委、政府予以解决;需市、区级层面解决的,积极与市民政局、区民政局相关处室(科室)汇报,及时做好相关事宜。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机制,畅通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或报告渠道,依托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与民政部门公开电话,补充采取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
(二)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重点安全风险治理行动
5.推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落实《江津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参照“免除审验、简化审验、联合认定、转型关停”等4种破解策略,明确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分类处置排查出的遗留问题项目,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6.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中养老机构(DB50/T 867.16-2021)、儿童福利机构(DB50/T 867.44-2023)、殡葬服务机构(DB50/T 867.11-2019)、残疾人服务机构(DB50/T 867.34-2022)等重庆市地方标准的推广应用。坚决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督促养老机构学标准、用标准,积极推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标准化水平。
7.持续开展自建房隐患整治行动。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配合规划资源岗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加强自建房安全鉴定和定期排查工作,动态更新自建房隐患台账,及时将新增隐患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民政服务机构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备案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8.开展养老领域无证无照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各岗位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摸清辖区内未经登记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活动场所情况,梳理场所位置、使用房屋性质、收住老人数量、收费价格、工作人员等信息,分析其在消防、食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处置建议方案,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处置。依法打击未经登记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活动行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9.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重点聚焦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业务领域,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结果抄告、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有关部门、岗位、行业组织、机构负责人,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积极引导养老机构入驻“重庆阳光食品”APP智慧管理。
10.强化儿童福利机构安全建设。加强对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特别是新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消防、食品、医疗、服务安全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检查、维护和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针对儿童福利机构内病残儿童比例高和人员密集的实际,制定符合本机构特点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1.强化殡葬服务机构安全建设。在清明节、春节等重要节日前,检查和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改进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优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人员安全培训,严格殡葬场所安全管控,严防安全问题发生。
12.强化福彩销售站点安全建设。以直营福彩站点为重点,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规定,重点加强消防、资金、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划区包片方式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全面守住安全生产“零事故”底线,确保福彩事业长期安全稳定发展。
13.加强民政领域在建工程安全监管。以“委托外包、检修维修、有限空间、动火动焊”四大作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小工程、小装修、小维修、小场所等作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
(三)持续实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行动
14.提升全员安全责任制建设质量。针对不同民政服务机构的危险性、管理水平、岗位风险的差异性,紧盯重点场所、关键部位、薄弱环节,不断丰富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压实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严格奖惩等方式,使民政服务机构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两单两卡”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15.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落实。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社会事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和“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宣传解读工作。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训,进一步细化判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民政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
16.加大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项目等多种资金投入,指导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进了“互联网+监管”,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7.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积极构建民政系统四级教育培训体系。一是加强“一把手”教育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分管负责人教育培训,提升民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教育培训,镇社事办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推动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形成常态化机制,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镇民生服务板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镇长任专班组长,分管领导任专班副组长,经办工作人员为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在镇社事办,负责日常镇民生服务安全板块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定期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认真推动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严格执行消防、燃气、建筑、电力等各专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督促指导服务机构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四)加强督导检查。镇民生事务岗常态化开展检查督导,深入民政服务机构一线检查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治本攻坚行动要求,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镇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区安委会《江津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结合我镇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区两级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除险固安”工作导向,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整治群众身边安全隐患“十一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在管理、培训、规划、检查、整治、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全镇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
2024年底前,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一线岗位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简称“两单两卡”)制度,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2025年底前,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2026年底前,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全镇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重大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1.严格医疗机构规划设计和审批、备案、准入。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认申请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符合法定条件,确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诊疗科目、医师执业范围相匹配。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坚持“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实行一线岗位人员每日排查、科室负责人每周督查、分管负责人每月带队检查。每年通过交叉互查、联合多部门监督执法检查或第三方检查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镇卫生健康岗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跟踪督促镇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针对行业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电力、燃气、危化品、建设、有限空间、动火动焊等专项整治。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安全薄弱环节和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等新业态,联合区级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加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三)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镇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制,镇党委会至少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推动《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规章制度落地落实,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培训、严格奖惩等,确保一线岗位人员对自身岗位安全职责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等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在医疗机构继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单位。
