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大路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防控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以下简称“秸秆禁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按照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县统筹、镇负责、村为主体”,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部署,强化秸秆禁烧全年常态化管控,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探索推进秸秆全量资源化利用模式,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产业利用率,切实做到“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全域禁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4年禁烧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及落叶、荒草、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可燃性固体废物,其中午收(5月20日至7月20日)、秋收(9月20日至12月31日)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抛置河道、沟渠、坑塘等水体,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农村环境整洁有序”,实现“零火点”、不误农时和镇域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步骤
2024年午季和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24日、9 月 20 日至 9 月 25 日)。各行政村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在做好全年全时段秸秆禁烧常态化宣传的同时,要整合力量结合各自实际集中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5日至7月20日、9 月 26 日至 11 月 20 日)。各行政村、镇直各包保单位,要按照镇委、镇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到岗到位,集中力量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守岗位、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加大秸秆禁烧包保、巡查、督查频次和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及农作物秸秆清理转运,坚决全面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随意抛置农作物秸秆。
(三)考核验收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11月21 日至11月25日)。对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小组对各行政村禁烧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全面禁烧期间和重污染天气、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务必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常态化抓好午秋季之外时段秸秆禁烧管控。
(一)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坚持镇负责、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工作网格化包保机制。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完善镇、村、组三级联动体系,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包地块”的网格化包保体系。细化网格化管理,实施挂图作战,各行政村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实行强化部门联动和分工协作,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对全镇所辖13个村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并备案,真正做到“一村一策、一田一策、一岗一责、一庄一队”,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确保实现零火点。
(二)强化宣传引领。镇宣传办要会同镇农工站、农机站、环保站、派出所等单位制定2024年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加强对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等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各村要通过村组群众大会、党员大会、入户走访、逐户沟通、签字承诺等形式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手机、网络、条幅、宣传册、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要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重点村(庄)、重点户、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户户有人对接、人人知晓禁烧政策,真正把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技术、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模式宣传到每家每户。镇中心校、大路中学、风华学校等要继续深化细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午季在5月25日、秋季在9月25日前,开展“杜绝秸秆焚烧、争做环保卫士”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向家庭渗透秸秆禁烧意识。各村要与农户签订《拒绝露天焚烧秸秆承诺书》、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管理,同时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级是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包村班子成员(含作为包保领导包村的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干部)、村两委干部是秸秆禁烧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所包保村、组(片)秸秆禁烧各项措施落实。