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遴选青岛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线路的通知

关于征集遴选青岛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线路的通知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中医药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字〔2022〕57号)精神,推动我市中医药健康旅游高质量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开展青岛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线路)征集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青岛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点是指在青岛市境内,依托中医药健康资源,能够提供游览、度假、休闲、养老养生、体育健身、科考、科普、文化娱乐服务,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成绩显著、景区中医药文化内涵丰富、旅游服务设施完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良好、示范引领作用强的中医药旅游场所。

(二)青岛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是指以中医药健康旅游为主题,具有2个及以上中医药相关旅游点的旅游线路。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是我市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如开展特许经营项目的,应取得相应资质;

2.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申报单位为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经营主体,线路申报单位可以是行业主管部门、中医药健康旅游点、旅行社等中医药健康旅游相关机构。

3.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申报单位的建筑、设备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与要求。应具有与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相匹配的人文与自然景观、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资金和旅游接待能力,交通便利,能够提供基础旅游休闲服务;

4.申报单位应配备满足旅游服务的相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

5.申报单位在申报前一年内未发生过重大旅游投诉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的资源和条件,具体包括:

1.中医药资源类型丰富,中医药文化内涵深厚;在中医药文化传播和科学知识普及等方面具有较大意义;在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方面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有较为丰富的养心、养生、健康、休闲度假产品和业态。

2.契合市场需求,能稳定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业务,在促进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传播等方面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能够提供独具特色的中医药自然观光、人文体验、养生保健、休闲康养、采摘制作、科普学习等服务。

4.具有鲜明的青岛地方特色,彰显中医药健康旅游价值。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核实相关材料后,统一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确定青岛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线路)名单,并向社会发布。

(3)被列入青岛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线路)的单位,由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宣传推介,各经营单位可在对外宣传资料中正确标明使用“青岛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线路)”。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

(1)《青岛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线路)申报表》;

(2)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如有)扫描件;

(3)重要获奖、重要旅游活动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反映旅游点的实景照片(不少于3张);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遴选

各区(市)文化旅游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遴选和推荐,请于6月13日前,由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辖区内申报材料(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二)积极支持

各区(市)文化旅游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对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线路)经营单位在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培育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线路)做精做优。

(三)加强指导

各区(市)文化旅游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对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线路)经营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总结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及推广模式,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联系人:市文化和旅游局 王斌,电话:********

邮箱:qdwljcyfzc@qd.shandong.cn

市卫生健康委 陈娅宁,电话:********

附件:青岛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点(线路)申报表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标签: 旅游 健康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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