(四)开展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6.开展集中培训。定期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生产集中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培训首要内容,重点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操作等。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同时积极争取将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纳入消防、应急等部门培训计划。
7.落实岗位培训。加强岗前培训,新上岗和新转岗人员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要接受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要开展经常性岗位安全培训,结合“两单两卡”制度落实,重点培训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8.强化应急演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提升每个岗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并保持在高水平。
9.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面加强紧急医学救援、中毒事件处置、传染病防控三支队伍标准化建设和背囊化卫生应急快速反应小分队(含心理救援背囊化卫生应急快速反应小分队);加强应急物资贮备,在全镇范围内实现“3分钟出动院前急救单元、30分钟内出动背囊化队伍、2小时内出动区级队伍”的目标,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应对处置。
10.加强职业健康建设。强化职业病监测预警,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止治理企业超标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持续完善“三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疑似职业病诊断,提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质量,规范做好个案报告和就诊登记。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项目,实行精细化绩效评估。加强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关注全职业人群健康指标。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质效,做优做实职业健康管家服务,逐步提升服务覆盖率。加强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实现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质量控制全覆盖。强化职业健康数字赋能,按照市级要求上线运行“职业病一件事一次办”,持续完善场景应用,实现惠民有感。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11.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强力推动各内设机构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要时间节点等,通过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推动重大隐患整改。镇卫生健康岗在镇政府领导下,建立与应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和岗位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及时将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执法范围的安全问题隐患,通报移交同级有关责任部门,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
12.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切实做好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依法查办举报线索,兑现举报奖励,切实提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3.强化安全结果运用。在医院等级评审、科研管理等创建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与相关达标评比或者绩效评价挂钩,推动各类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开展数字整体智治能力提升行动
14.加强智慧安防消防建设。强化数字赋能,引导医疗机构优化整合视频监控、后勤设备监测、消防报警等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打造安消一体化系统。开展智慧消防医院创建,突出数字智能、多跨协同、实战实效。
(七)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15.整治突出安全隐患。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和废弃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设备设施管理等,关注设备设施定期保养检修情况、功能状态、场地改造、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运行机制调整优化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6.强力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知识宣传“进机关、进医院、进家庭”活动,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聚焦行业重点,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治技术服务支撑和诊疗康复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氛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工作统筹,加大推动力度。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安全投入。镇党委政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前形势任务需要,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三)强化正向激励。镇党委政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加大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四)强化考核巡查。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工作建议等手段运用。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加强明查暗访、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进一步配合上级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在优化空间布局和设施安排方面发挥建议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督导检查,有效遏制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国土整治和耕地恢复工作安全、强化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力保障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源头准入。
(二)持续深化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健全完善区级统筹部署、镇街属地负责、矿业权人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监管体系,实地核查应查尽查,要及时发现非法违法采矿线索、做到非法采矿行为100%制止、非法采矿行为100%查处、督促矿业权人限期整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矿种盗采矿产资源监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健康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三)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管。督促全镇、项目业主及各施工单位或个人,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及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避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定期开展在建项目现场检查,在建项目全覆盖。在汛前、汛期、岁末年初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包监管,保质、按时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确保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
(四)配合做好全镇燃气专项整治。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开展深入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并联审批制度和技术规范要求,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责任。在研究完善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相关政策时,支持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五)加强耕地保护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各村社区和各施工单位或个人在国土整治和耕地恢复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安全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现场安全施工等为重点,开展国土整治和耕地恢复工作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落实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制度。利用网络、广播、短信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六)规范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监管。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发现自然资源违法问题迅速调查核实,依法果断处置,严格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充分利用卫片监测和在线巡查等技术手段,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专项工作,以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执法监督手段,对违法占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七)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开展规划资源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自然资源部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区局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对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划资源岗分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判当前形势,部署下步工作。规划资源岗负责人要及时动员部署,及时研究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统一行动,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投入保障。规划资源岗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聚焦制约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加强激励追责。规划资源岗要及时收集本岗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优秀经验,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通报表扬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视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或约谈等,严肃责任追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江津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协同推进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更加扎实开展,推动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防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1.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衔接。在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过程中,充分结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强化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对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的,积极征求应急管理等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在排污许可、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地监管、环境监测、应急处置、执法检查等监管过程中,发现污染防治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及时提醒企业并将线索移交应急管理等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与镇应急办共同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开展检查执法,互相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等隐患问题。