各村要立即谋划、制定和完善村秸秆禁烧方案,要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禁烧氛围,要细化网格化包保、合理布设值守点,要成立应急队伍、细化应急措施、备齐应急器具,要实行挂图作战、明确责任分工、楔死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农机管理。镇农机管理部门要会同各村,按照“收上来、种下去、不焚烧”的工作要求,深入研判各种农机具调配并加强农机手培训,提高农机作业效率,严格农机作业管理。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针对打捆离田要求,合理调配作业机械和组织镇农机作业结对帮扶。对小麦秸秆离田地块,要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秸秆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0 厘米。积极引导农机手自觉做到农机作业2小时定时停机维护检修,避开中午高温等极易造成突发事故时段作业,严禁农机超负荷作业和农机手疲劳、酒后驾驶农机作业;扎实做好机械检修和配备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下地作业的农业机械要配备2个以上的4公斤灭火器和桶装水等灭火工具。严禁未经检修或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老旧、报废等农机具下地作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农机检修市场和农机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
(五)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制。秸秆禁烧期间,各村要严格实行网格化包保制度,实施挂图作战。值守点要合理布设,做到无盲区、不留死角。值守点建设要规范,每个值守点确保做到“十有”即有1个帐篷、1部通讯工具、4个灭火器、1面党旗、1个责任牌、2把扫帚、2把铁锹、2个凳子、2桶桶装水、1名村两委干部。全面禁烧期间,镇包保人员和县级单位包保人员要吃住在村,昼夜值守,随身携带灭火工具,深入田间地头全天候巡查,确保将各项禁烧措施落到实处。镇级要强化对村组包保人员管理,确保各村组禁烧值守点24小时有人轮班值守,做到交接无空当、值班人员不串岗。要重点做到“六个盯紧”:一是盯紧重点人群,二是盯紧重点地块,三是盯紧重点村组,四是盯紧作业农机,五是盯紧秸秆清运,六是盯紧第一把火。
(六)实行保证金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每人缴纳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3000元;镇抽调包保人员每人缴纳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2000元、村“两委”其他成员每人缴纳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1000元,乡村振兴小组长、振兴专干、后备干部等由各村参照执行保证金制度,午季于5月28日、秋季于9月28日前缴纳到大路农商行财政专户,账号:200*****283610*****0018 。
(七)规范秸秆收储。各村要全面落实秸秆打捆离田集中堆放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完善秸秆打捆离田的“收储运”体系,做到离田、离路、离林、离河(沟渠)和集中堆放,同步做好田埂荒草清理。原则上秸秆不入村,禁止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要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秸秆收储点(草场),农作物秸秆临时堆放场地和收储点要选择地势较高、交通便利、远离村庄、远离高压线、有充足的消防水源的村外场地;要设置警示牌,并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安排专人严加看管,对进入收储场所的机械和人员严格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农作物秸秆收储点的设置必须经过镇政府规划审批,严禁自行设点。现存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严格落实秸秆收储场所防火责任制,各村要织密压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的责任链条,明确镇、村属地监管和部门行业管理责任,每个草场必须明确一名镇级、村级消防安全监督员,并在草场显著位置公示,形成职责明确、条块结合的责任体系与工作合力。指导和监督秸秆堆场所有人严格落实防火主体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定期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堆垛保存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雨措施,降低堆垛湿度,减缓堆垛氧化速度;已经储存的堆垛,能打散晾晒的尽量抓住当前有利天气进行晾晒;堆垛体积过大及间距过近的,不利于堆垛内部散热,要及时进行调整;加强监管,发现冒气、塌陷、有异味及温度超标的,应立即倒垛散热。倒垛时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对因秸秆收储场所设置不科学、作业管理不规范、防火设施设备不充分完备、各环节防火措施和制度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分别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强化秸秆清理。各行政村要制定可行方案,安排专人,加强宣传引导,严禁向田间地头、坟头、沟渠河道、路边等场所堆放、丢弃和抛洒农作物秸秆,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抛洒和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行为。坚持边收割边清理,各级包保人员负责包保网格区域内的秸秆清运监督工作,具备条件的要迅速清运至秸秆收储点。巡查发现乱堆乱放秸秆行为要给予通报,并通知各村组织人员及时清理,确保不出现抛洒和乱丢、乱堆秸秆现象。
(八)严格兑现奖惩。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兑现奖惩。
1.严格火点认定。国家和省通报的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由省生态环境厅认定通报;国家、省、市和县级督导暗访和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由市禁烧办、县禁烧办直接认定对卫星通报(或预警)热异常点位,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热异常点位(火点)核查规定进行现场核查认定。以热异常点位(火点)坐标为圆心,凡是 1 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田间地头、秸秆堆场出现焚烧痕迹(黑斑、翻耕的泥土中有黑灰)的,或在 2个工作日内未报送现场核查情况的,一律认定为火点。高书视频监控平台推送火点,半小时未收到确认处置信息的,纳入平台火点统计考核。
对通报火点和高塔监控平台发现的火情逾期不进行核查或弄虚作假的,将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并移交执纪问责组调查处理,同时不再受理火点核销申请。