(二)防控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
4.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重要时段,全面深入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及时将隐患问题录入“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并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努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5.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信息灵、反应快、措施准、工作到位”的要求,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及时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研判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妥善应对,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坚决守住辖区环境安全底线。同时,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环境应急数字化建设和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与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序组织实施。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定期、专项检查,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及时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清单管理并闭环整改销号,提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成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进各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群众身边安全风险得以有效管控和消除;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杜绝较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成立建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李 浩
副组长:镇 长 李锡云
成 员:机关各办公室、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建办。
三、重点任务
1.强化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按照《江津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等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支撑保障、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2.压实建设负责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专职安全员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建设负责人依法履职,加强对农村工匠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巡查。全面推广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施工现场“定格、定人、定责、定时”管理。
3.强化监管服务。以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导向,定期围绕“两重两新”(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影响安全的新情况、新变化)和“两重大、一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研究镇内安全生产形势,及时预警提示、落实防范措施,并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集中开展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并在项目常态化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基础上,每月带队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5.强化重要作业、重点时段管理。加强高温汛期、雨雪冰冻、突发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等其他一般易发事故预防治理,严格落实防治标准及《生命线图集》《“十项措施”》《安全技术要点》等规范文件,全力降低一般事故总量。
6.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通过知识竞赛、观摩学习、宣传视频、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集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人证合一”专项检查。
7.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紧盯隐患整治质量,认真查漏补缺、消除存疑、整治到位,整治信息同步记录完备。统筹推动其他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隐患房屋及时处置整治。2024年,基本完成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2025年,力争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8.加强城市危旧房改造。扎实开展“城市危旧房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危旧房改造全过程闭环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130”工作目标(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攻坚,确保到2024年底完成“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中D级危房居住人员全面搬离;3年左右时间分类处置,确保到2026年底实现“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中存量危房全面完成解危整治;建立健全城市危旧房改造长效机制,实现动态清零)。
9.加强农房安全管理。加强住房安全情况动态监测,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在全面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农房安全隐患。
10.加强房屋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检维修、危化品管理、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加强廉租房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直管公房消防安全检查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和工作目标;要强化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办)报告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其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有序,扎实推进
按照全区“2024年集中整治、2025年初步改善、2026年整体提升”要求,自收到通知起即刻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首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村(居)应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首轮全覆盖检查,并持续加强巡查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对2023年以来发生相关事故险情的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结合实际增加检查次数,综合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方式,坚决查出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三)落实责任,加强调度和信息报送
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办)对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区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江津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区水利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和四次全会等精神,坚持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守“发展决不能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属事责任,着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构建,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进一步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构筑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使水利岗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改(扩)建的小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二)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评价,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继续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持续健全完善区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三)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分年度组织实施,推动全镇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全覆盖。
(五)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并推进整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
(六)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动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要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要编制灾害天气、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担当作为,抓好组织实施。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保障安全投入。积极争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为进一步夯实农业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农业农村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全市《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相关部署,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重难点问题,全面实现农业安全生产“遏较大、防一般、减总量”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强化全区涉农领域安全发展理念,压实部门属事监管、镇街属地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农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和行业监督整改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数字赋能水平,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屏障,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低于控制数,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稳定向好发展态势。
2024年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主要目标是:基本消除2024年之前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全面推进有关农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初步建立双重预防机制。
2025年为农业安全水平提升年。主要目标是: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026年为安全生产机制固化年。主要目标是: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动态化排查清零机制,固化有关农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树牢农业安全发展理念
1.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培训。聚焦农机、渔业、农(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畜禽屠宰、农村沼气和畜禽粪污、高标准农田建设、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野外农事安全用火等重点领域开展培训,持续提高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性和主动性。
2.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3.开展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纳入高素质农民等培训内容,提升广大农民安全生产生活意识和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二)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春耕和“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前开展安全检查检修。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等农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在开工、复工前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在施工中落实安全管理专人负责、监理巡视旁站制度,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形成隐患排查、安全监管、整改治理闭环管理。督促畜禽养殖场或农民加强畜禽粪污处理池、农村户用沼气和沼气设施安全管理。督促乡村休闲旅游(非A级景区,且以农业生产为主体)业主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对不开展排查、明显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企业或生产经营主体,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明缘由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切实加强事故隐患研判预警工作。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定期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明确重点防范部位(岗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持续抓好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配合交通等有关部门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防范涉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对农村户用沼气和沼气设施、畜禽粪污处理池等受限空间,做好安全提示,防火防燃爆;维修清掏作业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6.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送。根据上级的指导指示将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含企业自查上报、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情况,及时规范录入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信息系统。
7.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紧盯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农事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严查农机安全技术状态、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畜禽屠宰、乡村休闲旅游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开展农村沼气、畜禽粪污处理池等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重点关注委托外包、检修维修、动火动焊等薄弱环节。加强屠宰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进展缓慢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综合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倒逼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8.协同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农村道路交通方面,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查处力度。农田建设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等项目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加强田间道路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设置路障、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标志等,禁止非施工车辆驶入生产路、机耕路;项目交付后,要督促项目所在地镇街将田间道路纳入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范围。农村消防方面,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消防设施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专项整治,对重点单位的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协同相关部门依法禁止单位和个人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持有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燃气管理方面,加强单位内部食堂、实验室等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全面提升农业整体安全水平
9.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屠宰场和畜禽养殖企业配备硫化氢、氨气等有害气体检测设备,防范中毒事件发生。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攻坚,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清零目标。持续组织实施农机“亮尾工程”,提升夜间行驶、作业安全性能,防范追尾事故。推进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水平。推动提升农机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提高在用农机产品安全可靠性。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加快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老旧农机。加强废弃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屠宰场点资格审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10.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渝农发〔2022〕61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长期抓标准化建设、日常抓“日周月”隐患排查、重点抓“一线责任制”“两单两卡”、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建立与落实。有计划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严格落实企业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重大风险(隐患)“三个层级负责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履职要求。
11.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围绕“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要求,建立并落实“两单两卡”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促使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两单两卡”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12.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值守,建立完善农业机械、农村沼气等重点行业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原则上每年应至少针对1个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督促畜禽屠宰等企业建立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急逃生能力。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及时规范报送信息。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专家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服务。
(四)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13.宣传贯彻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氯化苦、磷化铝限用管理措施。
14.严格执行地方条例和标准。根据上级制定的《重庆市畜禽屠宰条例》《重庆市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抓好落实。做好《废弃农村户用沼气设施安全拆除技术规程》《废弃沼气工程设施安全拆除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的推广应用。
15.加强农机监管基层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动建立健全镇街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社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员等基层管理力量,夯实管理基础。
16.加强关键环节监管执法。在春耕、“三夏”“三秋”和捕捞作前后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建立购销台账,加强溯源管理。对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17.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赋能执法,加大“慧执法”平台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解决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性不足、执法能力不强等问题。深化与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共管共治工作合力。
18.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惩危险作业行为。
19.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继续推行“长江十年禁渔”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农机、农药、畜牧、兽医生态等行业建立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举报工作落地见效,及时获取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线索。