2.兑现保证金制度。对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督查通报发生火点的,将全额扣罚镇包村干部、火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其他相关人员秸秆禁烧工作个人缴纳的保证金,并重新按照原数额足额缴纳保证金。
对于在县督查、巡查发现或蓝天卫士监控发现并经核实的火点,视扑救是否及时、过火面积大小、造成的影响程度等情况,扣罚所在村镇包村干部、火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其他相关人员秸秆禁烧工作个人缴纳的保证金。
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督查通报无火点的村,经督查及验收辖区内所有沟河和堤岸及其他水域内无农作物秸秆的,将全额退还缴纳的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对出现火点的村,督查及经验收辖区内沟河和堤岸及其他水域内存有农作物秸秆的,将退还扣罚后剩余的保证金。对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督查通报无火点的村,返还相关人员被通报要求扣罚后剩余的个人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镇政府将按照返还保证金数额给予村书记(非财政供给人员)等额奖励,村两委及其他相关人员(非财政供给人员)按照返还保证金数额由所在村负责给予等额奖励。以上保证金扣罚,保证金缴纳到县财政的由县财政直接扣罚,缴纳到镇财政的由镇财政直接扣罚。
3.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督查通报,发生全镇第一把火的。火点所在村镇包保领导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对火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级包保干部予以免职处理或依法罢免,并在全镇范围通报批评。“第一把”火后再出现火点的(以下简称继发火点),参照执行。对于在各级督查中凡是被发现火点的村,在年终考核中所在村不能被评为四星级及以上的村,两委干部不能被评为四星级及以上的干部,在年终综合考核中实行禁烧工作“一票否决”。全面禁烧时段外,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通报发生火点的,按照继发火点进行责任追究。
(九)强化应急处置。各行政村要制定完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要求每个自然村组要至少准备一台安装旋耕耙(非秸秆粉碎机)的大型旋耕机械、每个行政村必须准备有不低于一台消防洒水车辆,均要落实驾驶人员,确保全天候随时调度处置区域内突发秸秆焚烧问题,一旦出现火情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灭火处置,并立即第一时间报告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直包村巡查督导人员。各行政村要根据情况组建多个应急小分队不低于15人,落实各类处置高效的灭火器具,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通过监控点、蓝天卫士、流动哨,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及时迅速施救。各村要积极宣传提倡文明祭祀,防止引发火情。
(十)严肃督查问责。镇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由镇派出所所长牵头,从派出所抽调专人,全天候全方位督查、巡查,督查组要做到“真督查、敢督查、报实情”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人员在岗状况、饮酒等问题要立即报告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视情节给予扣罚保证金,直至组织处理,人员不在岗每次扣罚10%保证金。确保将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包村班子成员对相关措施迅速落实,立即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火点,视扑救是否及时、过火面积大小、造成的影响程度等情况,给予镇包保人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包保干部等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十一)实行常态化管控。加大巡查监管执法力度,严惩恶意行为。派出所要与各行政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和违法将农作物倾倒入水体等行为责任人依法给予查处,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快速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全面禁烧期间严管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专项监督长制、河湖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加强辖区全时段全面禁烧管理。要组建巡查队伍,安排专人负责,强化辖区禁烧监管巡查,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其它固体废弃物,严禁向沟渠、河道、汪塘、林地、路边等场所丢弃、抛洒和随意堆放农作物秸秆。各级包保人员和镇秸秆禁烧督查组要强化对该项工作的巡查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午季禁烧期间,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大统筹调度和组织领导力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和镇级各包保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调度,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加强工作巡查督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织,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农作物秸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巡查组:负责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效能督查方案,加大效能督查力度。根据秸秆禁烧工作不同阶段的督查、巡查要求,加强现场工作和效能督查。
组织办: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宣传办:负责秸秆禁烧的宣传,组织文化站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和发挥新型媒体资源作用,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
综治办:负责做好秸秆禁烧期间相关社会治安工作,并做好打击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组织工作。