20.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典型事故挂牌督办。规范信息报送,严查瞒报、谎报等行为。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明确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存在明显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不严格、排查整治不力、“只检查不处罚”“零处罚”等执法宽松软的,要通报约谈或追责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服务中心分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判当前形势,部署下步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要及时动员部署,及时研究规划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统一行动,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加大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教育引导农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督查督办。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涉农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和督查督办。对典型事故灾害,及时开展警示约谈和复盘,分析原因、“回溯”责任,倒逼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游民宿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一件事”推动有力有效,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阶段性目标
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标准化开展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评定复核,优化旅游景区评定管理。务实推进“两单两卡”制度、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初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推进旅游景区(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重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动态调整安全风险等级。
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两单两卡”制度,巩固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一)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履职能力提升。每年组织全镇文化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积极组织全镇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参加文化和旅游部每年开展的全国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全覆盖组织开展面向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次。
2.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一线从业人员隐患查找、应急疏散、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推动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3.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在文化和旅游部制订完善的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基础上,结合我镇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和任务。组织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加大重点检查事项宣贯力度。及时将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核查等各渠道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上报区文化旅游委、区安委会,并积极推进整改。
2.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一线岗位日排查、部门负责人周排查、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强化一线员工作业前对环境、工具设备和安全防护情况的隐患排查。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与企业诚信管理挂钩,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责任追究。
3.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将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清单化管理,实行晾晒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管理。每年对全镇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扎实开展服务质量等级创建,务实推进民俗、旅游景区(点)等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第14、15、21、22部分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培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
2.推进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文旅发〔2023〕193号)要求,认真推进文化旅游领域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全镇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进行严格的等级初评和等级动态管理,并依据等级管理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和安全督查。
3.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强化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量化和履职评估,以一线岗位人员为基础、部门负责人为重点,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督促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纳入常态化检查重要内容。
4.持续落实“两单两卡”强化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围绕“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两单两卡”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促使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对自身岗位“两单两卡”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四)开展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行动
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规范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优化旅游景区评定管理,加强玻璃栈道类、浮桥吊桥类、大型游乐设施及水滑道、旱滑道、“步步惊心”等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审查,核实项目是否依法依规取得经营许可、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检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有关规定不得推荐申报为A级旅游景区。
2.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指导旅游经营单位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游单位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派出所、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游大巴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在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机制下,指导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3.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聚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两会”、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派出所、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燃气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派出所、经济、交通运输、应急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4.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畅通文化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要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5.加大专业技术支撑保障力度。积极建立文化旅游领域安全专家库,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专家对口开展公益性安全生产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文化办工作人员为专班成员。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定期研究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分管领导要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细化督导职责。要细化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辖区、本单位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三)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及时收集本岗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优秀经验,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通报表扬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彰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严格按照技术示范和有关要求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文物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文物局《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精准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阶段性目标
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文物安全责任
1.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大文物安全投入,健全、保障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和力量。
2.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文物部门要积极协调会同消防救援机构,认真研判、分析评估本区域内文物火灾风险,安排部署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查督办文物火灾事故,督导整改文物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强化文物安全队伍管理,组织做好文物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总体水平。
3.全面夯实单位直接责任。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有关要求和文物安全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排查各级各类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特别是重点排查大型古建筑群、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
2.重点整治。整治文物单位生活用火、生产活动用火、宗教场所用火、电气安全故障,以及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占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3.精心组织。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确定检查的具体文物,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列出突出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逐单位逐项督促整改。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对发现的文物、博物馆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开列清单,进行挂牌督办,照单整改。