党政办:负责秸秆禁烧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卫星通报和省、市、县督查通报火点情况,做好全面禁烧期间相关监督检查和督查组发现的火点现场核查工作。加强秸秆禁烧期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报、评估,做好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农工站: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工作,解释和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方针,组织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的宣传和培训,督促各级农技人员落实技术指导,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示范引导,大力推广种植新技术,指导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和新的补偿机制。督促各村规范做好秸秆集中堆放工作和农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散落及乱堆乱放秸秆清理工作。
农机站:负责指导、督查各村农作物机械化收割播种工作,制定农机补贴工作实施意见,加大农机补贴和调配力度,制定农机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农机维修作业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派出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相关社会治安工作,保障运输通道的畅通、安全,做到应急巡查巡逻。负责依法追究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予以治安处罚;搭建服务秸秆禁烧工作交通运输绿色通道,在依法管理交通的前提下,对符合安全标准的秸秆运输车辆给予通行便利;组织集中警力投入秸秆禁烧工作一线,进行全天候巡查,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协调秸秆收储设施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负责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从快从重处理。
中心校、大路中学:负责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在全社会形成全民禁烧的浓厚氛围。
安委办:负责做好秸秆禁烧期间全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人居办: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巡防城市规划区内道路两侧及园林树木、绿地的防护,为秸秆运输车辆提供便利。
水利站:加强河道等水利设施巡查,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制止将农作物秸秆倾倒入水体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不听劝阻的,依法进行查处。
供电站:负责农田和秸秆堆放场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
其他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
(三)充分发扬禁烧精神,坚决打赢午季禁烧战役。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锤炼党性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大熔炉。充分发扬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时代精神,坚决打赢今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攻坚战,圆满完成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大路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大路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县直以及镇镇单位包保一览表
附件1
大路镇2024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徐加林 镇党委书记
薄伟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张丽君 镇人大主席
李 晟 镇党委副书记
彭 飞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赵 壮 镇党委委员
王 明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倪健将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卢 霄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国锋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瑞龙 副镇长
魏冰晨 副镇长
饶开飞 副镇长(挂职)
陈 强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 张持龙 党政办负责人
程 杰 派出所长
王 迪 财政所所长
关 柳 人社所所长
宁 峰 大路中学校长
赵传才 水利站站长
李有才 中心校校长
王玉芬 市监所所长
彭 亚 文化站站长
卢 飞 自然资源所长
赵 海 农机站站长
赵 红 环保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李晟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全镇午季禁烧工作,张持龙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
附件2:
大路镇2024年秸秆综禁工作包保人员统计表
序号 | 村名 | 县直包村人员 (26人) | 班子 成员 (10人) | 镇包村人员 (19人) | 备注 | ||||||||
1 | 大龙 | 张 辉 | 华一鸣 | 彭飞 | 胡刚 | ||||||||
2 | 朱楼 | 朱一文 孙 昂 | 郭玉付 张 晁 | 倪健将 | 卢飞、卢磊、袁林、 朱远瑞、徐友良(5) | ||||||||
3 | 晏湾 | 张 保 代文言 | 王 林 马 龙 | 王明 | 王迪、柯华彬(2) | ||||||||
4 | 蒋庙 | 程鑫涛 | 蒋镇阳 | 刘瑞龙 | 赵计丰、杨洋(2) | ||||||||
5 | 苏宅 | 晁 杨 | 张 鹏 | 魏冰晨 | 王荣军 | ||||||||
6 | 蒋刘 | 朱爱军 | 张训伟 | 刘瑞龙 | 吴兴学 | ||||||||
7 | 陈场 | 冉凡良 | 晏荣祥 | 卢霄 | 卓康芝 | ||||||||
8 | 刘大庄 | 戴文军 | 叶王伟 | 赵壮 | 彭亚 | ||||||||
9 | 韩墩 | 王海龙 | 武阳阳 | 李晟xiang | 邱云龙 | ||||||||
10 | 张杨 | 朱行想 | 赵 磊 | 饶开飞 | 张昭 | ||||||||
11 | 胡堆村 | 马伏新 | 赵天宏 | 李国锋 | 赵红 | ||||||||
12 | 大路村 | 李晟 | 吴国早 | 13 | 王坊 | 倪健将 | 王玉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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