4.自查自改。依照本方案,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力量,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排查检查,开列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切实增强管理和应急能力
1.实施精准化管理。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评估、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规范、细化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和环节,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2.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严格实施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巡查人员及其职责,科学设定检查巡查内容、频次和路线,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和档案。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对账整改,不整改不销账。
3.健全消防专业队伍。按照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配备好消防器材装备。加强训练和严格管理,打造具有防火灭火实战技能的专业消防力量。
4.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制订专门预案,采取专项措施。按照实战实操要求,定期组织本单位所有消防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四)大力开展教育培训
1.开展宣传警示教育。认真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法规宣贯、消防常识普及和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通过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发放安全警示资料、进行音像广播等方式,增强周边社区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消防工作。
2.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消防系统操控人员持证上岗,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体育行政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规范有序,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体育场馆及设备设施符合标准规范,安全基础不断牢固;持续开展体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动态清零,实行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保持体育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健全培训机制,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期间,我镇文化站负责统筹做好辖区体育行业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体育领域有关监管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方法、行政检查执法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素质。
(二)强化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以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为基点,做好赛前安全风险精细化评估,构建包括安全风险应对机制、安全风险应急方案和风险熔断机制等流程化、科学化的安全风险防控链条,加强对赛事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服务与管理,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安全监管,严格许可条件及程序,做好宣贯培训。
(三)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安全。开展体育场地开放服务提升行动,推动体育场地建立健全场地开放运营安全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地硬件设施,加强对体育场地设施的安全运营监管,每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辖区体育器材设施安全监督检查。
(四)强化体育场地运营安全风险防范。配合做好用作体育活动场所的建筑的安全管理,以及消防和燃气安全整治。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体育场地运营风险的预警和研判,果断采取暂停、延期、闭馆等措施,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对场地开放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场地开放中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和疏散系统等情况。
(五)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督办制度。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每月至少一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前必须开展),完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六)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知识宣传。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体育行业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推动体育行业安全宣传。督促指导辖区体育场地紧密结合硬件设置和人员特点完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应急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镇主要领导带头研究,分管负责人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式方法,约谈相关负责人,提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强化检查督导。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定期、专项检查,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涉及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开展督促指导和检查调研,确保体育行业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消防安全子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当前制约辖区消防安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规范消防安全监管,强化消防力量建设,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贯彻《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安全机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火灾风险闭环管控、定期调度火灾防控工作机制;落实《重庆市江津区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渝津防发〔2019〕14号),强化对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的约谈警示,对造成人员死亡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检查评估整改措施和处理情况。
2.落实基层管理责任。加强消防力量建设,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的指导意见》,将消防工作深度融入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体系,落实消防管理(救援)岗位,制定岗位工作任务清单,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做到“有岗位、有人员、有职责、有考核”。落实消防监管机制,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执行“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消防行政执法新模式;融合运用“执法+监督”一体化系统,规范消防委托(赋权)执法行为,持续开展执法“清零”行动。
3.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公示承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消防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4.强化风险研判。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组织针对性治理,适时发布预警提示,不断改进和提升行业火灾防控能力。
5.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和人员密集场所,持续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紧盯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规设置防盗网、广告牌、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
6.组织全面排查。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并要求场所责任人或委托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组织专职消防队、社区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办、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对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上报上级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查处;2024年基本摸清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7.严格执法查处。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紧盯易导致火灾发生、致人伤亡以及造成火灾危害蔓延扩大的问题隐患,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大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罚款、关停等手段,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坚决惩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
(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8.深化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治理。紧盯火灾易发多发、风险隐患突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和冷链库房、邮件快件处理场所等重点对象,建立基础台账、问题清单,“一企一策”进行整治;同步开展大培训、大执法、大督查、示范创建、数字赋能五大行动,着力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瓶颈性问题,切实提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9.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聚焦建筑内、外“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畅通顺利。针对建筑内,重点解决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针对建筑外,常态化开展消防车通道全面排查和精准执法,对居民小区加强夜间错时执法;“一小区一图”明确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管辖权限,所有消防车通道实现标识标线施划全覆盖。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0.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易地搬迁、传统村落改造和“电改、灶改、水改”等项目,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指导,补齐消防安全短板。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11.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可燃易燃厂房仓库、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五)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2.普及消防常识。持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常态化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提升逃生能力。
13.加强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定期剖析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利用新媒体、户外大屏等平台广泛发布播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定期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研判分析,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定期调度推进,加强工作统筹,对工作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路图,有序组织实施。将此次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江津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注重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辖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重庆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辖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辖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完成“十四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新进展,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管,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计划,将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融入日常监管执法。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025年底前实现一轮全覆盖执法检查。聚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同类隐患屡查屡犯等情形,实施精准执法。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刑事责任。
(二)实施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将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等作业安全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必查项,集中处理、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承诺公告,根据承诺公告情况对特殊作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三)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安全风险防控。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健全完善高危细分领域“2+X”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每年对油气储存企业开展检查。落实《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新建储罐区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液化烃储罐区、常压储罐实施改造提升。
(四)推进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动有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改造、退出,未完成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2024年底前,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部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应用不到位问题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有老旧装置在册问题隐患2025年底前全部整改销号,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
(五)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对批发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推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条件达标提升和建设并应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强化烟花爆竹经营打非治违,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整治“分公司”、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治本攻坚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治本攻坚情况汇报,加强治本攻坚行动中重大问题报告和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治本攻坚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协调有关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引导支持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三)加强示范引领。充分利用广播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林草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庆市林业局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配合上级做好林业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林业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排查能力及整改能力,不断完善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起适应林业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体系,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力林业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林业安全生产理念。参与森林防火、林业安全生产等相关业务培训,每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活动,宣传《重庆市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林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开展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健全完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三)开展风险管控力提升行动。完成森林防火检查站、防火公路的建设,维护已建成的森林防火消防水池,积极向上级争取森林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提升林木采伐安全监督指导能力,压紧压实林木采伐监管责任,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为小组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通过安全生产季度例会不定期调度、通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督促指导推动落实林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投入保障。聚焦本镇制约林业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统筹规划,落实重点任务保障资金,全面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确保落地见效,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重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财政支持鼓励发展林业保险,提升风险保障水平。
(三)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林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林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林业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严肃责任追究。压紧压实本镇的属地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对履职不到位引发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市政环卫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场镇卫生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市政基础设施良好平稳运行,提升居民爱护环境意识。在保障市政基础设施良好平稳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市政零星维修、场镇改造升级等,完善场镇路灯、公厕、消防、绿化等设施,强化场镇垃圾收运、清扫保洁,改善人居环境;利用赶场天、院坝会、入户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节约用水知识,提升居民环保意识;配合综合执法办开展场镇市场规范,持续开展市政巡查。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力保障市政环卫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加快构建“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配套、人居环境宜居”的城乡融合乡村基础设施体系。总结汲取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经验,充分做好市政零星维修、场镇设施提档升级,加强辖区内公共厕所、消防设施、市政设施、市政绿化日常巡查,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落实巡查整改制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力争消除市政设施老破旧现象。
(二)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果长期有效机制,常态开展“马路办公”、场镇保洁、垃圾清运等,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总结创卫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场镇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工作,形成良好合作氛围,落实清扫保洁月度考核,以罚促改,确保场镇清扫、垃圾清运及时有序进行,不断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建设干净美丽柏林。
(三)促进爱卫氛围提升。多措并举,协同发力。不断提升居民爱护环境卫生意识,营造全民爱卫生氛围。利用赶场天、院坝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提升群众环境保护、节约用水、垃圾分类等意识。深化“五进”重点宣传,结合镇环境卫生问题常态巡查检查、社区“双报到”、主题党日、垃圾处理费征收等活动,开展环境卫生相关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全民环保意识,着力营造环境卫生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四)推动市场规范运营。持续加强占道经营、违规停放车辆、乱堆物堆料等问题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开展文明治理,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作风,主动上门服务指导辖区内市场经营主体规范经营,积极配合综合执法办开展市场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市场运营持续向好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环卫岗要及时动员部署,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协调各村社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统一行动,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投入保障。强化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统筹规划,落实各项资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持续推进“完善基础、巩固制度、提升意识”等治本之策。聚焦制约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三)聚焦常态长效。日常工作有序开展,马路办公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逐项落实、日常巡查常规进行,及时收集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优秀经验,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通报表扬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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